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7-00053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10-27 | 是否有效: | 失效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淅政办〔2017〕68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盛夏来临,气温攀升,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溺亡等安全事故进入易发期和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握工作原则,确立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教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意识,突出工作重点
1.做好心理疏导,严防校园暴力。教育部门、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要关心师生心理健康,关注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各学校要成立心理咨询机构、设立咨询室,按要求配齐专职心理咨询老师,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对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校园暴力、欺凌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安全报告机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怪异行为和肢体冲突迅速予以解决;教育部门要加强课间巡视,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和异常行为要及时沟通,有效疏导;教育学生科学、文明、健康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诱惑;定时对全县师生进行“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教育、励志感恩教育等活动。
2.加强防溺水教育,预防溺亡事故发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积极排查辖区内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或隔离带。组织人员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劝阻学生涉水行为。教育部门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和节假日不要擅自到沟、渠、河畔、池塘等处嬉戏玩耍,防止发生滑落、溺水事故。各学校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校信通给学生家长发送安全教育信息,构建家校社会防御体系。
3.加强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学校进行全面细致的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锅炉、燃气(油)罐等特种设备和食堂操作间、排油烟管道的检查管理,做到操作人员有相应资格、设施检验合格、管理责任到位、防范措施有力;要加强对实验室规范管理;要经常对学校用电线路、停车棚进行排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负荷过高、线头裸露等原因而引发短路、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要经常性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严禁学生私拉乱接或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引发火灾事故;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严把食品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营养餐的管理和监督,定期不定期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坚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贮藏关、加工关、餐具洗消关,保证食品安全,严禁非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要做好每餐每种食品的留样(包括饭、菜、汤、点心等),严格执行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坚持做到专人管理、专柜专用,不得放入其他物品。要建立安全预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进行处置。
5、要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经常组织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及家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育部门要定期对教室、寝室、食堂、厕所进行消毒;要随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及时向卫生、防疫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6.宣传交通法规,确保校车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法规宣传,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教育学生不乘用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定期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安全良好状态;严查驾驶员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教学及作息安排,如遇持续极端恶劣天气状况,校车要停止运行。
7.加强集会管理,严防踩踏事故。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各种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准备充分、组织严密、措施扎实。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对特异体质学生要重点关注、区别对待,坚决防止因准备不充分、组织不严密、情况不了解、处置不及时造成意外伤害或矛盾纠纷,以致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影响校园安全稳定。要深入排查教室门窗、阳台护栏、楼道扶手、校园围墙、公共厕所等部位的安全隐患,防范发生意外事故。要在下课、课间操、放学等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进行值班引导,坚决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确保师生安全。
8.加强校园周边巡查,确保中小学生安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协同教育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和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大力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严格校园周边商业网点、摊点管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力度,取缔干扰学校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清理非法出版物,坚决查缴以未成年人为销售对象的有害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继续抓好学校周边“黑网吧”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监管,加大对含有宣传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等内容的违法网络游戏打击力度。
三、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联动机制
1.综治部门: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级综治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2.教育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负教育责任,加强学生的各类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通过家访、短信、微信等方式建立家校安全防范体系,提醒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职责。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各项安全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
3.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校园暴力等安全教育;配合乡镇(街道)在学生经常出入的安全隐患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进行巡查和劝阻;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安全排查及时依法打击各类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严禁超员和不符合要求车辆接送学生;要严厉打击网吧、游戏厅、KTV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要加强对学校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的指导以及师生消防知识的普及提高;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4.水利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分别负责;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淘金、采砂等违法行为,及时监督有关业主消除水域沙坑隐患。
5.住建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宣传部、文广新局、广电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做好青少年及儿童安全宣传报道,做好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心理健康等公益广告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做好专题节目,播放发布科普知识,报告经验做法。加强对校园周边影响学生健康的书籍、音像制品的检查,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控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通讯部门: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要不间断发送校园安全公益短信,使学生安全工作家喻户晓;网通部门对于违规经营的网吧要配合相关部门要求停供信号、停止服务等。
8.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9.团委、妇联: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等安全防范工作水平。
10.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严厉查处校园周边不法商贩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食品;指导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对学校营养餐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
11.卫计委部门:定期开展学生健康检查,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2.城管部门:以整顿店外经营、畅通街道、治理噪音污染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重点解决流动摊贩围校经营、机动车辆堵校拉客等现象。
13.安监部门:督促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学生安全防范工作制度,落实学生安全防护工作措施,参与学生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并将预防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14.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学生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排查影响学生安全的各类隐患,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在涉水区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隔离带等,并安排人员巡逻。
四、建立工作台账,分步推进实施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10前)。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进行动员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学生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6月10日-9月30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6月初,完成对所属区域学校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台账。尤其是6月上旬前,各乡镇要完成防溺水安全警示标牌设置,在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警示标识。充分利用电子地图和监控系统,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坑渠、池塘等水域危险地段进行动态标注和实时监控。6月上旬至9月,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日-25日)。10月8日前,自下而上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10月中旬,县综治办、县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验收工作。
五、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上好安全教育课,做到安全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和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安全教育活动要突出重点,以实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尤其要强化防溺水“七不两会”纪律要求(“七不”即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监护人)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到江河、湖海、水塘、水库等危险水域边畔玩耍嬉戏;7 .不盲目下水施救;“两会”即1.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2.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自护、求助、报警方法),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各学校要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以及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类安全知识。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制作安全防范专题节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各部门通力合作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加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综治部门要组织教育、公安、水利、住建、民政、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会同乡镇(街道)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所有区域及所属地方的安全隐患等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尤其是对于在多次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落实到位。政府牵头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
(三)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工作。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住建、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出入网吧、游戏厅及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乡镇(街道)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委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六、树立责任意识,狠抓任务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将学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县政府牵头成立淅川县学生安全治理工作办公室,县综治办、教体局、公安局、水利局、住建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团县委、妇联、卫计委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建立周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向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每周情况(电话:0377-69232992 邮箱:xjaqb666@163.com)。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期间情况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出现各类学生安全事故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履行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综治、教育、公安、文广新、水利、住建、民政、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和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查“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场所、区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场所、区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查“四到位”,一是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区域、场所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强化安全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对学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和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和相关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发生未成年学生人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要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7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2017年6月2日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
(共印80份)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