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9-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11-12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2019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9〕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淅川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25日
淅川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主要内容,在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三项制度”在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认真落实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一系列具体规定,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三、基本要求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以及本系统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标准,制订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并同步推送至河南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佩戴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开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10日前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县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积极推进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2.规范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行政执法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等。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要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执法行为用语规范,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3.严格记录归档。各单位要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的规定归档、保存记录资料,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明确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执行标准和审核程序,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要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建设,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
2.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3.明确审核内容。法制审核的重点是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对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后,要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承办机构要对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作出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有异议的,要与法制审核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4.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2019年8月中旬前,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行政执法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实施方案于8月底前报县司法局备案。
(二)加强培训
2019年9月中旬前,由县司法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对县乡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三项制度”工作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实施
自2019年9月底起,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四)督促评估
县司法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底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一次督促评估,并于次年1月将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并依纪依法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各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将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司法行政、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査工作推进情况。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制度体系。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按国家统一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形成科学完备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保障经费投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会同县财政局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五)强化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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