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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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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21-00001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3-16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淅政办〔2021〕3号 所属主题: 2021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盐业企业改制及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淅川县盐业企业改制及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2


 

淅川县盐业企业改制及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级盐业部门政企分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3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173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780号)、《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盐业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宛编〔201821号)、《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淅政〔201721号)、《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淅政办〔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盐业体制改革,做好盐业政事企分开,妥善分流安置人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充分发挥食盐批发企业在食盐专营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肩负起食盐供应、食盐储备、食盐安全、稳定盐价的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政府、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安排部署和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盐业政事企职能分开,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以确保食盐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食盐批发企业做优做强为目标,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深化食盐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努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影响力大、抗风险力强的盐业企业,为淅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操作。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盐业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加快盐业体制改革步伐,实现县级盐业政事企分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切实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以国有独资形式构建县级盐业企业,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积极吸纳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做到政事企分开,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促使食盐批发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四)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依法落实食盐批发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坚持党对新企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食盐批发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六)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坚持稳步推进,科学确定行政管理、盐业执法和盐业企业人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平稳过渡、务求实效。

三、改制内容

(一)机构职能分开。积极推进我县盐业行政管理职能、食盐执法监督职能与食盐批发企业专营职能分离,在此基础上构建县级盐业企业组织架构、管理体制,整合力量打造合作发展平台,促进新的食盐批发企业做优做强。

(二)依规划转资产。清产核资后,将原县盐业局(县食盐专营批发中心)及名下经营性资产、商品品牌等无形资产、债权债务划归改革后的盐业企业。

(三)接续社会保险。根据市县盐改精神,县盐业局班子成员已由市垂直管理转回属地管理,要及时将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予以理顺转移;改革后的盐业企业应及时为因改制改变工作单位的职工调整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四、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和盐改精神要求,以原淅川县食盐专营批发中心为基础,构建县级盐业企业,使之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食盐批发企业,更好地完成食盐专营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优质安全的食盐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能力,以国有独资形式组建新的食盐批发企业。

(二)建立组织架构。按照《公司法》和省国有企业改革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法人治理体系。改革后的盐业企业架构按正科级规格管理,根据公司运行情况,班子成员从公司内部选任,也可以通过市场化方法选聘。

(三)理顺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盐业企业由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做好食盐的安全供应工作,履行政府赋予的平抑盐价、食盐储备、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和边远贫困地区提供服务等责任。

(四)发展企业潜能。条件成熟、实力具备时,改革后的盐业企业可以投资入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发展。提高食盐企业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五、人员分流安置、经费保障及资产划转

改革基准日为2021131日,澄清人员底子,区分不同类别和安置渠道,采取招聘、竞争上岗、转换身份、与改革后的盐业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办法予以分流安置。

(一)按照《中共淅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淅川县盐业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淅编〔202078号)文件精神,遵循“自愿参与、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从淅川县食盐专营批发中心招录事业财政全供编制25名,其中淅川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名,淅川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名,并设盐业服务股,协助处理盐业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和食盐专营信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从淅川县食盐专营批发中心招录后的其他人员,直接转入改革后的盐业企业。

(三)自愿到改革后的盐业企业工作的事业身份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接受安置;愿意提前退休、病退、买断工龄、自谋职业、自愿调出的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科级干部有提前退休离岗意愿的,按照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决定。

(四)鼓励提前退休和病退。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由本人自愿申请,报经县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因病经法定机构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申请,报经县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已在县企业养老保险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划转到新成立的食盐专营批发中心管理;已在县社保中心办理退休的人员划转到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

(五)妥善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对盐业改革完成前,淅川县食盐专营批发中心欠缴的应由企业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由县财政垫付,所产生的滞纳金暂时挂账。

(六)完善食盐储备体系,确保政府储备不低于全县一个月的食盐消费量。县盐业公司设定过渡期,前五年每年由县财政拨付食盐储备费、改革稳定经费等130万元;从第六年起,依据有关规定核拨食盐储备经费和相关其他经费。

(七)对历史遗留身份不明晰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牵头,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档案等相关资料到人社局认定,方可参与此次改革。

(八)原盐业局(公司)资产划转。将原盐业局(淅川县食盐专营批发中心)名下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划归新成立的盐业企业所有。

六、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召开职工大会,宣传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通过专题会议、媒体公告、政策解读等形式,使全体员工熟知政策,行使好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二)澄清公司人员底子。通知经县人社部门核定的全体员工在限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或者他人代办。

(三)办理人员分流手续。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自愿自谋职业、自愿调出、提前退休及病退等人员,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由公司人事部门统一到县人社局、企保局、社保中心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员工核定造册。经县人社部门核定的全部在册员工,依法依规参与新成立公司的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食盐企业改革是一项综合工程,关系全县盐改稳定大局。县盐业体制改革联合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县级食盐企业改革政策,及时评估改制成效,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县组织、人社、工会等部门要做好职工组织关系、职工各项社保关系及职工档案的移交工作。县科工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食盐企业改革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二)依法规范操作。严格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企业改制前,企业产权持有人应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界定企业的实有资本数额。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盐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有关规定有序组织实施。

(三)降低改革成本。根据《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淅政〔201721号)精神,县财政、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人社、房管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融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办理工商、税务等变更登记费用,要按照省政府体改办、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整顿与规范企业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的收费行为的通知》(豫体改办字〔200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营造良好氛围。县级盐业企业改制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事关我县盐业体制改革的成败、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盐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涉及盐改的单位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解决好事权范围内企业和职工的合理诉求,确保工作成效;在政事企分开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盐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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