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12-23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2020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1-2018年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2011-2018年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18日
淅川县2011-2018年已建高标准农田
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豫农文〔2020〕56号)通知精神,为切实掌握我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普查整改,提升管护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整改范围
“十二五”以来(2011-2018年)原县委农办和财政部门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原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整理及水利部门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2019年及以后年度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在本次普查范围。
二、普查整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硬化道路设施等三大类设施现状和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塘堰坝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农田硬化道路设施,及上述设施的管护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19日前)
成立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查整改方案,召开普查整改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普查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日至5月31日)
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县政府领导、分部门负责、乡镇政府配合”的方式,由原项目实施部门分别对照2011-2018年以来已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竣工验收报告,逐项目、逐类别、逐设施开展普查。
1、职责分工
县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普查情况汇总、普查报告上报和进度督导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原县委农办建设项目的普查整改工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分别负责本单位实施项目的普查整改工作;电力部门全程参加其他各部门已建项目电力配套设施的普查整改工作。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本辖区内已建项目的普查整改工作。
2、普查流程
①县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四部门,分别牵头对本部门2011-2018年已建项目,逐年度、逐项目,按机井、硬化灌排渠、桥涵闸、硬化路、电力配套等进行分类,逐设施按项目编号列出清单。
②各部门按照设施清单,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电力部门和乡镇配合,逐类、逐项对已建设施的质量状况、问题类型及数量情况,以及设施的管护和体制机制情况进行普查,并填写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普查完成后,各部门分别根据普查情况制定本部门的普查工作报告和整改方案,于4月20日前提交县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县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普查情况、普查报告和整改方案进行收集、汇总,形成县级普查报告并按时上报。
(三)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6月1开始)
1、坚持边查边改。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能够即时整改的,县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四部门对口负责边查边改,及时恢复设施功能,电力部门参与电力配套设施的整改。
2、进行集中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由县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工程标准和管护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改。
电力配套设施整改,严格按照《河南省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改接收工作。根据排查情况,高压部分,属于各类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能满足建设标准的10千伏供电线路和配变设施,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在2020年底前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或暂不满足标准的,在厘清产权关系后,由县政府组织移交,供电企业逐年接收整改,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压部分由原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整改。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农田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析设施使用、维护等各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总结探索成功的管护经验和做法,制定管护办法,构建长效化运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普查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详细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和电力部门,要切实落实好普查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细化任务分工,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制定整改台账,确保普查数据准确、真实可靠,整改方案切实可行,整改成效显著。
(三)严肃督导问责。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全县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对工作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从严追责。
附件:1、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表1—3)
3、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工作报告
(参考提纲)
附件1
