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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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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10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7〕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淅川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淅川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城镇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07〕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低水平起步,重点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坚持群众自愿,定点就医,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共同发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在充分宣传发动和坚持参保自愿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把人员相对集中、有学校依托的中小学生参保作为工作重点,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其他城镇居民先由街道(乡镇)进行入户调查、信息采集,逐步全面推进,经过2-3年的努力,力争达到覆盖全县城镇非从业居民的目标。

  三、职责分工
  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是居民医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民医保的行政管理工作。县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全县居民医保的组织实施及经办工作。
  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事务所按照本实施方案,具体承办居民医保的申报登记、材料初审、信息录入和居民医保IC卡的发放等管理服务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保政府补助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卫生部门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标准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药品监督部门负责药品的流通、质量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
  民政部门负责低保人员身份认定及协助组织参保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中小学生参保工作。
  残联负责丧失劳动能力的管理方式残疾人员身份认定及协助组织参保工作。
  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的户籍认定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人员信息及其它基础资料。

  四、参保对象和条件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
从业的城镇居民均可参保。异地户籍在本地就读的中小学生可按学籍自愿参加居民医保。转为本县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可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劳动年龄内以多种方式就业的城镇居民不在本次参保范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采取在电视上发布公告、印制并向社会发放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申报登记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学生参保阶段(10月10日至11月20日)。县政府召集劳动保障、教育、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全县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生入保登记造册;民政部门和残联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为参保者发放明白卡,并做好中小学生参保缴费后医保IC卡的制作及发放,并进一步完善社区劳动保障网络及医疗卫生服务平台建设。
  (三)组织居民参保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对本辖区城镇居民要开展入户调查,
向参保人员发放登记表格,做好表格、照片等信息采集、初审登记等工作,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参保人员基础资料工作。劳动保障部门为参保者发放明白卡,并做好参保缴费后个人医保IC卡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四)征缴、发放及管理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所有申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征收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并为足额上缴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发放医保IC卡,并加强管理,规范完善居民医保基础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涉及面广、人员情况较为复杂。为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落实,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启动实施。
  (二)通力协作。县政府建立城镇居民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责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好居民医保工作启动实施工作。
  (三)精心组织。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制订好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及工作推进力度,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完善工作措施及配套政策,确保居民医保工作扎实推进。
  (四)强化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和政策导向,大力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使全社会能够深入了解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原则及具体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积极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按月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将定期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通报批评,对进展快、做法好的及时总结推广。

 

主题词:劳动  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政府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17日印发
(共印12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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