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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72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方案》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8]126号

各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淅川县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淅川县2008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旅游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整体工作部署,为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十一"黄金周工作,确保"十一"黄金周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四统一目标,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十一"黄金周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旅游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景区建设步伐加快,精品旅游线路初步形成,"渠首淅川、范蠡故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游客接待量不断上升,旅游经济效益显著增长。而"十一"黄金周历来是旅游的高峰期,实现旅游综合收入的集中时期,尤其今年是国家假日制度改革的第一年,除春节外,"十一"成为全年拥有7天长假的黄金周,与往年同期相比,游客的出游热情会更加高涨,我县各景区(点)、宾馆饭店、旅游通道等游客接待场所和设施预计将出现"爆满"局面,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压力很大。对此,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重点旅游乡镇、旅游接待单位,要有清醒认识,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全面细致地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工作,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树立"渠首淅川、商圣故里"的旅游新形象。
  二、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
  (一)严防死守,确保旅游安全。安全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县、乡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旅游局的工作部署,明确目标,划清责任,切实落实好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上的安全措施。要利用黄金周前的有效工作时间,全面深入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汽车、游船、轮渡等交通工具,水上旅游项目,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游乐场所,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饮摊点等,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不断提高其安全操作和事故防范技能。对"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种庆典活动,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景区、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卫生检疫、医疗救护等安全保障和各种突发事件预案工作。
  预防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是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旅游、交通、航运部门要组织得力人员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检查,严查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重点查处车、船带"病"运营、超载运营、疲劳驾驶、违规出航等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对于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路段和修路施工路段,要设立警示牌,及时消除各种交通障碍,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选择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订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并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
  各旅游乡镇和旅游景区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火灾、盗窃、抢劫、诈骗等危及社会治安及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未雨绸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黄金周紧急救援工作机制,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和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假日办)。对拖延缓报或隐瞒不报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规范市场,提升服务水平。整治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是切实保障广大旅游者的正当权益,确保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要组织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确保全县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整治旅游景区(点)秩序。要坚决清理景区(点)内及周边的外地滞留人员,严厉打击传播封建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行为和坑骗欺诈游客的行为,全面治理景区周边秩序特别是治安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
  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要切实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在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抢拉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督导县内各旅行社做好迎接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严禁因合同纠纷而扣留游客;重点加强对投诉比较集中的服务环节的监管,对顶风违纪者坚决予以处理。
  县旅游协调机构要认真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加大维权力度,切实维护好游客权益。9月28日前,各级假日办和重点景区(点)要向公众公布投诉电话。