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辛泽涛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 组 长:杨景娥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严国良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徐卷林 县财政局局长
聂俊毅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刘建农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朱 隽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余 洋 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张均祥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李建军 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
刘建刚 国网淅川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严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
(表1:农田灌溉机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间、塘堰坝设施和农田硬化道路)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原主管部门 |
立项年度 |
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 A:是 B:否 |
验收通过 年度 |
设施类型 |
设施 编号 |
设施位置 信息 |
是否可用 A:是 B:否 |
机井、泵站存在问题类型 |
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塘堰坝存在问题类型 |
农田硬化道路存在问题类型 |
备注 |
|||||||
A.无水源 |
B.淤积 |
C.抽(输)水装置缺失或损坏 |
D.有井(水) 无电 |
E.其他 |
A.主体损毁 |
B.淤积 |
C.其他 |
A.主体损毁 |
B.其他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此表以乡镇为单位填写;
2. 农田灌漑机井是指在地面以下凿井、利用动力机械提取地下水灌溉农作物的取水工程;泵站是指由抽水装置、辅助设备及配套建筑物组成的工程设施;小型集雨设施是指在坡面上修建的拦蓄地表径流的蓄水池、水窖、水柜等蓄水建筑物;硬化灌排渠是指在地表开挖或填筑,使用混凝土硬化,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上输水、排水工程;桥是指田间道路跨越河流、洼地、渠道、排水沟等障碍物而修建的过载建筑物;涵是指田间道路跨越渠道、排水沟时埋设在填土面以下的输水建筑物;闸是指修建在渠道或河道处控制水量和调节水位的控制建筑物;堪堰坝是指用于拦截和集蓄当地地波径流的挡水建筑物;农田硬化道路是指连接田块与田块、田块与附近村庄,被沥青或混凝土硬化过,供农业机械、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通行修建的道路。
3. 表格填写中,应依据项目建设情况,逐个设施填写相关信息,不可将多个设施合并填写。
4. 表内“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原主管部门”、“立项年度",如果项目未通过验收,按照立项阶段信息填写,如果项目己通过验收,按照验收阶段信息填写。
5. 表内“设施类型”,可在下拉列表中选择。
6. 表内“设施编号”,对于项目建设己编号的设施,填写项目内的编号,对于项目建设未编号的设施,自行统一编号后填写。
7. 填写“设施位置信息”,优先选择填写GPS坐标,其次选择填写确权用地号,两者皆无,填写设施所在耕地的承包人姓名。
8. 填写“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是否可用”,在表格内填入对应字母。
9. 填写“机井、泵站存在问题类型”“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和塘堰坝存在问题类型” “农田硬化道路存在问题类型”,分别填入对应字母。
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
(表2:电力配套设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原主管部门 |
立项年度 |
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 A:是 B:否 |
验收通过年度 |
变压器名称 |
变压器(台区)编号或 用户编号 |
设施位置信息 |
变压器容量 (千伏安) |
产权分界点 |
变压器至T接点 产权情况 |
变压器至T接点设施 运行状况 |
计费 类型 |
低压线路存在 问题 |
变压器覆盖机井数量 |
到井口电价执行情况 |
备注 |
||||
A: 10千伏公用线 路T接点 B:变压器高压进线 C:变压器低压出线 D:用户井口 |
A:产权清晰、 资料齐全(含 审计决算等) B:产权淸晰、资料缺失 C:无资料 |
A.能满足建设标准 B:存在缺陷仅可使用 C:损坏不能正常使用 D:缺失(丢失) E:未申请报装通电 F:其他 |
A:高压侧计费 B:低压一表一 线一井 C:低压一表一 线多井 |
A. 正常可用 B. 私拉乱接仅 可使用 C:损坏不能使 用 D:低压线路缺 失 E:其他 |
总数 |
已通电机井数
|
变周通井 |
执行低压目录电价的机井数量 |
加价在0. 2 元/千瓦时之内机井数量 |
加价超出 0.2元/千瓦 时机井数量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此表以乡镇为单位填写,电力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员支持。
2. 电力配套设施是指承担降压或使用配电设备,通过配电网络进行电能重新分配的装置和线路。
3. 表格填写中,应依据项目建设情况,逐个设施填写相关信息,不可将多个设施合并填写。
4. 表内“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原主管部门”、“立项年度”,如果项目未通过验收,按照立项阶段信息填写,如果项目已通过验收,按照验收阶段信息填写。
5. 表内“变压器(台区)编号或用户编号”,对于项目建设己编号的设施,填写项目内的编号,对项目建设未编号的设施,自行统一编号后填写。
6. 填写“设施位置信息”,优先选择填写GPS坐标,其次选择填写确权用地号,两者皆无,填写设施所在耕地的承包人姓名。
7. 表内设有选项的内容,在对应栏目内填入字母,仅可填单项。
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
(表3:设施管护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原主管部门 |
立项年度 |
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 |
验收通过年度 |
是否建立管护制度 |
是否明确管护主体 |
是否建立管护队伍 |
落实管护资金情况 |
备注 |
||||||
县 |
乡 |
村 |
县级财政 |
乡镇政府 |
村集体 |
用户自筹 |
其他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此表以乡镇为单位填写。
2. 填写“是否建立管护制度”、“是否明确管护主体”、“是否建立管护队伍”,在对应的表格内填“是”或“否”。
3. 填写“落实管护资金情况”,在对应的选项下填“是”或“否”,可填多项。
附件3
淅川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工作报告
(参考提纲)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普查工作主要做法
(二)普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包括重点设施移交、使用、维修、管理等建后管护方面问题,剖析原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改措施(含资金筹措)
(二)建立长效机制打算(含管护经费来源)
四、意见与建议
重点设施移交、使用、维修、管理等管护工作意见建议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