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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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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7-00023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7-10-27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734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淅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425


淅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6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提升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主体(以下简称“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疏通信贷支农渠道,引导金融更好地服务“三农”,实现金融资源、社会资源与守信农村经济主体的有效对接,为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统筹规划,形成合力,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人行牵头。县人行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好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与宣传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多方参与。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服务三农。充分运用农户和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在财政投入、金融支农投入、项目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得以良性发展。

二、工作重点

以征信建设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以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为主要实施对象,用两年时间构建完善多层次的农村信用体系。

(一)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县人行依托省人行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对信用信息数据统一采集、统一管理、共享使用。组织县内金融机构收集、整理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有关信息,建立数据库,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和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二)建立信用电子信息采集机制。一是对原有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县人行负责指导涉农金融机构统一甄别评价和录入,逐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二是对有贷款需求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县内各涉农金融机构及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建立“边采集、边办理”的采集机制。对基本信息采集,实行“一确认两签字”采集方式,涉农金融机构与村委会建立合作机制,由信息采集人员上门采集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经村委会推荐和信息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社会性和融资性信用信息采集,坚持“谁首办、谁负责录入”原则,由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并确保与人行征信系统融资性信息一致。三是涉农金融机构负责定期更新农村信用信息电子数据,及时报系统数据库。信息更新每两年开展一次,录入错误的信息,由先期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负责更正。

(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县人行组织制定符合我县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特点的评价体系,要考察其总资产、总负债、年收入、现金流量、主要管理人员的素质(农户要参考家庭成员年龄结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专业技能水平、住所的地理位置、保险保障、遵纪守法、道德水平、文化程度、信用观念、经营管理能力等)等指标。

(四)建立信用评价激励机制。一是充分运用和发挥征信体系和评价结果,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参与征信体系及信用评价的个人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对信用良好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投放。二是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评价为A级以上的农户、乡镇(村)开展特色金融服务,增加信贷品种,开通信贷“绿色通道”,放宽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增加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投放,使信用农户享受到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农户树立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模式。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金融机构要联合惩戒公开“曝光”,使失信者受到制约,通过择优扶持、以优促好、以好带差,全力打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5月底前,各成员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办法,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措施,加快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机构成立、推进措施、制度办法和相关负责人、联系人情况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

(二)动员阶段。20176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推进阶段。20178月起,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把新增客户信用信息录入作为日常工作开展,对存量客户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系统。2017年底前,采集录入农户存量信用信息达到80%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采集录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金融办、人行、银监办、发改委、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淅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成员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和专职人员,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具体职责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计划,完成“信用户”、“信用村”的评选推介和信息上报。组织辖区内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选举成立由村委班子、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村信用评定小组,筛选调查农户,协助涉农金融机构调查、采集、确认农户信用信息和“信用户”;协助开展信用授信,提供宣传场所,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宣传;组织各行政村制定创建信用村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配合涉农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县金融办、发改委、人行: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行使工作职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制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制度、信息查询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绩效评定和业绩通报等工作。

县农信社、邮储银行、南阳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负责在县、乡、村各级网点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场所和相关设备,配合人行做好对新增客户和存量客户信用信息的采集、上报、更新工作。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涉农金融产品推介、“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工作;对被评定为“信用户”、“信用村”等具体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信贷资金和优惠利率倾斜支持;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动态反馈和调研信息上报工作。农行等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政策扶持。政府相关部门、人行要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贷款周转金、贴息、担保和风险补偿金等,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讲信用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投放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创业致富。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信用保证保险及农业保险业务,健全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形成“征信+政府+银行+保险”模式,促进农村信贷可持续良性循环发展。

(三)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版面、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创建的意义及重要性,提高各方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宣传表彰信用创建活动产生的“信用户”、“信用村”,加大对“失信典型”的公示力度,引导农村经济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培养良好信用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县人行要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支农再贷款使用、MPA评估等政策的一项重要参考对涉农金融机构考核。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贷业务审查的固定程序和重要参考,提高信贷风险防范水平。

 

附件:淅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淅川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

成 员 名 单

 

  任:范金强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副主任:宋    人民银行淅川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员:孙    人民银行淅川县支行副行长

李书平  县发改委总经济师

聂达菲  县银监办副主任科员

    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科员

王世峰  邮政储蓄银行淅川县支行行长

姚红旗  南阳村镇银行淅川支行行长

    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人行,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指导和督促实施工作。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25日印发

(共印5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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