  (三)广泛宣传,炒热节日气氛。"十一"黄金周,是全年旅游宣传的重要时期,要广泛宣传,大力炒作,进一步提高我县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各重点景区(点)要与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加强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道,重点做好对本地"十一"黄金周旅游的组织准备、安全健康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地区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促进旅游对经济社会综合拉动功能的进一步发挥,推动我县旅游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提质增效,谋求持续发展。"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要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为目标,在确保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各项指标力争再上新台阶。同时,以黄金周为载体,进一步拉动我县旺季旅游市场,将黄金周拉长为黄金月、黄金季,掀起旅游新高潮。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转变作风,齐抓共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做好黄金周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的组织协调工作,"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由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具体负责。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由县政府正县级干部赵金秀任指挥长,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王彦超,县政府办副主任、旅游局局长张道文任副指挥长。王彦超同志兼任召集人,张道文同志兼任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深入贯彻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做到早动员、早部署,积极造势,拉动客源市场,做好优质服务,全面启动"十一" 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
  (二)保证工作进度。9月27日-10月7日期间,每日下午2:30前,各乡镇假日办、景区(点)、宾馆、旅行社要及时向县假日办报送统计资料和信息。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同期发布全县假日旅游有关信息,县气象局同期开始报道有关气象信息。10月7日上午10时,相关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将假日旅游总结报县假日办。10月7日上午12时前,县假日办形成全县假日旅游综述,上报市假日办和县委、县政府。
  (三)明确责任分工。"十一"黄金周期间,县乡假日办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投诉有人受理;县乡假日办与各成员单位、旅游景区(点)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黄金周期间,县假日办将组成若干小组,对各地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对黄金周工作开展不力的,将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提高。乡镇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需要向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反映的有关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8日前报县假日办,县假日办将认真协调解决,并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假日办和县委、县政府。
  附:
  1、淅川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成员名单
  2、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
  3、淅川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成员电话号码一览表
  4、"十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日报表
  
  附件1:
  淅川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
  赵金秀  县政府正县级干部
  副指挥长:
  王彦超  县政府机关党组副书记
  张道文  县政府办副主任、旅游局局长
  成    员:
  毕兴民  县旅游局主任科员
  张淅杰  县丹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温应奎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刘士功  县航运局局长
  高建红  县气象局局长
  赵  炜  仓房镇镇长
  马  飞  香花镇镇长
  刘明献  马蹬镇镇长
  裴建军  九重镇镇长
  李建兵  荆紫关镇镇长
  柴淅伟  毛堂乡乡长
  罗书运  金河镇镇长
  姬东升  县中线办副主任
  周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振业  县交通局副局长
  武光奇  县公路局副局长
  王玉明  县物价局主任科员
  谭长林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邹 溢  县建设局副局长
  潘  陟  县文化局纪检组长
  薛明辉  县统计局纪检组长
  戚桂华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余国功  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 丽  县社会化车站工会主席
  吕波飞  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  宛  县电业局副局长
  石贵林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严文杰  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负责处理假日旅游日常工作,张道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毕兴民、张淅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值班电话:69229233  69529688
  附件2:
  

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


  (一)县旅游局(丹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发挥在黄金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各旅游乡镇、旅游管理机构,联合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物价、质监、航运等部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大对旅游市场,特别是丹江宋岗码头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旅游投诉事件。负责抓好"黄金周"旅游统计和旅游信息预报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高效解决"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县交通局
  联合有关部门,对参与营运车辆和船只的性能状况进行检查,节前核查旅游热点地区和县内交通通达情况,尤其是做好下寺-仓房、石桥-仓房道路修补工作,并在全县道路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要对库区所有的游船和渡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停业,并随时对营运船只的安全系统进行抽检排查;加强交通运营秩序管理,坚决杜绝货船、渔船私拉游客,严查超载和违规出航,切实确保水陆交通安全;负责组织水上运力,确保宋岗--下寺、石桥--张营重点码头运力充足。
