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9-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8-07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2019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9〕1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淅川县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4月26日
淅川县空闲土地清理处置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精细管理和精准服务,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空闲土地清理处置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9〕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服务城市建设提质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中的空闲土地,是指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和处置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领导包案。建立领导包案制度,每宗空闲土地都要有领导包案、有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逐宗处置。
2、坚持定期会商。工作专班要扎实研究相关政策,逐宗提出处置意见,统筹协调落实推进各项任务。
3、坚持以用为先。核实空闲土地的基本情况,对症下药、消化利用,重点解决批而未用土地“滞胀”问题,激活配置在批而未用土地中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相关税费,推进已批土地快征、快供,使已供土地高效利用。
4、坚持有序消化。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消化一宗空闲土地,必须高效使用一宗。严防为了消化而消化,把空闲土地盘活后又配置到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到建设条件不足的项目,消而不化,形成“二次空闲”、重复空闲。
5、坚持积极稳妥。整合政府、企业和群众对清理工作不同的期待和目标,处理好政府、企业、群众之间的关系,既要维护好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当前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还要有利于企业良性发展。协调好各主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做深做细企业及群众工作,减少空闲土地清理引发的行政争议,降低涉地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清理出的已批国有建设用地的空闲土地全部完成供应,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即2019年完成40%,2020年完成35%,2021年完成25%。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行得通、管得住的长效机制(各乡镇任务清单附后)。
二、工作步骤
(一)组建机构,宣传发动(2019年4月5日- 4月20日)
县政府组织召开推进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把清理和处置空闲土地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年度的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空闲土地清理处置的实施主体,必须要高度重视,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会议,宣传政策,营造氛围,为清理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调查核实,建立台账(2019年4月21日-5月10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对照济南督察局、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所核发的空闲土地底数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并对核实后属实的空闲土地实施台账管理。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空闲土地,要按照宗地逐宗建立台账,列明空闲土地的基本情况、空闲的主要原因、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初步确定采取的工作措施,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然资源局要明确一名副职分包各乡镇,协助做好核查处置工作。
(三)逐宗施策,精准处置(2019年5月11日-11月30日)
1、对已批未征土地,要积极化解征收过程中的矛盾,做到能征必征,能征快征。对确实无法完成征收或征收后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在主动做好拟用地单位和相关关系方的工作、厘清并妥善处理前期发生的相关费用后,可按以下规定清理处置:
(1)对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征、未用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抓紧按程序办理自动失效的相关报批手续。
(2)对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而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经县政府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的,在处理好有关征地补偿事宜后,由县政府逐级报原批准机关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
2、对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及其它空闲土城了,在摸清原因后,针对问题症结,一地一策,加大工作力度,灵活稳妥处置。
(1)对属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经县自然资源局及时调查认定后,对闲置超过一年的征收20%闲置费,超过两年以上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对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闲置工业用地,除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应收回的情形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其中:用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以依照《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和相关产业用地政策,适用过渡期政策,依据规划改变用途的,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3、对已批未征未供,但已开发的土地,按未批先占依法依规处理后,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由市县(区)联合建立盘活空闲土地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将拟处置的空闲土地面向社会适时公布。
(四)总结评比,谋划明年(2019年12月1日-31日)
按照前三阶段的工作要求及标准,对全县年度空闲土地清理处置的工作效果进行量化评比,并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2019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同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整顿提升,谋划好明年空闲土地的处置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全县空闲土地集中清理处置工作,强化对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县政府成立淅川县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公安、法院、住建、人社、城管、生态环境、科技和工信、农村信用社、城区园区办、香九厚园区办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土地清理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空闲土地清理处置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工作专班,实现一宗闲置土地一个专班、一个台帐、一个牵头领导负责的基本目标,压实责任,确保空闲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淅川县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查找影响空闲土地清理的障碍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积极征求市相关部门政策意见,拿出解决共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制定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关系,因地制宜,逐宗施策,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工作时间细化到天,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分配的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空闲土地征收储备、规划、立案查处、供地、开工建设等环节的督导和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备征收储备资金工作;住建局负责对项目开发、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督导和实施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征地社会保障工作;城管局负责做好城市建设综合执法工作。纪委监委负责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并直接参与空闲土地处置督察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农村信用社负责做好金融信贷支持工作;科技和工信局及两个园区办负责督促并做好园区内空闲土地处置盘活工作;公安、法院负责对移送案件的快审快办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县政府将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2019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评。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将安排专人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并将每周推进情况全县通报。对推进速度快,处置质量高的乡镇全县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责成主要责任人在月例会表态发言;对连续两个月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到位,搪塞敷衍,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上级对我县采取核减用地指标或限批措施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淅川县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空闲地未供明细表
附件1
淅川县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九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江涛 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聂俊毅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王黎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成 员:赵有法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余立新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书有 县公安局局长
王建军 县法院院长
徐卷林 县财政局局长
刘建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改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波飞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建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华有 农村信用社主任
寇科峰 县城园区办主任
王 伟 香九厚园区办主任
贾江波 商圣办事处主任
苏成全 龙城办事处主任
邹林峰 上集镇镇长
陈 飞 金河镇镇长
姚云亭 老城镇镇长
邢 浩 大石桥乡乡长
李清峰 滔河乡乡长
李周勤 盛湾镇镇长
鲁 峰 马蹬镇镇长
张自亮 香花镇镇长
崔淅生 厚坡镇镇长
梁虎兵 九重镇镇长
金 钊 仓房镇镇长
杨建波 荆紫关镇镇长
杜 轶 寺湾镇镇镇长
崔淅洲 西簧乡乡长
王群尹 毛堂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聂俊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茹、秦振福同志任副主任。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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