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淅环文〔2023〕39号 )
淅环文〔2023〕39号 签发人:章笑
办理结果: A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85号提案的答复
徐钰、周昊、刘丽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治理工作” 提案(第8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淅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我们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中研究讨论,认为您的建议思路开阔,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对做好淅川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一、我县声环境基本情况
202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90号)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淅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等并结合我县城区发展规划、用地现状以及环境噪声现状,编制了淅川县声环境功能区方案。该区划适用范围为淅川县中心城区,东至上集镇淅河东侧,南至封子山南部、西至龙山、飞虎山,北至独立山北部,扣除规划内老灌河面积后实际规划总面积约47.71km2。该区划划定淅川县声环境功能区共4类,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5个,总面积13.59km²、占区域面积的28.48%(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2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总面积23.96km²、占区域面积的50.22%(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3类声环境功能区1个,总面积10.16km²、占区域面积的21.30%(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包含在1~3类声功能区中(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因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较晚,环境噪声监测机构不健全,未能常态化开展城市区域噪声监测工作。但城区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交通噪声噪声源数量少、声级小,主要噪声源是非稳态的建筑施工噪声,总体噪声水平不高,声坏境质量状况较好。2023年以来,我县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噪声投诉约20件。其中生活噪声和建筑噪声在噪声投诉件中占比较大,工业企业噪声投诉占比较小。在接到生活噪声和建筑噪声投诉后,我局依照职责分工,移交到城管部门进行查处。在接到工业企业噪声投诉后,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要求企业采取调整生产时间、降低音量和隔声处理等措施,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投诉的群众对处理结果也比较满意。
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023年我局严格“三同时”验收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杜绝新建项目噪声扰民。
(二)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2023年,我局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一是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二是实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在城市市区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必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证明。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严重扰民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2023年,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
试环境,由政府发布禁噪公告,环保部门与公安、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敏感点工业企业、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娱乐场所等噪声源敏感区域进行24小时检查、巡视;督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从速处理。有力地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得到考生的普遍赞赏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在治理噪声污染过程中,明确职责,加强各职责部门之间对接,及时对噪声污染进行超标排放认定,完善噪声污染案件移交及立案调查工作。
(二)实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对于本辖区内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期限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
(三)强化宣传,提升全民意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噪声违法的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的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分管领导:耿 磊 139******6115
办理人员:赵 君 136******6000
2023年8月22日
抄 送: 县政协提案委、县效能中心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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