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18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淅川县公安局防汛抢险工作预案
为及时有效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洪灾造成的损失,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减少损失、维护稳定为目标,坚持“四保四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开展抗洪抢险和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防汛抢险秩序,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矿、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淅川境内防汛责任区万无一失,确保全县汛期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经县局研究决定,成立淅川县公安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和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指挥中心,局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警令部主任、指挥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警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值班由县局总值班室(110指挥中心)负责,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下达指令。
三、主要任务
1.负责县防指安全保卫及交通抢险保障专班工作。
2.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确保汛期国家财物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党政首脑机关、电台、电视台、金融系统、水、电、油、气、粮油库及重要物资仓库等重点单位、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破坏和哄抢,保卫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加强对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维护辖区防汛秩序,组织群众疏散撤离和转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城区主次干道及出、入县口的交通畅通;保障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车辆、伤员运送畅通,保障群众安全转移。
4.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和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矿、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各监管场所的备勤和汛情监测,确保在押人员的安全。
6.协同交通、应急、铁路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远程投运、免费快速通行保障。
7.做好防汛抢险现场的社情掌控及稳控工作,配合主流媒体做好宣传和舆情控制工作。
四、警种责任
指挥中心:按照县局防汛指挥部指令启动相应的防汛应急响应和高等级勤务,按要求搭建防汛指挥体系;加强与县防汛指挥部沟通联络工作;收集、反馈汛情信息、汛情现场情况和治安状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和县防汛指挥部请示报告工作情况;加强汛情相关信息流转、指挥调度、跟踪盯办,指导督促属地及警种部门落实各项防汛工作。
交警大队: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排查城市内涝、易积水路段、隧道、涵洞、临崖临水等险情易发部位,绘制点位图,设置提醒标示,推送市县两级情指部门建立视频场景。根据降雨预警提示,做好提前巡查、提前谋划,对重点部位采取警示措施,落实专人值守,发生危险要第一时间进行管制、封闭,引导车辆人员绕行,规避危险;随时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等有关部门开辟救灾通道,优先保障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及装备、物资车辆通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布汛情发生地路面通行、限行、绕行信息,引导群众安全出行。
治安、巡特警大队:做为公安机关防汛救援主力军,组织好应急处置力量,第一时间到达抗洪抢险一线;参与劝阻、疏散、搜救、转移相关群众;加强汛情发生地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新闻机构、金融营业网点、学校医院和水电油气热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和安全防范;加强对紧急避险点、集中安置点、救灾物资存发点等重点部位的秩序维护,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
警务保障室、行管科:加强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调拨到位;做好抢险装备的维修测试工作;做好抢险现场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牵头治安、法制、监管等部门,对全县公安机关内部安全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偏远派出所、监管场所、执法办案中心、武器装备存放点、机房、档案室、临时用房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检查工作,提前评估风险,对可能造成洪涝灾害的,要做好提前转移、临时转移、应急转移的充足准备,确保公安机关内部的绝对安全,严防工作被动、造成危害。
通信科:负责视频监控设备正常工作,图像及时回传市县局指挥部;保障通讯联络畅通,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建立350兆无线、卫星通讯保障网络,确保指挥部与各警种、各派出所之间的联络畅通。
刑警大队:依法严厉打击汛情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网警大队:落实动态巡查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处理网上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并组织落地核查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网上恶意造谣滋事、抹黑指责党委和政府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
宣传科:负责公安机关汛情应对处置相关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
法制大队:对防汛救灾期间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法制把关。
五、具体分工及警力配置
(一)防洪组
工作任务:落实好流经县域境内的丹江河、灌河、淇河等流域的防洪任务。做好组织巡查、日常防汛工作;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加筑子堤,配合组织清除河道障碍,保障标准内洪水安全度汛;超标准洪水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
责任领导:分管治安副局长
警力组成:各辖区派出所
责 任人:各派出所所长
(二)现场处置组
