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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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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7-00041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7-10-27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756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淅川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74

 


淅川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

     

 

为认真吸取新野县“6.25”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类似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安保精神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网格化排查为载体,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全面提升“九小”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范围及措施

1、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7731日。

2、整治范围

1)员工在100人以下的作坊、工厂等生产加工企业;

2)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市场);

3)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练歌房、棋牌室、茶社、台球室、滑冰场等娱乐场所;

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

5)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

6)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诊所以及床位在5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

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及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幼儿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餐饮场所。

3、整治措施

1)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范围内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

2)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

3)搬出确有困难的,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

4)对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一律依法予以清理;

5)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6)对消防设施和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7)对人员集中住宿区域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8)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9)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10)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11)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政府各乡镇(街道办)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牵头开展排查整治,确保辖区内“九小”场所全部排查一遍。要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召开一次辖区“九小”场所负责人会议,逐一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附件1。所有社区要按照标准建成社区微型消防站并纳入县消防部门调度体系。要划拨专项资金在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要认真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1721号),进一步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办务必于710日前至少明确1名在编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将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行业部门各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本系统内由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行业和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行政审批关,对依法应办理消防行政许可而未办理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三)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督促派出所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开展全面检查,逐一登记,建立健全单位、场所清单和消防安全排查登记清单等基础档案、台帐;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组织乡镇、街道办消防工作人员、巡防保安队员等开展全面培训,重点讲解整治工作标准和要求;消防、治安、法制、督察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要实施联勤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

(四)社会单位。属于整治范围的单位和场所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配备基本的消防设施,悬挂消防安全提示牌,注明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乡镇、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监管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孙林儒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赵中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张兵任副组长,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协调和指导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二)提高重视程度。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是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的有力载体。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治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形成整治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惩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宣传培训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醒,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剖析近期省市典型火灾事故教训,针对九小场所分布和经营特点,利用消防宣传车、市场大喇叭、广播、车载、沿街LED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平台,将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的业主、承租者、经营者作为目标人群,每天定向播发推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自救逃生等常识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网格力量要逐街道、逐门店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活动,大规模张贴火灾警示和消防安全挂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严肃责任追究县政府将适时成立专项督导组,对

“九小”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督查,凡流于形式、配合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全县通报批评。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辖区“九小”场所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者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消防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每周四上午下班前上报《“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2),贯彻落实情况请于710日前报县消防大队xichuan119@163.com726日前报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好的做法及时上报。

 

附件:1、“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责任告知书

2、“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3、“九小”场所隐患排查登记台账

4、“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提示牌式样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4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1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责任告知书

 

201774731日,县政府在全县部署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整治范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作坊、工厂等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市场);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录像厅、歌舞厅、练歌房、棋牌室、茶社、游艺、游乐等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诊所以及床位在5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及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幼儿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餐饮场所。

2、整治措施: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一律依法予以清理;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对人员集中住宿区域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3、你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4、你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加强防火检查,杜绝违章用火用电,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如因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火灾事故发生,你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17    日(盖章)


附件2

“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排查“九小”场所(个)

发现火灾

隐患(处)

整改火灾隐患(处)

清理私拉乱接

电气线路(处)

清理违规留宿人员(人)

清理改造防盗窗(个)

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个)

安装简易喷淋装置(套)

 

 

 

 

 

 

 

 

填表说明:1、专项行动期间,此表每周四上报一次。

2、表内数据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件3

“九小”场所隐患排查登记台帐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场所类别及面积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现的火灾隐患

排查负责人

 

 

 

 

 

 

 

 

 

 

 

 

 

 

 

 

 

 

 

 

 

 

 

 

 

 

 

 

 

 

 

 

 

 

 

 

 

 

 

 

 

 

 

 

 

 

 

 

 

 

 

 

 

 

 

 

 

 

 

 

 

 

 

 

 

 

 

 

 

 

 

 

说明:1、专项行动期间,此表每周四上报一次。2、表内数据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件4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提示牌式样

 

消防安全提示牌

 

场所的危险性:            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责任人:

                                                      

乡镇、街道办监管人员:

                                                       

公安派出所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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