  (三)县公路局
  负责做好上九路、上荆路等县内省道、国道畅通工作,对公路沿线占道堆积物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十一"期间车辆运行通畅。
  (四)航运局
  配合交通局搞好水上交通运力调配,重点确保宋岗-下寺、石桥-张营两条水上旅游运输航线运力充沛,同时加强对红庙、狮子岗等丹江库区上游码头营运秩序的监管,杜绝游客、车辆滞留现象发生;加强宋岗、下寺、石桥、张营四个码头及河道安全设施建设和监管,确保游客和车船安全,在石桥、张营码头设立轮渡公示牌,全面进行整治,提高轮渡的服务质量。
  (五)县中线办
  指导景区及旅游交通范围内正在施工的单位科学施工,在施工区修建临时通道,做到施工和通行两不误。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整治,确保美观、整洁、顺畅。
  (六)县公安局
  加强节前、节期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和旅游秩序的现象,对景区、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治安隐患,进行一次排查,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交通疏导,保证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在宋岗、下寺、石桥、张营、香严寺、坐禅谷、渠首、法海寺等重点部位安排警力全天候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七)县物价局
  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点)、餐饮、住宿、娱乐、车船等方面的价格管理,"十一"期间要巡回检查,对坑客、宰客和哄抬物价的要从严查处,确保游客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和损害。
  (八)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合有关部门,在节前对全县道路、旅游景区(点)、饭店、车船、公共娱乐和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早排查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九)县卫生局
  督促检查各旅游重点乡镇和旅游经营接待服务单位卫生健康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旅游热点地区食品卫生和重大疫情的监测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和重大疫情的发生;在主要景区(点)设立医疗点或医疗急救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及时为旅客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加强对各类旅游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十一)县工商局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节前、节期的旅游市场管理力度,规范旅游广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合同欺诈、无证经营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十二)县广电局
  负责做好黄金周假日旅游信息、旅游服务质量的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制作一批反映我县山水风光和人文历史的专题节目在县电视台播放,加大播出密度,努力形成良好的节日氛围。
  (十三)县统计局
  负责指导各旅游乡镇统计人员积极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假日旅游数据的统计工作。
  (十四)县气象局
  负责假日期间气象信息的发布工作。
  (十五)县环保局
  负责假日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
  (十六)县电业局
  1、切实保证景区(点)、宾馆饭店等重点旅游活动场所的电力供应;
  2、做好对航空俱乐部、龙山度假村服务质量、安全工作的综合检查,充分展示其旅游窗口形象;
  3、做好灌河景区的环境整治和安全检查工作。
  (十七)仓房镇
  1、负责做好通往辖区内景区道路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安排专人在坐禅谷、香严寺、下寺、张营码头做好节日值班工作,整治秩序,确保车船畅通。
  3、督促帮助香严寺景区和坐禅谷景区做好以下工作:
  ①完善景区内的线路导示牌、景物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等标志标识系统;
  ②增加景区保洁员,全面清除景区内杂草、垃圾,为游客创造清洁干净的旅游环境;
  ③全面规范管理景区停车场;④在黄金周前组织景区工作人员开展旅游安全、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⑤按照3A级景区标准修建完善旅游厕所,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⑥景区旅游接待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使用普通话。
  (十八)香花镇
  1、搞好辖区内的旅游通道,尤其是集镇和丹江大道的环境整治工作;协助景区搞好宋岗码头秩序整治、航运通行;
  2、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店进行综合整治;
  3、做好辖区内安全工作,保证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
  (十九)马蹬镇
  1、对辖区内通往八仙洞和石桥码头的道路进行综合整治;
  2、安排专人在石桥码头、八仙洞、丹江大观苑等重点部位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为游客创造良好环境。
  3、督促帮助八仙洞景区做好以下工作:
  ①保证黄金周期间正常供电;
  ②设置景点导示、景物标识、安全警示等标志、标牌;
  ③规范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服务;
  ④对洞内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修。控制游客容量,禁止超容量经营。
  (二十)九重镇
  1、清除辖区内的道路障碍,确保畅通无阻;
  2、安排专人在渠首等重点部位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3、对辖区的宾馆、饭店进行安全卫生综合整治;
  4、做好镇区、渠首旅游通道、宾馆饭店等重点部位的环境整治工作,规范管理景区停车场、公厕等服务设施。
  5、完善景区内的标志标识系统。
  6、建设一处方便游客拍摄渠首纪念照的场地。
  (二十一)荆紫关镇
  1、清除辖区内的道路障碍,确保交通无阻;
  2、安排专人在古街、法海寺等重点部位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3、对辖区的街道、宾馆、饭店、旅游通道、景区(点)进行安全卫生综合整治。对正在施工的古街工程,要妥善安排,保证施工和接待两不误;4、完善景区标志标识牌等导示系统。
  (二十二)毛堂乡
  1、做好清除辖区内尤其是通往龙山风景区的道路环境整治工作;
  2、安排专人在龙山景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3、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和景区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4、督促帮助龙山风景区完善景区标志标识系统,设置中英文对照的景区简介和景点示意图。
  (二十三)金河镇
  1、做好辖区尤其是通往驻马山景区的道路环境整治工作。
  2、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和景点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3、驻马山景区尚在建设之中,基础设施还不尽完善,要加派专人值班,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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