工作任务: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确定安全封控区域,按照邻近原则,就近安排警力携带器材或就便器材对事发现场进行封控,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在紧急汛情发生后,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按照指挥长指示,执行抢险救灾紧急任务。
责任领导:当日副班领导
警力组成:局机关抗洪抢险青年突击队(人员名单附后)、各派出所
责 任人:交警大队长、巡特警大队长、各派出所所长
(三)治安秩序组
工作任务:
1.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做好社会面的防范控制,严防汛期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2.各派出所要分别组织民警在汛期来临前认真排查掌握地势低洼及排水不畅地段,配合党委政府选好疏散居民的路线,做好集结地点的现场勘查等准备工作。一旦洪水来临,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群众转移。
责任领导:分管治安副局长
警力组成: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责 任人:治安大队长、各派出所所长
(四)交通秩序组
工作任务:全力维护好交通秩序,严防发生拥堵,确保运送疏散群众、抢险物资的车辆安全有序通行。紧急情况下对特殊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抗洪抢险、运输物资车辆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分管交警副局长
警力组成:交警大队
责 任人:交警大队长
(五)在押人员管控组
工作任务:及时熟悉各监管场所的地理环境,随时了解掌握汛情变化,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根据汛情发展情况,及时制定转移预案,全力做好监管安全。
责任领导:分管监管副局长
警力组成:看守所、拘留所
责 任人:看守所长、拘留所长
(六)刑事打击组
工作任务:对防汛过程中发生的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矿、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快侦快破,严厉打击,公开曝光,维护好防汛秩序。
责任领导:分管刑侦副局长
警力组成:刑警大队、涉及辖区的派出所
责 任人:刑警大队长、各派出所所长
(七)抢险增援组
工作任务:组成抢险预备队,听从领导小组的调动,随时准备增援抢险突击队。
责任领导:当日值班局领导
警力组成:县局机关值班人员50名
责 任人:当日值班中层带班人员
(八)应急保障组
工作任务:做好通讯保障、后勤保障工作。
1.通讯保障:信通科负责在保证防汛抢险期间通讯联络线路畅通的同时,组织专人到防汛现场,具体做好通讯联络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指挥部的呼号进行统一规定(包括对讲号、手机)。
责任领导:分管通讯副局长
警力组成:信通科、指挥中心
责 任人:信通科长、指挥中心主任
2.后勤保障:在汛期到来之前,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标准,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装备、车辆等。同时,组织警力15人,负责县局大楼在汛期的防汛任务。在县局办公大楼外独立办公的单位,要按照预案做好本单位防汛各项工作。
责任领导:分管后勤副局长
警力组成:警务保障室、行管科、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
责 任人:县局办公大楼外独立办公单位一把手
(九)宣传报道组
工作任务:做好防洪抢险过程中的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
1.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资料的采集,正面典型宣传。
2.负责新闻媒体的对接和对外宣传工作及舆情引导。
责任领导:分管宣传副局长
警力组成:政治处、宣传科
责 任人:政治处主任、宣传科长
(十)警务督察组
工作任务:对防汛抢险工作中各单位到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领导:分管督察副局长
警力组成:驻县局纪检监察组、督察大队
责任 人:督察大队长
六、培训和演练
县局将依据预案,在汛期来临之前针对各类易发险情,适时组织各参战单位开展两次以上演练活动,以检验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响应能力。县局各参战单位也要按照此预案及县局演练方案,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救灾工作子预案,并组织本单位人员、装备开展演练,确保物资器材准备充分,人员装备出动迅速。在演练中注意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培训,确保每位民警应知、应会、应用。
七、应急响应
防汛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响应,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
(一)县防指决定启动IV级、Ⅲ级、Ⅱ级应急响应时,县公安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IV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各警种部门立即按照预案做好社会安全、交通管制工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县局指派一名局领导参与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会商研判,及时调度指挥。
(二)县防指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县公安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县局各参战单位要迅速集结,按照预案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过。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防汛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百年一遇”标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领导、任务、人员、工具、物资、车辆”六落实,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二)严明纪律,听从指挥。各责任领导和值班民警要服从大局,统一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行动,确保防汛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开展。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水情、汛情,确保一旦接到汛情通知后,能立即按照预案分工,迅速组织防汛抢险人员到岗开展工作。对因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县局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保障,做好准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细化措施,加强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县局警务保障部要统一安排防汛料物和工具。各单位除切实做好自身安全保卫工作外,要对备勤人员进行分班编组,根据汛情需要随时做好调遣增援准备。
(四)加强通信联络。防汛期间,各部门统一使用县局指挥中心无线值班频率(交警频率备用),并按照信通科制定的规范化呼号呼叫。在防汛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予以果断处置。
淅川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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