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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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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42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16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393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201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201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118


淅川县201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县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我县地处三省交界,地形复杂,山区面积大,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全县生态安全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觉,扎实组织好11月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认真做好春节、灯节、清明节和其它高火险天气的防火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群森林防火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加强关键区域防范工作

荆紫关、西簧、毛堂、上集、金河、盛湾、仓房等乡镇和国营荆关林场、上寺森林公园、龙山景区、丹江大观苑及范蠡公园等区域森林资源丰富,火险等级高,防火难度大,是我县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重点林区入山口,要增设防火检查站,要求护林员坚守岗位,做到入山登记检查、下山消号,严禁火种带入林区。在易发火灾毗邻区,落实好公益林专职护林员24小时巡回制度。在重点林区行政村,要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每村3050人为补充的义务扑火队,并做好扑火人员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等工作,提高扑火能力。同时,要把防火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加强对少年儿童、学生及憨傻痴呆人员的监护,逐一落实监护对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扑火预案,积极组织扑救,并及时将情况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领导,以保证最快、彻底扑灭森林火灾。

三、强化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重点在防,关键在抓好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要严格实行“七不准”。即不准带火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做饭;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内打猎,火攻驱兽;不准在林区内烧荒、烧炭、烧田埂积肥。二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县林业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把好林区用火审批关口,对确需在林区用火的,须报请县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火。三要抓好关键环节。对在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的车辆,必须携带必要的灭火设施,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林区;在春节、灯节、清明节期间,必须严格管理野外火源,禁止在林区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不良用火行为。在5级风以上天气条件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森林公安和专制护林员对重点林区进行搜山检查,杜绝闲散人员进入林区,坚决消除一切野外火源。

四、制定预案,做好防火扑火的各项准备

为确保森林安全,控制火灾发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和完善防火扑火预案,确保预案切实可行。要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加强实战演练,增强扑救能力。在火灾发生时,要禁止动员和组织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参加扑火,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要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火扑火水平,特别是对现有防火通讯、交通和扑救工具等要提前检查维修。要加强林区火情监测,做好重点林区边缘毗邻结合部规划,配齐通讯、交通工具和扑火机具。同时,在火灾易发区要搞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在重点部位开挖防火隔离带,尽量减少或不发生火灾。

五、明确责任,全力做好防火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要各级相关部门尽职履责,通力协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职责分工,目标责任签订和督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承担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工作指导。各林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防火办公室在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同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防火检查,防患于未然。对防火措施落实好,未发生森林火灾的重点乡镇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引发山林火灾,要按照《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和《南阳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8日印发

(共印12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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