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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5-00052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5-09-07 是否有效: 失效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5〕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淅川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2015年8月16日
  
淅川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淅川县委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淅发〔2015〕3号),设立淅川县科学技术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加强的职责
  
  (一)加强全县科技进步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协调的职责;优化配置和统筹协调全县科技资源,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加强促进和推动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科技保密、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智力等工作。
  
  (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职能,加强地震监测、震灾预报、抗震设防、地震应急及震灾损失评估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拟订全县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淅川县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三)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五)制定推动全县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县科技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建议措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计划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意见,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八)负责全县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措施建议;负责实施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拟订全县科技服务发展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全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十)拟订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措施计划;负责全县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规划、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二)制定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意见、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我县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负责县域内地震测报点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建立地震检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科学技术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制度的制定;负责文电、会务、车辆、目标、安全、信访、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协调全县科普工作。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负责提出县科技计划经费配置的建议;指导科技规划和计划项目实施;研究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乡镇(街道)科技发展;负责承担科技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编纂淅川科技史志。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科技工作;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
  
  拟订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负责对外科技宣传;组织实施支持基础研究和培养青年科学技术入才的资助计划。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科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依法治县、档案管理、保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工业科技股。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计划项目;负责指导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特色产业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指导县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指导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工业科技进步。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市场管理和民营科技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县级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公布、评审、奖励、推广和转化工作;组织推荐国家和省级、市级科技奖励项目;负责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推荐和县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
  
  (三)农村科技股。拟订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星火计划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项目;负责管理涉农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
  
  (四)地震办公室。承担全县辖区的地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地方性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指导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承担淅川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提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指导全县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监察室。协助做好纪检工作年度计划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制定行政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做好群众举报信件以及转办的投诉件的登记工作;监督本系统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以及本系统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局党组、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
  
  四、人员编制
  
  县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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