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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07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 2007 〕 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宛政[2006]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机制    实施意见    通知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 、村(居)民自治 、优质服务 、政策推动 、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的通知 》(豫办[2005]1号)精神,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体制,切实提高财力保障水平
  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照省定标准,实行财政分级负担,全额纳入预算,足额按月均衡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工作必需的经费。在“乡财县管”财政体制中,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级的监督和指导,特别是在乡级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中,要优先安排预算,优先按月均衡拨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确保投入到位:一是社会抚养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后,要相应增加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县级要把原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计划生育事业人员、办公、事业发展等经费与社会抚养费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根据乡、村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足额预算、及时拨付乡镇,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二是县级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并纳入预算后,若达不到《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宛政[2004]8号)规定的标准,不足部分可根据需要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按人均2.6元给予补贴;三是以上两项达不到投入标准的,县、乡两级财政要在预算中保证。

    建立人口公益金制度,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精神,市、县、乡三级要建立多渠道的筹资体制,采取鼓励民间捐资和接受国际捐赠的办法,逐步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用于发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和养老事业及对待困计划生育家庭的救助。
  二、建立健全科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支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支出重点,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在支出结构上,要突出“两个倾斜”。一是要向重点工作倾斜。要把更多的资金用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和利益导向等中心工作。二是要向基层基础工作倾斜。要调整资金投向,加大向基层经费补助的力度。计划生育事业费用于人员支出的比例要控制在20%以下,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专项支出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从本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乡、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基层网络建设、村组计生宣传管理员工资报酬、利益导向等基层基础工作。
  (二)在支出重点上,要实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免费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按照河南省计生委、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计生[2002]46号)精神,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节育手术经费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2:2:6的比例分级负担。已婚育龄女免费孕情、环情监测经费,由县、乡镇两级财政负担,分担比例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二是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对领取《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的奖励费由县、乡两级财政负担,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的奖励扶助金,市、县两级财政按照省定标准落实配套资金。三是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村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工资报酬,由县、乡两级财政负担。四是确保县、乡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县、乡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运转经费由财政部门核定标准,由县、乡两级财政负担。
  (三)在支出范围上,要确保计划生育经费专款专用。根据国家财政部《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支出范围包括计划生育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计划生育事业人员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支出。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包括14个专项:1、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治疗费;2、已婚育龄妇女环情孕情监测费;3、避孕药具经费;4、村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工资报酬;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6、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费;7、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费;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9、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及设备购置费;10、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费;11、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费;12、利益导向及社会保障费;13、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补助费;14、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等。
  计划生育事业费不得用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本级的行政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基建支出和其它行政性支出。
  三、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奖惩,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管理规范化。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准截留 、挪用计划生育事业费 。各级计生 、财政 、审计 、监察等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情况的监督 、检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狠刹弄虚作假之风,凡搞虚假投入 、空转经费的,一经查实,一律从投入总额中剔除,取消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要坚持把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情况纳入目标管理 。根据 《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分类及奖惩意见 》,凡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本级财政投入低于省定投入目标70%的,给予通报批评;低于60%的,给予黄牌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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