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7-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03-22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6年度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7〕1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2016年度丹江口水库生态
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
《淅川县2016年度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4日
淅川县2016年度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
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南阳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6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持续改善丹江口水库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6年度淅川县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全面完成;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总氮保持稳定);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各主要支流水质不低于Ⅲ类,入库河流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库区网箱拆除及增殖放流项目
责任主体:县水产局
配合单位:马蹬镇、香花镇、仓房镇
工作任务:
①拆解丹江口水库41729只网箱;②年放养净水鱼100万公斤;③新改扩建1000亩鱼类增殖放流站,年培育鱼种40万公斤。
2、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勘界立标
责任主体:香花镇、九重镇 环保局(除香花、九重以外的乡镇)
配合单位:仓房镇、盛湾镇、金河镇、上集镇、马蹬镇、老城镇、大石桥乡、滔河乡
工作任务:
①香花镇:围网34751m,水面隔离6500m,界标23个,宣传牌23个,警示牌3个,投资额555.6188万。
②九重镇:围网16618m,界标13个,宣传牌13个,警示牌6个,投资额266.4926万。
③仓房镇:界标3个,宣传牌5个,警示牌2个,投资额2.6711万。
④盛湾镇:宣传牌4个,投资额1.3313万。
⑤金河镇:界标2个,宣传牌4个,投资额1.8339万。
⑥上集镇:界标4个,宣传牌7个,警示牌4个,投资额3.7792万。
⑦马蹬镇:界标1个,宣传牌4个,警示牌5个,投资额2.1534万。
⑧老城镇:宣传牌2个,投资额0.6657万。
⑨大石桥乡:界标3个,宣传牌4个,警示牌2个,投资额2.3073万。
⑩滔河乡:界标2个,宣传牌5个,警示牌2个,投资额2.3888万。
⑪城区:界标1个,宣传牌1个,警示牌2个,投资额0.8062万。
统一勘测:勘测693个点,投资额27.72万。
对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勘界(693个点位)、陆域围网51369m、水域围网6500m、设立界标52个、警示牌26个、宣传牌72个等,工程涉及11个乡镇。
(二)流域污染源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责任主体:九重镇、马蹬镇、寺湾镇、盛湾镇、老城镇、上集镇、仓房镇、金河镇、大石桥乡
工作任务:
①九重镇:唐王桥社区1座100m3/d污水处理系统(103万)、邹楼社区1座100m3/d污水处理系统(103万)、王楼社区1座100m3/d污水处理系统(108万)、小张村移民点1座20m3/d污水处理系统(34万),工程直接费用348万,工程间接费用22万,工程总投资370万。
②马蹬镇:高庄村1座20m3/d污水处理系统(50万)、崔湾村3座20m3/d污水处理系统(150万),工程直接费用200万,工程间接费用20万,工程总投资220万。
③寺湾镇:夏湾社区1座100m3/d污水处理系统(133万),工程直接费用133万,工程间接费用7万,工程总投资140万。
④盛湾镇:河扒移民点1座3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51万)、兴华寺移民点1座3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51万)、黄龙泉移民点工程2座3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102万),工程直接费用204万,工程间接费用26万,工程总投资230万。
⑤老城镇:石门新村1座5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直接费用60万,工程间接费用10万,工程总投资70万。
⑥上集镇:大坪社区1座50m3/d污水处理系统(70万),2座100m3/d污水处理系统(200万),工程直接费用270万,工程间接费用20万,工程总投资290万。
⑦仓房镇:石家营村1座3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66万)、狐狸扒村1座2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50万)、李家营村1座10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193万),工程直接费用共计309万,工程间接费用21万,工程总投资330万。
⑧金河镇:茶亭村1座5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直接费用60万,工程间接费用10万,工程总投资70万。
⑨大石桥乡:贾洼社区1座50m3/d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直接费用70万,工程间接费用10万,工程总投资80万。
在17个重点新型农村社区、移民点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建设,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2座(其中:日处理量50吨设施4座,日处理量100吨处理设施7座,日处理量30吨设施5座,日处理量20吨设施6座)及配套污水管网,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170吨。
2、滔河乡老集镇及原有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责任主体:滔河乡
工作任务:
在滔河乡老集镇建设日处理量300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3、淅川县沿库区餐饮业污染治理
责任主体:马蹬镇、香花镇、县水产局
工作任务:
马蹬镇15家餐饮企业采用水解酸化+人工湿地模式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香花镇3家餐饮企业及水产局采用水解酸化+人工湿地模式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
(三)生态修复与保护
1、丹江口水库消落区生态隔离带建设项目(水源生态涵养林)
责任主体:湿地保护处
配合单位:老城镇、大石桥乡、盛湾镇、滔河乡、仓房镇、马蹬镇、香花镇、九重镇、金河镇、上集镇
工作任务:
在环库周10乡镇消落区建设生态水源涵养林3.08万亩,依据水位线高低依次栽植杨树、枫杨、竹柳、水杉、柳树、芦苇等。其中老城镇2876亩,大石桥乡3976亩,滔河乡3226亩,盛湾镇3012亩,仓房镇1450亩,上集镇2603亩,马蹬镇3106亩,香花5157亩,九重镇3286亩,金河镇2108亩。
2、江口水库主要支流入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及护岸工程项目
责任主体:湿地保护处
配合单位:滔河乡、盛湾镇、金河镇、上集镇、马蹬镇
工作任务:
滔河入丹江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及护岸工程:①建设表流湿地85亩;②修建砼围水堰3处共0.6km;③修筑生态护坡6km;④河道两侧绿化150亩;⑤开挖隔离沟6km;⑥河道湿地260亩;⑦警示牌及宣传牌10个。
樵峪河入丹江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及护岸工程:①建设表流湿地85亩;②修建砼围水堰3处共0.45km;③修筑钢筋砼护坡3.5km;④河道两侧绿化150亩;⑤河道湿地230亩;⑥警示牌及宣传牌10个。
后河入老灌河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及护岸工程:①河道清淤2km;②建设表流湿地30亩;③修建砼围水堰3处共1km;④修筑砼护岸1km;⑤钢筋砼护坡5km;⑥河道两侧绿化50亩;⑦开挖隔离沟5km;⑧河道湿地100亩;⑨警示牌及宣传牌10个。
老灌河入丹江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及护岸工程:①河道湿地850亩;②河道恢复3km;③河道绿化300亩;④警示牌及宣传牌10个。
紫气河入丹江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及护岸工程:①河道清淤2km;②建设表流湿地140亩;③修建砼围水堰2处共0.3km;④修筑生态护坡6km;⑤河道两侧绿化160亩;⑥开挖隔离沟6km;⑦河道湿地300亩;⑧警示牌及宣传牌10个。
丹江大石桥清风岭段湿地恢复工程建设内容为:①河道清理2km;②引水管道20km;③缓坡水塘15处;④生境半岛6处;⑤外围绿化150亩;⑥河道湿地600亩;⑦围栏35km;⑧警示牌及宣传牌10个。
3、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场地清理恢复项目
责任主体:县畜牧局
