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通知
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淅川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调整淅川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淅川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卢捍卫 县委书记
杨红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曲 岩 县委副书记
胡恩峰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钱 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丁心强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邵书燕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贾里坚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李建兵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王德会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辛泽涛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罗建伟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马华中 县政府副县长
韩 莉 县政府副县长
马 飞 县政府副县长
陈光义 县政府副县长
王建军 县法院院长
丁志亚 县检察院检察长
陈太良 县政府党组成员
崔改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主任
成 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效能服务中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人社局、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县体育运动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国网淅川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红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
主 任:赵红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王黎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金 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贾文涛 县效能服务中心主任
余立新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范金强 县科工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监督执纪组、绩效奖惩组、作风督导组、企业服务组。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组
组 长:余立新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何向刚 县项目办副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衔接;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设计和综合文件起草工作;联系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做好各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2.监督执纪组
组 长:王黎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崔书鑫 县纪委常委
主要工作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3.绩效奖惩组
组 长:金 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王 乐 县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完善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根据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对符合奖惩条件的情形予以落实。
4.作风督导组
组 长:贾文涛 县效能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国俭 县效能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研究建立工作通报和督查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整顿工作作风,定期通报工作落后部门。
5.企业服务组
组 长:范金强 县科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张昌荣 县科工信局副局长
陈海林 县工商联副主席
主要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企业服务工作,建立服务企业有关制度并推动落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本单位工作落实,主动帮助解决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
2.各成员单位要完善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措施。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要对照营商环境评价25项指标分领域建立工作专班,按照工作分工由县委常委牵头或分管县领导作为分包人组建,负责统筹协调各指标牵头单位做好指标日常运行、整改提升、数据填报和工作进展汇报等工作。
二、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解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任务,持续开展专项提升行动,力求突破、争创一流,实现全县营商环境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推动营商环境更加开放、更有效率、更富活力。通过努力,争取各单项指标评价结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综合评价结果力争达到全市前三、省内一流,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责任分工
按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县级领导分管领域和有关单位工作职责,以专班推进形式分领域提升营商环境,专班及责任分工如下:
1.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班(含3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及统筹推进政务失信治理)
分包领导:贾里坚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1)办理破产:数据概况调查表、收回债务所需的时间、债权人回收率、破产法律框架质量
主体责任单位:县法院
配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
(2)执行合同:执行合同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执行合同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主体责任单位:县法院
配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保护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董事责任程度指数、保护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指数、保护中小投资者股东权利保护指数、保护中小投资者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指数、保护中小投资者公司透明度指数
主体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金融领域)
县法院(负责法院系统)
配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科工信局
(4)统筹推进政务失信治理
主体责任单位:县法院
2.纳税招标采购和信用环境专班(含4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分包领导:钱 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1)缴纳税费:纳税次数、纳税时间、总税收和缴费率、报税后流程指数
主体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招标投标:互联网+招标采购、招标和履约担保、外地企业中标率、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
主体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行政监督部门
(3)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合同管理、支付与交付
主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信用环境: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
主体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信局、县税务局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基本公共服务专班(含1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牵头领导:邵书燕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分包领导:辛泽涛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罗建伟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韩 莉 县政府副县长
陈太良 县政府党组成员
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医疗服务、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养老服务
主体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负责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县卫健委(负责公共医疗服务领域)
县教体局(负责公共教育服务领域)
县民政局(负责公共养老服务领域)
配合责任单位:县体育运动中心、共青团淅川县委、县统计局
4.创新引领和人才服务专班(含4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牵头领导:丁心强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分包领导:崔改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产业集聚区
管委会主任
(1)创新创业活跃度:创新企业数量、研发支持能力、创业平台指数、创新创业服务、市场主体活跃度
主体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2)劳动力市场监管:聘用情况、工作时间、裁员规定和裁员成本、劳动力工作质量、劳动力公共服务
主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
(3)人才流动便利度:人才流动基本保障、人才流动服务支撑、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主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
(4)获得电力:压减获得电力环节、获得电力时间、获得电力费用、电价,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获得电力便利度
主体责任单位:国网淅川县供电公司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
5.建筑许可和不动产登记专班(含3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牵头领导:李建兵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分包领导:辛泽涛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马 飞 县政府副县长
(1)办理建筑许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多评合一”“容缺办理”“联合审验”“区域评估”,压减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办理建筑许可费用,提升建筑质量控制指数、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主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不动产登记:压减不动产登记环节、不动产登记时间、不动产登记费用,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主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房产服务中心
(3)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提升航空对外联通度、铁路对外联通度、公路对外联通度、港口对外联通度、内部交通可达性
主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统计局
6.政务服务和市场环境专班(含4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及统筹推进商务失信治理)
牵头领导:钱 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分包领导:马华中 县政府副县长
韩 莉 县政府副县长
崔改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产业集聚区
管委会主任
(1)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政务服务满意度、政务服务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主体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2)获得信贷:合法权利度指数、信用信息深度指数、征信机构覆盖面、企业融资成本、企业融资便利度、信贷办理效率
主体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银监办、县法院
(3)市场开放度:市场开放度数据、市场开放度政策
主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
(4)统筹推进商务失信治理
主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获得用水用气专班(含2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分包领导:马 飞 县政府副县长
(1)获得用水:获得用水环节、获得用水时间、获得用水成本、供水信息和价格透明度指数、用水价格、获得用水便利度
主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获得用气:获得用气环节、获得用气时间、获得用气费用、供气信息和价格透明度指数、用气价格、获得用气便利度
主体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8.市场监管和生态环保专班(含4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牵头领导:王德会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分包领导:罗建伟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陈光义 县政府副县长
(1)开办企业:开办企业环节、开办企业时间、开办企业费用、开办企业便利度
主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
(2)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市场监管与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共享
主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等“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主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文广旅局、县科工信局、县统计局
(4)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面: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质量、绿地质量
主体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分包县领导为各专班召集人,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牵头指标负首要责任。指标主体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要共同努力、协调联动,抓好指标运行提升,各主体责任单位要牵头组织协调各配合责任单位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抓好指标问题整改和运行提升;各配合责任单位要积极对接、主动配合好主体责任单位推动指标运行提升,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或配合不力导致指标落后的,将依情形追究相关配合单位责任。
2.强化工作推进。各工作专班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县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一次各专班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化解情况,为各专班提出预警性信息。分包县领导要召集主体责任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统筹协调各配合责任单位做好指标日常运行、整改提升、数据填报和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等工作。各指标责任单位在推进指标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请分包县领导协调解决,各分包县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分包指标的运行提升一抓到底。
3.加强沟通报告。分包县领导定期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各主体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向分包县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1次,每月24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未发生变动的原则上不单独发文予以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各工作组、县级领导分包各工作专班人员及分工发生变更的,由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调整。
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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