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21-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9-0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淅政办〔2021〕32号 | 所属主题: | 2021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2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日
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
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我县境内现有特高压输电线路2条共61基杆塔28.48公里、220kV输电线路13条共387基杆塔121.98公里、110kV输电线路44条共2263基杆塔643.6公里、35kV输电线路27条共1161基杆塔293.73公里,总计86条输电线路3872基杆塔1087.79公里,覆盖各乡镇、街道。密集通道35kV-220kV线路承担全县电力客户生产、生活输电任务,±800青豫线和±1100吉泉线两条特高压输电线路承担着西电东送、疆电外送等输电任务。为贯彻落实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管理措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大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19〕495号)和《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大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宛发改能源〔2019〕409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共同防护、标本兼治”为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管理机制,解决安全防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目标
落实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的电网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将密集通道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地方公共安全管理范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考核范畴。建立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多方参与、信息畅通、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防护体系,确保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不发生两回及以上线路同时故障、倒塔断线、特高压线路直流双极闭锁等人为责任事件。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县发改委和国网淅川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相关措施。
(二)工作职责
县发改委作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该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开展情况,调解处理因整治工作引起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县公安局要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机制,将密集通道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地方公共安全管理范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考核范畴。要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危害电力设施、扰乱供用电秩序、阻碍电力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破坏电力、盗窃电力设施、扰乱供用电秩序、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要配合县供电公司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周围施工作业等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排查涉电安全隐患,对于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要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县自然资源局要将电力发展专业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综合考虑电力发展规划需求,预留电力设施通道位置和安全保护区域,凡是涉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新建或扩建项目,应提前与供电部门沟通,征求供电部门的意见。
县城管局要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制止、拆除违章建筑,从源头上杜绝违章建筑危害电力设施。要协助供电部门做好电力线路树障修剪工作,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县林业局要配合供电部门做好架空输电线路树障清理工作,及时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为树障整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国网淅川县供电公司要切实担负起此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电力设施保护资金投入,加大对电力设施及输电线路的巡查,建立健全人防、技防、物防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及通道安全保障工作整体水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相关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物,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处置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大面积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的行为,组织开展线下树障的集中砍伐。
(二)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兴建大范围彩钢瓦房等建(构)筑物的行为,组织开展违建拆除。
(三)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堆放较大规模的易燃物、易爆物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的行为,组织开展线下易燃物、易爆物的集中清理。
(四)针对在杆塔基础的规定范围内(±800千伏青豫线杆塔周围30米、±1100千伏吉泉线杆塔周围40米的区域)取土、打桩、钻探、开挖,规模较大、严重威胁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原状。
(五)针对在电力线路下方实施大范围堆积、铺垫、填埋等造成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行为,组织开展清理并恢复原状。
(六)针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两侧500米范围内大面积使用防尘网且未采取加固措施的行为,责令行为人进行防尘网加固。
(七)针对封堵、破坏重要变电站进出道路,截断水源、电源、损坏电器设备的行为,责令行为人限期修整,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
(八)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且规模危害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针对未经许可的“三线搭挂”(联通、移动、电信、有线电视等违规挂接线路)的行为,组织开展拆除清理。
(十)针对其他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行为,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四、协调和应急工作机制
(一)工作联系机制。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与运维单位的沟通联系,具体协调淅川县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工作,督促落实运维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于自身难以解决、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处置的问题,由运维部门向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汇报,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采取工作联系单方式(见附件2)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至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信息共享机制。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要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反馈共享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区域内天气情况、地质灾害、土地规划、山火、交通事故处理等信息。
(三)联席会议机制。由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牵头,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任务,落实工作推进措施。
(四)属地联动机制。输电线路密集通道所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开展公共安全防护,参与实施各项工作措施。
(五)应急预案机制。由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属地运维单位制定安全防护应急预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山火、防外破、防恐等针对性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针对各类突发事件,运维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处置,控制事件影响范围。
(六)应急联动机制。针对电力设施破坏、恶意阻扰通道清障、山火、大风等突发事件,分类梳理应急联动处置流程(见附件3),明确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职责。要利用气象、环境、视频等监测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运维单位,提前做好自然灾害、人为事故防范。
附件:1.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2.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工作联系单
3.淅川县密集通道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流程
附件1
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栓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崔改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余立新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刘建刚 国网淅川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国网淅川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余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日常协调处置工作。
附件2
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公共安全防护
工作联系单
编号: 年第 号
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 年 月 日
工作联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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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责任部门 |
示例: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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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反馈 |
反馈意见 |
反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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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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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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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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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淅川县输电线路密集通道突发事件应急联动
处置流程
一、电力设施破坏。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35千伏及以下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110千伏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220千伏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5米,青豫±800输电线路杆塔周围30米、吉泉±1100千伏输电线路杆塔周围40米的区域)取土、打桩、钻探、开挖,规模较大、严重威胁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堆放较大规模的易燃物、易爆物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的行为。运维单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县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公安机关、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电力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必要时暂扣责任人和车辆等。肇事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由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责令其将电力设施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运维单位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将影响降到最低。
二、有影响的山火。发生一级(山火点距线路<500米)、二级(山火点距线路>500米且<1000米)山火预警时,运维人员应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护线员、沿线群众开展救援,同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所在地政府,协助林业部门、地方防火员扑救,并根据现场火势情况选择拉停、退出重合闸、降压运行、控制线路潮流等避险措施。
三、违章施工,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兴建大范围彩钢瓦房等建(构)筑物的行为;在电力线路下方实施大范围堆积、铺垫、填埋等造成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行为。线路下方发生超高机械、流动吊车等未经电力行政许可违章作业时,运维人员应立即叫停作业机械,组织操作人员及机械安全撤离线路保护区;如不能阻止违章施工应立即报警,并派专人蹲守管控,将现场具体情况向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汇报后,由所在地的电力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四、阻扰通道清障、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大面积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的行为。运维人员在做好自身人身安全防护的同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汇报。密集通道安全防护办公室通知所在地政府,依据《电力法》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消除”进行相应处置;情节恶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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