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33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3〕72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13年6月18日
淅川县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
复混肥工作方案
为保护好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实现一库清水送京津,结合淅川实际,现就在全县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服务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以减少库区面源污染、改善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农作物品质为目的,通过示范推广施用以“渠首神”等为代表的有机及其复混肥,推进我县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和绿色健康发展,实现水清与民富双赢。
二、总体要求
推广施用有机肥、减少面源污染是我县做好生态建设的必然要求。“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是一种有机、无机、生物、矿物质、中药材五位一体的新型增值复混肥料。该肥料获得国家三项专利,是河南省测土配方重点用肥和国家土壤有机质补充项目中标肥料,具有生态、绿色、优质、特效、广普等效果。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对解决农业面源污染、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提高农产品品质,发展水源地有机农业、打造渠首绿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渠首水源地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坚持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做好推广施用工作。
三、工作目标
重点在环库区乡镇的重点高效农业产业示范推广。从今年开始,在夏播和秋冬播季节,试点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5万亩左右。
四、补贴办法
(一)补贴对象
高标准粮田建设“百千万”工程;1000个种植业科技示范户;从事茶叶、瓜果蔬菜、鲜桃、软籽石榴、葡萄、花卉等生态高效特色产业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企业。油料倍增等农业、林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广施用该有机肥。
(二)补贴标准
高标准粮田建设“百千万”工程100亩以上的示范方,从事茶叶、瓜果蔬菜、软籽石榴、鲜桃、葡萄、花卉等生态产业集中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施用“渠首神”复混肥,每季每亩县财政补贴100元。其中,种植业科技示范户每户免费提供100公斤复混肥,用于科技示范田建设,其中县财政补贴200元,不足部分由县农业局通过相关项目资金解决。
(三)补贴程序
1、资格认证
(1)对粮食万亩示范方、“百千万”示范方的种植户(包括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业局根据各乡镇种植面积规划肥料补贴面积和数量,报县推广施用“渠首神”领导小组审核后,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据实分配到村,并入户到田登记造册,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补贴农户清册报县农业局复核确认。
(2)对种植茶叶、瓜果蔬菜、软籽石榴、葡萄、花卉等高效生态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需携带有效证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向乡镇提出购肥补贴申请,填写购肥补贴申请表(内容包括种植区域、种植面积、种植作物种类等);乡镇对购肥补贴申请审核后,确认其购肥补贴资格,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上报县农业局复核确认。
(3)1000个种植业科技示范户由县农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确定。
2、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县农业局将复核确认后的购肥补贴对象清册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一式两份,一份下发通知相关乡镇,一份下发通知源科生物公司。县财政局依据补贴清册拨款到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财政所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植户,由所在乡镇负责监督种植户将补贴资金用于购买生物有机肥。
3、购肥
源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到农业局下发的补贴对象清册后,3天内将肥料配送到相关乡镇,由相关乡镇通知有机肥补贴种植户现金购肥。
五、供应品种
补贴肥料的类型为源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I型:(N、P、K)含量7︰4︰4,有机质含量≥20%; II型:(N、P、K)含量20︰8︰4,有机质含量≥15%;III型:(N、P、K)含量15︰8︰9,有机质含量≥15%。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是一项政治任务。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监察局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复混肥推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复混肥推广工作。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解决推广施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保证推广施用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县乡复混肥推广工作经费。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县政府办要牵头组织好“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推广施用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县农业局要做好施用有机肥的规划、计划分配和示范田的对比,确保乡镇推广面积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补贴资金测算和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考评,搞好服务。县政府把推广施用“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评管理,对完不成推广面积或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要进行通报、追究责任,并与下年度补贴挂钩。“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生产企业要组织好生产,保证需求,对农户进行科学指导,服务上门,送肥下乡,并确保肥料质量和施用效果。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县监察局、农业局及财政局要加强对复混肥补贴工作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对使用后的肥料包装袋要予以回收,确保所发肥料及时用于示范地块;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县财政局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农民实际购买情况核实等方面,要积极履行职责,会同农业局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买农户10%的比例,对农民购买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及企业要严格执行补贴方案有关要求,做到供应品种、供应价格、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四公开”,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明补暗涨、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源科生物要在补贴肥料包装袋上印制“淅川县政府补贴专用肥”和编号字样,防止补贴肥料被转卖。凡补贴对象有转卖补贴肥料、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和下年补贴资格并追回相关补贴。
附件:
1、淅川县示范推广“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工作领导小组
2、2013年各乡镇“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季推广施用计划分配表
附件1:
淅川县示范推广“渠首神”绿色营养
复混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 理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姚云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明贵 县财政局局长
赵红伟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徐应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进功 县农业局副书记
李士新 荆紫关镇副镇长
刘 鸿 寺湾镇武装部长
侯雪峰 西簧乡纪委书记
梁会清 毛堂乡副乡长
马胜德 上集镇副镇长
孙军敏 龙城街道武装部长
李元臣 商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峰 金河镇副镇长
刘德伟 老城镇纪委书记
张年浩 大石桥乡副乡长
张建军 滔河乡副乡长
柴林峰 盛湾镇副书记
陈怀龙 香花镇正乡级干部
刘红旗 九重镇副书记
刘黎明 厚坡镇副镇长
刘文耀 马蹬镇正乡级干部
田富勋 仓房镇纪委书记
闫虎城 源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红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应华、李进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附件2:
2013年各乡镇 “渠首神”绿色营养复混肥季
推广施用计划分配表
乡 镇 |
分配面积(亩) |
肥料用量(吨) |
备 注 |
上集 |
1000 |
50 |
生茂葡萄、蔬菜、高标准粮田“百亩方”等 |
金河 |
1000 |
50 |
蔬菜、竹子、茶叶等 |
马蹬 |
1000 |
50 |
茶叶、核桃等 |
厚坡 |
4000 |
200 |
高标准粮田“万亩方”和辉国芦笋专业合作社等 |
香花 |
3000 |
150 |
赵四鲜桃专业合作社等 |
毛堂 |
4000 |
200 |
茶叶、黄金梨、樱桃等 |
九重 |
3500 |
175 |
高标准粮田“万亩方等 |
盛湾 |
2500 |
125 |
丹圣源软籽石榴 |
合计 |
20000 |
1000 |
|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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