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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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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58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9〕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应急管理这一事关全局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
  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要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国务院、省政府分别成立了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县政府也于2007年11月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制4人。按照县政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专门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目前,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已成立了专门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了机构规格,调配了专职工作人员,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成立专门应急管理机构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在7月底前成立,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要在强化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加强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基层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接受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
  (二)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一把手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确保组织和指挥到位、资金和物资到位、培训和演练到位、监测和预报到位。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千方百计加大应急资金的投入力度,把应急管理资金、装备配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或列入乡镇、街道办事处预备费管理,并及时拨付到位。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为加强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提供保障。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及时上报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是科学应对和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前提。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都非常重视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一)要加强信息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典型案事例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视信息紧急重要程度,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应急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对信息上报及时、信息面全、质量高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单位予以表彰。
  (二)要加强值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要有专门的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24小时联系畅通制度,特别是要保持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有落实、落实有反馈,坚决杜绝脱岗及手机值班等现象的发生。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明确2名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值班联络员,并于6月2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24小时值班电话(含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值班中心)。今后,工作中联络员如有变动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69212233  69229200    传真:69212394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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