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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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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52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8〕36号

 

 

上集镇、金河镇人民政府,商圣、龙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通知》(豫政办〔2007〕89号)要求和我县创建市级文明城市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在城区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次活动以创建市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解决城区脏、乱、差现象为重点,结合县委、县政府“城管杯”竞赛活动,组织各城管单位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范围及标准
    此次精细化管理活动覆盖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包括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各类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具体管理工作按《淅川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实施(见附件)。
    三、工作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姬丰臣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严国良、文明办主任杜明光任副组长,县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电业局、卫生局、教体局、水利局、文化局、房管局、民政局、环保局、供销社、外贸局、农业局、园区办、商圣办事处、龙城办事处、上集镇、金河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组织,专职人员负责,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级级明确,任务逐项落实。
    (二)实行目标管理。县委、县政府已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县政府设立城管杯,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对城市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对完成任务优秀的单位授予奖杯,对第一名授予金杯,奖励5万元;对第二名授予银杯,奖励3万元;对第三名授予铜杯,奖励2万元。对竞赛考核第一年处于后三位的,全县通报媒体曝光;连续两年处于后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三年处于后三位的,分管副职写出检查并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文明办要把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纳入督查计划,采取明查暗访、编发简报等形式跟踪问效,并在县电视台《城市经纬》栏目中予以曝光。对同一问题通报二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主要领导要做电视表态发言。同时,凡被新闻媒体曝光、被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文明办通报,或群众举报的将扣除目标管理相应分数。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监督,宣传成绩和正面典型,曝光存在问题和反面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淅川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

二○○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   管理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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