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5-00009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5-03-2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淅政办〔2015〕12号 |
《淅川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3月19日
淅川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一、总体要求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主线,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日常化为手段,以提高干部素质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事故防控能力,力争圆满完成市定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在监管责任体系上有新改善
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完善安全生产党委政府负总责、行业管理部门负专责、企业负主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领导责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政府行政正职是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担任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行政副职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与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履行好安全生产行业管理、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专项资金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失误、设备故障、系统缺陷和管理漏洞。
(二)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在安全监管方式上有新举措
1、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安全河南创建纲要》要求,加强乡镇(街道)及辖区内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力量,设置安全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深化乡镇(街道)安监办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在装备建设、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方面必须全部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凡不达标的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报市政府列为2016年度重点监控单位。
2、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总结近年来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经验,继续实施激励和约束措施,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成果。严格实行达标企业退出机制,由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全县已达标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回头看”工作,对弄虚作假、管理滑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除取消其达标资格外,还要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同时,安监、交通部门要加快全县工贸企业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进度,2015年底前,县内50%的工贸企业和全县所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3、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专项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强化安全执法检查,在推进依法治安上有新突破
1、推进执法检查日常化、规范化。通过推进执法检查的日常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实现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一是实行全员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细化量化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对检查结果要依法处理,确保履职到位。二是继续推进专家检查。安监局要按照“全覆盖、细排查、严督办、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专家“会诊”监管方案,采取政府买服务方式,聘请有资质专家对全县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并由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三是加强联合执法。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建立县、乡联动执法机制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构建大安全执法体系,切实加大执法的覆盖面,提升执法效能。探索并适时开展部门之间交叉执法检查。四是加强一般事故查处力度。加强对一般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追究,探索开展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试点工作,推进事故查处曝光。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震慑作用。
2、深化专项治理。继续在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矿山、工业企业、特种设备、冶金等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
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着力解决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普货运输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深入排查整治涉及道路、车辆、驾驶人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尚未通车的新建、改建路段的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社会车辆违规通行。加强对重点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要求,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夜间山区三级以下公路客车禁行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装载、运输危险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强化重点道路巡逻管控,特别要加强在出站口、出城口、山区公路要道口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非法营运、超载、超速以及擅自改变线路、夜间违规运行等行为。持续加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警示,加强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检查提示。对城区学校附近路段,在上下学高峰时段采取限行、疏导措施,确保学生及行人安全。关于水上交通,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淘汰报废超期服役船只,坚决执行人车分离制度,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全面封航;要制定水上应急救助预案,并定期演练;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各类船只安全营运。所在地乡镇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好水上安全监管责任。
消防和大型活动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冷库、大型仓储、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和“五小”场所等为重点,扎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和冬春季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大型活动安全上,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制度和监管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在森林防火安全上,林业部门要增加林区巡查力度和次数,严格落实管护人员值岗制度,严控火种进山,严查纵火行为。同时要加强林业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人员充足、技术熟练,消防器材完备有效。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安监部门要加大对黄磷、五氧化二钒、镁粉、电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超量储存,楼上住楼下卖、屋后住屋前卖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等领域的无证无照非法从业行为。
建设施工安全:住建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和设备租赁等工程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等危险性较大施工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中毒和窒息等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规划、城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房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通、水利、电力以及移土培肥等重大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已取得安全许可手续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安全条件降低,且在限期内不予整改的要依法报发证部门吊销其许可手续。国土部门要组织开展矿山整顿攻坚战,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要依法报县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小煤窑的监管力度,马蹬、盛湾、毛堂等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确保监督巡查常态化。对发现的盗采和反弹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与国土部门及时对接,确保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对制止不力、支乎应付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
工业企业安全:工信局要督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环节。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对新上岗、转岗或轮岗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要做到100%持证上岗。两个园区办要加强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新上项目要责令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重点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等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和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冶金企业安全:安监部门要督促冶金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和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冶金行业生产安全。
其它行业领域安全:旅游、教体、电力、商贸、水利、农业、民用爆炸物品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严格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许可的强制作用,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暂扣或吊销许可并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在全员安全素质上有新提升
1、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职工和全体社会成员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安监干部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分类分专题组织安监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安监干部切实掌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所必须的法律法规、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知识,提高履职能力,有效解决部分安监干部“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问题。二是加强企业安全培训。以危险化学品、矿山、冶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农民工、特殊工种、班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利用身边的案例,以案说事,加强事故的警示教育,加大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真正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五)强化安监队伍管理,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
坚持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巩固和转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全县安监系统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清正廉洁、公平公正等良好的工作作风,弘扬敢于向违法违规行为叫停、敢于坚持原则依法执法的担当精神。一是建立绩效考评办法,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有关股室、个人,定期公布绩效考核结果。二是探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方法和途径,开展优秀安监办主任、优秀股室负责人、优秀安监干部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三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紧紧围绕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高效运行目标,进一步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优化运行流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要结合近年来安监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扎紧笼子。要抓早抓小,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对刚刚露头、蛛丝马迹的小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要动真碰硬,对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不廉洁的干部要采取措施,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抄 送:市政府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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