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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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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41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综合文字呈送政府公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2〕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综合文字水平代表着一个单位的形象。一个时期以来,部分单位综合文字上报存在着语言、结构、内容、格式、质量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向县政府呈送的公文,不按规定程序呈报,乱呈文现象比较严重,且所呈公文质量较低、错误较多,影响了政府工作。为提高综合文字水平,规范呈文程序,提高行文质量,推动政府工作高效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着力提高综合材料质量
  1、各级各部门要树立精品意识。综合材料的起草,各单位要组织专人认真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组织讨论,成稿后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方可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各专业科室要对相关单位上报材料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简单堆砌、照搬照抄的,要退回原单位重新起草,并记录入档,作为年度考评依据。
  2、各单位在组织各类会议和活动时,要提前一周与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业务科室对接,准备相关材料。
  3、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之间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涉及分管县长的材料,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拿出初稿,县政府办公室专业科室把关,相关单位全力配合。涉及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材料,属于综合性的,各相关单位要提供书面材料,经专业科室认真把关后拿出初稿,交政府办秘书一科进行起草;属专业性的,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要认真负责,组织相关科室认真起草,秘书一科予以配合,分管主任把关审定后直接呈政府主要领导阅示。凡是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秘书一科要退回,由专业科室重新起草。年底考评时,秘书一科要对各专业科室提供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作为评先依据之一。
  二、切实规范公文办理程序
  1、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向县政府呈文,提请解决的事项,必须是政府解决的范围,且属于乡镇(办事处)或部门自身又解决不了的问题。
  2、对县政府呈文,必须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或县一级单位。
  对县直或乡镇(办事处)二级单位需要提请县政府解决的问题,必须通过主管一级部门向政府呈文。
  3、所有向县政府呈送的公文,必须以上行文格式,用正式文件形式向县政府呈报,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4、所有对县政府呈送的公文,必须严格把关,做到内容正确,语言简洁,表述清楚,力求用最简短的文字表述更多的内容。
  5、所有对县政府呈送的公文,必须按规定程序呈送,先送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由分管副主任把关后再呈送主管县长、县长。
  6、对县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各单位必须在一周内以单位正式文件上报县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领导要求办理。
  7、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对于不按此通知要求而向县政府呈文的,县政府将不予受理。
  8、各单位向政府呈送的各类公文,必须一式四份,分别报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相关科室、县政府领导和政府办档案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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