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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县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解读材料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8 17: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县纪委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负面清单》,要求出台县级会议费文件。依据宛政办〔201465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淅川县县级部门会议费执行实际情况。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出台淅川县县级会议费文件。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县直各部门,长期。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1、会议分类

第六条 县级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县党代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协全会、县劳模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县工商联召开的全县换届会议。

二类会议:县委全委会、县委经济工作会、县纪委全会;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乡镇重要工作年度观摩活动。 

三类会议: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专业性会议;以及其他会议。

2、会议规模

第九条 县直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严格按照县委文件批准的数量限定,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5%以内。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50人。

3、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第十四条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340(其中,伙食费120元、住宿费150元、公杂费70)

二类会议:每人每天50(其中,公杂费50)

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0(其中,公杂费30)

4、会议经费开支渠道

第十五条 会议经费开支渠道。

一类会议由县直部门编制到年度部门预算中,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实际批准的会议天数、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核定会议经费。

二三类会议由县直部门按照会议天数、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从其公用经费或制度允许列支会议费的专项经费中支出。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基层转嫁或摊派。

五、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

参考宛政办〔201465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适用于文件修订)

市级、县级会议费文件主要区别

主要
区别

市级文件

县级文件

一、会议分类

   第六条 市级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协全会、市劳模会。
  
二类会议:市委全委会、市委经济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市纪委全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召开的全市换届会议;市委、市政府召开,县(区) 党委、政府负责人及其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综合性会议。
  
三类会议: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包括以市委、 市政府名义召开,县(区)党委、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六条 县级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县党代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协全会、县劳模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县工商联召开的全县换届会议。
  
二类会议:县委全委会、县委经济工作会、县纪委全会;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年度观摩活动。 
  
三类会议: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专业性会议;以及其他会议。

二、会议规模

  第九条 市直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严格按照市委文件批准的数量限定。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150,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不得请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100,其中,工作人员 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第九条 县直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严格按照县委文件批准的数量限定,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5%以内。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50人。

三、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第十四条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450(其中伙食费100元、住宿费260元、公杂费90元);
 
二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其中伙食费90元、住宿费240元、公杂费70元);
 
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00元(其中伙食费90元、住宿费180元、公杂费30元);
 
四类会议:每人每天270元(其中伙食费90元、住宿费150元、公杂费30元)。

  第十四条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一类会议:每人每天340(其中伙食费120元、住宿费150元、公杂费70)
 二类会议:每人每天50(其中:公杂费50)
 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0(其中:公杂费30)

四、会议经费开支渠道

  第十五条 会议经费开支渠道。
 
一二类会议由市直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将会议筹备方案及会议经费预算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审定的会议经费列入会议主办单位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实际批准的会议天数、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核定会议经费。
 
三四类会议由市直部门按照会议天数、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从其公用经费或制度允许列支会议费的专项经费中支出。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基层转嫁或摊派。任何单位 和个人有权拒绝参加要求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的各种会议。

  第十五条 会议经费开支渠道。
 一类会议由县直部门编制到年度部门预算中,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实际批准的会议天数、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核定会议经费。
 二三类会议由县直部门按照会议天数、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从其公用经费或制度允许列支会议费的专项经费中支出。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基层转嫁或摊派。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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