配合单位:荆紫关镇、寺湾镇、西簧乡、毛堂乡、上集镇、金河镇、老城镇、大石桥乡、滔河乡、盛湾镇、马蹬镇、香花镇、九重镇、仓房乡和龙城、商圣等16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工作任务:
对荆紫关镇、寺湾镇、西簧乡、毛堂乡、上集镇、金河镇、老城镇、大石桥乡、滔河乡、盛湾镇、马蹬镇、香花镇、九重镇、仓房乡和龙城、商圣等16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禁养区441家畜禽养殖圈舍进行拆除,地表污染物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恢复。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监测监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责任主体:县环保局
工作任务:
购置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移动监测车及车载设备仪器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将2016年度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纳入对涉及项目的乡镇、部门的绩效考核。各相关乡镇、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将项目具体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早见成效。县政府成立淅川县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指挥部(见附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办公室人员从湿地处、县水产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为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环保部《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26号),河南省环保厅、财政厅《关于南阳市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豫环文〔2016〕374号)和《南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良好湖泊保护的通知》(宛财预〔2016〕667号文)的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遵照以下要求进行实施:
1、各项目要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财政厅批复要求及《实施方案》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额度。
2、工程类的项目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实施,并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政〔2016〕50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503号)》有关规定执行。
3、县政府委托各项目责任单位为业主,各项目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工作。招标工作必须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2017年项目必须完成。环保工程类项目招标单位必须具备有环境保护工程资质,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同时招标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单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必须要做设计方案,待设计方案评审后,方可实施招标工作。
4、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清单,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附合法有效报账凭证。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意见,在县环保局审核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拨付给施工单位。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项目决算审计。
5、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工程价款结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规范资产管理。
6、淅川县沿库区餐饮污染治理项目及淅川县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场地清理恢复项目(未下达中央资金),两项目分别由香花镇、马蹬镇及县畜牧局负责项目的地方资金配套实施及完工验收资料等。
7、县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统一调度项目实施进度,并加强对项目督导,并自2016年12月起于每月26日前将项目实施跟踪问效表报市湖泊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指挥部,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每月24日前将项目实施跟踪问效表报县湖泊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建设指挥部与县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合署办公(县政府三楼)。
(三)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
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是基于项目提出的预期目标,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运用一套统一的指标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对项目投入、实施、产出、效益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工作。具体的绩效评价管理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统一规定的内容开展自评工作,编写自评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对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按照市环保和财政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计划,委托具备能力且与评价对象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绩效评价技术支持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技术工作,不得委托参加过同一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工作的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绩效评价任务。
(3)绩效评价技术支持单位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核实与分析,开展现场调查,对照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监督性监测数据等核实实施效果,编写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市级环保和财政部门。
(4)市级环保和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技术支持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审定,编写绩效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淅川县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指挥部名单
附件:
淅川县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
指挥部名单
指 挥 长:方建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辛泽涛 县政府副县长
温应奎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李建涛 县环保局局长
梁明贵 县财政局局长
吴廷会 县湿地处副主任
张国占 县水产局局长
石建坤 县畜牧局局长
张自亮 九重镇镇长
杨新亮 香花镇人大主席
周玉山 马蹬镇镇长
李清锋 滔河乡乡长
杜 轶 寺湾镇镇长
李周勤 盛湾镇镇长
何 丽 老城镇镇长
马 翔 上集镇镇长
金 钊 仓房镇镇长
寇科峰 金河镇镇长
蔡秀斌 大石桥乡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李建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陈新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资金保障组,具体责任由指挥部定。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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