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政办〔2021〕39号文件解读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处置产业集聚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淅政办〔2021〕39号)文件政策解读
按照县政府《关于履行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义务,编制规范性文件解读的通知》要求,现就《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处置产业集聚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精神,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8号)要求,切实提高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工作要求。根据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8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严把入口关,严格工业用地使用标准,从源头上加强管控,科学引导工业项目入园落地,所上项目要符合产业集聚区“一主一新一特”(即:一个主导产业+一个新兴产业+一个特色产业)总体布局。对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土地储备、开工建设、转型、提容、节余转让、低效退出等途径,分类有序处置,最大限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促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2、目标及任务。到2022年年底,全面盘活县产业集聚区存量建设用地,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
三、文件依据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豫百园办〔2021〕4号)《关于印发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政策解读的通知》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全县产业集聚区内。
有关期限:方案有效期一年。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百园增效”行动的重要性,要精心研究部署,加强工作力量,按照明确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压实责任,严格督导考核。
实行“周统计、半月通报、月约谈、年底问责”制度。对工业集聚区存量土地盘活情况按任务完成率进行排序,每月对排序后三名的专班包案领导由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对因工作不力、不支持、不配合造成处置整改工作被动落后的相关单位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之前没有出台相关文件。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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