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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政办〔2022〕9号)文件政策解读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9 16: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淅川县国有资产清查暨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淅政办〔20229号)文件政策解读

 

按照县政府《关于履行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义务,编制规范性文件解读的通知》要求,现就《关于印发淅川县国有资产清查暨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淅政办〔20229号)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行政事业性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成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暨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清查基准日

2022430日之前

(二)清查范围

1、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办公用房、在建项目、土地房屋等资产。

2、全县自然资源及基础设施资产,如库区资源、农林牧渔、矿产、砂石、水利设施等。

3、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资产现状、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等。

4、融资平台公司和金融控股参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资产现状、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等。

5、特许经营权,如充电站、停车场、户外广告宣传等。

(三)清查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和资产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由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和县政府机关服务中心、投控公司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11个清查组,计划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按照宣传动员、全面清查、总结提升等步骤进行。同时,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牵头,负责督促清查进度、督查配合程度、督导问题整改,推动清查工作高效、稳步、有序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2255日至52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淅川县国有资产清查暨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组织成立11个清查组,对参与清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级各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专人专职,健全完善资产档案资料,扎实推进本单位清查工作开展。

2、全面清查阶段(2022521日至725日)

各级各单位提供资料要全面、详细、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各清查组要分包到单位,按照清查重点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经集体研判后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好整改复核。清查结束后,各清查组要对分包单位清查情况梳理问题清单,汇总清查结果,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提升阶段(2022726日至7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清查组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确认,撰写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和资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报告;运用清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长效资产管理体系。

三、文件依据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2247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2247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有关期限: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重要内容解读

1、着重清查基础设施类、自然资源类和特许经营权资产等方面问题。主要检查各单位是否全面建立国有资产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台账要素是否准确、全面、详细,做到定期统计,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整等问题。

2、着重清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主要检查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是否建立国有资产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重大国有资产变动事项是否经过审批;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是否按年核算,及时按比例上交等问题。

3、着重清查账实不符等方面问题。主要检查存量资产账实是否相符;新增资产是否按规定登记入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否按规定登记入账,或登记在固定资产等其他科目;是否严格落实“一物一卡”固定资产卡片管理要求等问题。重点清查部门内部及部门间的资产调拨后,是否及时实地盘点、办理移交手续、调整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问题。

4、着重清查出租出借资产等方面问题。重点清查各单位门面房的管理问题。资产出租出借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有无进行公开招租;出租价格是否背离市场公允价格;超租期后是否经批准继续出租。出租收入是否及时上缴;多收、少收、不收出租收入;截留、占用、挪用、坐支出租收入;侵占、贱卖、私分、隐匿资产收入等问题。

5、着重清查行政事业性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列举的29类突出问题。淅财字〔202225号文件列举问题的情形。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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