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7-00030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10-27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7〕43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淅川县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16日
淅川县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管理,防止因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引发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南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和市政府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确保安全、富民强县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措施,确保全县今年夏、秋两季“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车辆宣传、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利用的技术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禁烧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变政府禁烧为全民禁烧,变被动禁烧为主动禁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要注重加强对有关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科普知识宣传,用实际效果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为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打好基础。
(二)突出盯守防控。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包村包田,坐镇一线,实地检查指导禁烧工作。要组建督导组、巡逻队等,对辖区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重点加强对集镇、村庄等重要区域周边,高速公路、省道等重要交通通道沿线以及油库、仓库、加油站等重要设施周围的盯守检查,尤其要注意加强对晚(午)饭前后、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检查,以及对憨、傻、痴、呆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全面筑牢禁烧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三)突出应急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充实各类专(兼)职消防队伍,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迅速调度人员、装备到场处置。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油库、加油站、秸秆收购点、民防设施、变电设施等敏感部位要备足防火器材,加强消防技术培训和火源监控,建立消防自救和报警系统,确保发现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各地要全面排查收割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抢修,避免因用机、用电引发火灾事故。
(四)突出综合利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足区域实际,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创新完善扶持政策,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扩大资源利用数量,以综合利用减轻禁烧压力,以严格禁烧促进综合利用。要着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及时做好技术指导,搞好配套服务。要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青贮、氨化、生产沼气和生物制肥等技术,重点发展秸秆饲料、秸秆肥料、食用菌产业、生物质能源等,尽快解决秸秆出路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焚烧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及时调整领导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作为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时时把握工作动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级干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组织禁烧工作。特别要认真总结往年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动员一切力量,在综合利用上狠下功夫,推动农作物秸秆利用资源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着力从源头上根治焚烧现象。
(二)落实责任分工。农业、环保、公安、消防、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典型经验推广、焚烧行为查处、目标管理考评以及相关技术的指导应用等。
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禁烧监管执法和焚烧行为处罚,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要设施周边和重要集镇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机部门:负责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监管指导,落实低留茬收割要求,推广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等技术措施。
畜牧部门:负责农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推广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国道、省道、重要交通通道周边的禁烧宣传和巡回检查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扑灭因焚烧秸秆引起的火灾;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阻碍禁烧督查、灭火扑救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禁烧经费,扣缴有关乡镇(街道)焚烧秸秆罚款,并划入专设账户。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级责任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追究工作不力责任人的责任。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
气象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气象服务,每天按时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焚烧秸秆的气象卫星监测情况和实况监测材料。
县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批评。
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三)严格督查奖惩。禁烧期间,县政府将派出15个包乡镇督查组分包各乡镇(街道)。重点督查各地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情况、组织领导情况、巡查防控情况、查处打击情况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派出1个综合检查组,检查各督查组履职情况以及各地秸秆禁烧、利用情况。督查、巡查结果实行一天一汇总、一周一通报,并在电视台公开播放。要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的作用,监控摄像头和监控平台要迅速投入使用,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各监控中心和分中心要制订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密切监控。工作开展期间,县政府将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07〕31号)和《南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属地管理责任的补充规定》(宛禁烧〔2015〕1号)以及《淅川县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严格考评,并兑现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街道)且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街道),除给予经济处罚、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对被省、市通报和处罚的乡镇(街道),县政府将加重处罚)。对未按要求进行督导检查,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知情不报的督查人员,县政府将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附件:淅川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淅川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名 单
组 长:罗建伟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杨景娥 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严国良 县农业局局长
李建涛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林海春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进功 县农业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余 洋 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柴林峰 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朱 隽 县畜牧局党委副书记
杨 戈 县农机局副局长
肖绍华 县委农办党委副书记
李 飞 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李晓帆 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李 钦 县科技局副局长
刘瑞金 县气象局副局长
白明星 县环保局分局局长
陈仲华 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马荣豪 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严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进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淅川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9210997 邮箱:xcj******9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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