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司法局
淅川县司法局负责人:孔令勤
联系电话:0377-6921277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丹江大道中段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督促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淅川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信息公开、信访、统计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国有资产、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局日常事务。
(二)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制调研督查股)。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县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县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县司法局外网站群、“淅川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四)依法行政指导监督股。承担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监督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五)法制审核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规章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六)律师工作指导股。监督、指导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县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审报、律师执业证的申领;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编制全县司法鉴定、公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主管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申报工作;负责县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证机构的申报、公证员任命及免职材料的审核报送和公证员执业证发放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行政许可受理业务的联系、协调、督办、确保工作的时效承诺制;负责受理许可业务的审核审批、发证等工作;负责与县行政服务中心就处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监督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县产业集聚区(城区工业园、香九厚工业园)司法行政工作。
(九)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十)计财装备股。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市、县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政治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