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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48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16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319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广大学生、幼儿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学校和学生的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保护广大师生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学校和学生“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校园安全,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淅川的可持续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全过程,既突出重点,又统筹协调,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件)发生。

()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一是建立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全安全保卫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加强校园安保设施配备,在学校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警报设备,并接入公安机关实时监控。二是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消防法》,完善和落实学校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按规定完善公共设施和配足消防器材。要切实加大对学校尤其是幼儿园及学生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治力度,严格排查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确保消防逃生通道安全、畅通。三是抓好学校校舍安全住建、国土、教育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学校校舍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立即整改。四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评估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食堂不许营业。凡有学生就餐的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必须从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每次采购食品都要有发票、有签名、有登记。凡委托公司管理的中小学食堂或超市,受托公司必须持有工商、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颁发的正规资质,并实行年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定期体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要严格落实安全问责制,确保不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要依法受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使用协议、安全责任书等进行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审核。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取得道路运输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运输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后统一报县政府批准。二是严格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切实把好校车驾驶人准入关。同时,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年度审验,监督校车驾驶人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三是合理设置校车行驶线路教育部门要综合考虑学校分布、需要乘车的学生数量和住址、学生作息时间安排等因素,对行驶线路等进行确定,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审核。严禁校车不按规定线路、跨区域、跨乡镇接送学生。四是切实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确保校车优先安全通行。要加强对校车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严禁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严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严禁校车超速、超员,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依法查处。五是编制校车服务方案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教育部门要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对校车服务方案进行审验。校车服务方案经县政府审核后,报市政府备案。六是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对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照《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对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教育、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有详细的校车档案资料。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驾驶资格;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乘车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公安、文化、工商、住建、教育等部门要严格校园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县直学校由县政府办牵头,乡镇学校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游戏厅、网吧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放学时段,安排民警、协管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坚决清理学生上、放学路段的店外摆摊经营。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单位,要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问题,限期改变面貌。

()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活动前要做好各项安全准备工作,包括勘查活动场所、熟悉环境,明确进场、退场时间、地点、顺序,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要安排足够的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维护秩序、紧急疏散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使事故损失和所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民办教育监管

全县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条件较差,安全隐患较大。要按照“属地管理、系统监管”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对管辖区内民办学校加强监管,对未取得办学资格的非法办学和托管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安全防范教育

教育、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安监、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建立由教育、公安、工商、卫生、住建、交通运输、城管、文广新、发改委、工信、食品药品监督、司法、宣传、财政、质监、安监、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单位的淅川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我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抓副职领导及政教、后勤、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工作任务与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本辖区、本学校发生涉及学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值守规章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师生员工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要按规定逐级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妥善处置.

 

 

2013325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5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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