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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8 10:1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办公地址:淅川县东环路范蠡大道与工业大道交叉口东50米工业大厦五楼淅川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77-69229271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贾文涛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国有企业改制遗留工作、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组织实施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科学技术规划拟订全县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性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全县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等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性措施。

(三)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和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淅川县工业经济(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重点签约项目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八)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九)统筹推进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十一)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辐射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落实全县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爆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奖励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的意见。



 淅川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群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二)规划股。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承担相关实施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组织落实并监督执行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意见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准入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办法措施,组织开展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参与协调产业集聚区工作,指导开展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

(三)企业服务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及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措施、年度计划、规划,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推进生产和制造系统信息安全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县通信运营管理工作。

(四)原材料装备工业股(盐业管理办公室)。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全县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食盐、糖精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盐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食盐批发许可证”的管理及食盐专营信用管理等工作。

(五)经济运行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环境保护、污染控制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贯彻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负责全县军工行业的管理。负责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工作;负责民爆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与民用航天、民用航空、民用船舶等军民结合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业科技股。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计划项目;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特色产业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指导县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指导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推进全县工业科技进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市场管理和民营科技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县级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公布、评审、奖励、推广和转化工作;组织推荐国家和省级、市级科技奖励项目;负责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推荐和县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

(七)农村科技股。拟订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星火计划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项目;负责管理涉农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



终审:侯小女(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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