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7-0004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10-27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淅政办〔2017〕62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宛政办〔2017〕50号)要求,现将全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逐项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要细化量化要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要求和保障措施等,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所承担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计划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在本通知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以及各牵头单位要在2017年8月20日和12月5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做为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和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淅川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2017年7月20日
淅川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配合单位 |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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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预期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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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经济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 |
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人行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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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月度、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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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要跟踪审计结果公开 |
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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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
物价办、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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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发改委 |
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教体局、卫计委、扶贫办、移民局、其它县直有关部门 |
(四)推进政策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财政局 |
发改委 |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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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发改委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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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
农业局、粮食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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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
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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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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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发改委 |
县直相关部门 |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
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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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
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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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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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扶贫办、民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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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环保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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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教体局、卫计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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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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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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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
金融办、人行、财政局、银监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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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平 |
住建局、房管中心、国土局、人行、银监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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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
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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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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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
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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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
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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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行政审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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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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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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