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7-00044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10-27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淅政办〔2017〕59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
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淅川县第五高级中学实行挂牌督办。县教体局作为行业监管责任主体,要对该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依法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全程监督,若久拖不改,相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或改变用途。
附件: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7月8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8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地址 |
建筑类型 |
存在的主要隐患 |
政府挂牌级别 |
预计整改时限 |
淅川县第五高级中学 |
淅川县鹳河路与丹江大道交叉口 |
砖混 |
1、该单位男生宿舍楼共两部疏散楼梯,中间违规设置铁栅栏隔断,疏散楼梯数量不足;2、全部外窗均设置完全封闭的护窗,未开启逃生出口;3、男生宿舍楼配备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均处于损坏状态;4、室内消火栓无水。 |
县级 |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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