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批复
淅农办〔2022〕22号
中共淅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县直单位:
按照《淅川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淅乡振组〔2021〕7号)文件规定,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已经县政府同意,现给予批复。
基础设施类项目请相关责任单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尽快组织开工。各项目主管部门在实施时,加强与所在乡镇、村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做好环境保障,协调服务和调试运行,承接资产交接和运营维护工作。产业补助类项目请行业主管单位抓紧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产业发展项目库和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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