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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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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3-00005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的意见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1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旅游立省"和市委、市政府"旅游立市"战略,推动"旅游立县"战略实施,促进全县农家宾馆更快更好发展,现就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是落实省市旅游产业大全精神的重要举措2009年省市先后召开旅游产业大会,确立了"旅游立省"、" 旅游立市"的宏伟战略,社会各界投资旅游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旅游热点地区的广大农民,更是抓住这一大好时机,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农家游、生态游,助推了旅游业的大发展。2010年3月省政府在全省开展"百村万户特色旅游村"工程,明确指出要对特色旅游村和农家宾馆进行大力扶持。
  (二)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建设是当前我县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星级农家宾馆的意义主要有:一是有助于快速壮大旅游接待规模,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农家宾馆带动周边地区种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对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农家宾馆解决了农村部分闲散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起到就业"离土不离乡"的效果。 四是农家宾馆对农村社会的综合带动功能巨大,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是当前我县农家宾馆建设的内在要求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淅川县有50多户农家宾馆,主要集中在香花、仓房、马蹬、九重、荆紫关、毛堂等旅游乡镇。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年收入500余万元。农家宾馆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发展速度较快;二是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三是经营模式日趋多样化。
  淅川县农家宾馆的初步发展,为经营者带来了一定经济效益,但从发展程度来看,还处于低层次的起步阶段,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等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不够,对乡村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开发重视不够,经营特色不明显。二是经营管理水平偏低,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三是农家宾馆建造整体水平偏低,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景点周边的农家宾馆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四)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建设是我县成为全市旅游强县的重要支撑淅川的近邻西峡县,止2009年底,农家宾馆已达到600家左右,农家乐已成为旅游热点地区农民的重要致富手段和主要收入来源。内乡县的农家宾馆也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淅川必须增强加快星级农家宾馆发展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大力度促进农家宾馆的快速发展、跨越发展,防止被市场"边缘化"的倾向。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争创中国旅游强县为出发点,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托景区、市场运作"为原则,按照"外部环境田园化、建筑风格特色化、内部设施现代化、服务质量星级化"的要求,创新经营机制,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农家宾馆由独立开发向联户成片(线)发展。
  发展目标:加速农家宾馆规模建设,使全县星级农家宾馆于2010年达到55家,总床位达到1300张;2011年达到70家,总床位达到1800张;推进农家宾馆接待服务上档升级,现有农家宾馆在3年内全部提升到二星级以上,新建农家宾馆均应按二星级以上标准建设。
  三、政策保障
  奖励政策:从2010年起,经评定,每年县、乡财政安排农家宾馆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二星级以上农家宾馆经营户的奖励。奖励资金(标准见附件一)由县财政承担80%,乡财政承担20%。星级评定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发布的《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见附件三)为准。
  项目扶持:结

合新农村建设,县、乡在项目资金使用上,加大对农家宾馆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景区将农家宾馆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以农村小额贷款担保等形式参与农家宾馆建设与管理,引导农户资金投入农家宾馆改造和建设。
  信贷支持:当前,省市在金融方面加大了对农家宾馆发展的帮扶力度,有关部门要总结推广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农家宾馆发展的经验、做法,金融机构要积极为进行农家宾馆改造和建设的农户提供信贷支持,通过"信用村、户"评定、金融产品创新和提供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解决农家宾馆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支持。
  宣传推介:全面加强农家宾馆宣传促销,星级农家宾馆单位纳入县乡对外宣传范围,由县乡帮助和指导宣传促销工作,并提供旅游市场信息。县旅游网开辟星级农家宾馆专栏,大力宣传和推介星级农家宾馆。
  四、配套措施
  (一)成立机构。发展星级农家宾馆及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关部门和旅游乡镇必须互相配合,加强协调。成立由县政府办、旅游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文化局、国税局、地税局、新农村建设办等单位和各旅游乡镇为成员的"淅川县发展农家宾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县长牵头,下设办公室,人员由上述单位业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星级农家宾馆的发展及星级评定工作。
  淅川县发展农家宾馆领导小组要将星级农家宾馆管理及评定工作作为未来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并对星级农家宾馆实施动态管理。农家宾馆星级评定由经营者提出申请,所在村、乡(镇)两级初审后,盖村、乡(镇)公章并于当年11月底前报县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根据所申请的星级等级逐级上报市、省星级评定机构最终核定。获得星级标志的,由县旅游局报经主管县长签字后,于第二年2月底前兑现相应的奖励资金。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可以享有三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取得新的星级及其标志的农家宾馆,其原有的星级自动失效。对已经评定星级的宾馆,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应按照标准,每年复核一次。复核不达标的,取消其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
  (二)星级农家宾馆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各重点旅游乡镇、县规划局要根据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所依托景区的发展规划,结合集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旅游发展前景等因素,高起点编制星级农家宾馆发展规划。要严格建设审批、达标验收和补贴审核手续。努力使星级农家宾馆发展与旅游总体规划相协调,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与乡风民俗相统一,与生态景观相和谐,达到"设计科学、布局合理、错落有致、各具特色"的标准。在房屋建筑、环境营造、活动设计等方面充分考虑区域民俗特色,深挖文化内涵,增强吸引力,逐步形成一个村庄一种风格,一条道路一道风景,实现村村户户有特色。
  (三)各重点旅游乡镇要加大星级农家宾馆示范村建设。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减免费用,扶持农家宾馆建设。各相关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相关乡镇2010年具体任务详见附件二)。对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70%以上的,按照本意见中的"奖励政策"予以补贴;对达不到年度目标任务70%的,补贴费用由农家宾馆所在乡镇全额承担。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扩充农家宾馆发展规模,满足景区接待要求。
  (四)各旅游乡镇要加强区域内星级农家宾馆的发展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农家宾馆从业人员接待礼仪、服务规范、卫生常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农家宾馆发

展层次。相关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从规范服务、突出特色、提高质量入手,本着"自愿入会、自筹经费、自立章程、自我约束"的原则,尽快建立起由星级农家宾馆组成的自律性管理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协调服务和行业自律职能。
  附:
  1、改造、新建星级农家宾馆奖励标准
  2、2010年星级农家宾馆建设目标任务
  3、河南省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改造、新建星级农家宾馆奖励标准

一、改造奖励标准:

房间或床

位数(间/个)

奖励资

金额(元)

达到的星级

10/20

20/40

30/60以上

二星级

3000

5000

7000

三星级

6000

8000

10000

二、新建奖励标准:

房间或床

位数(间/个)

奖励资

金额(元)

达到的星级

10/20

20/40

30/60以上

二星级

10000

13000

15000

三星级

15000

18000

20000

注:2010年4月1日以前已建成,经整改升级的为改造;2010年4月1日以后建成的为新建。

附件2:

2010年星级农家宾馆建设目标任务

乡 镇

仓房镇

3

6

9

香花镇

3

6

9

荆紫关镇

3

6

9

马蹬镇

3

5

8

九重镇

2

3

5

上集镇

2

3

5

毛堂乡

2

3

5

金河镇

2

3

5

合 计

20

35

55

附件3:

DB41/T492—2007

 
河南省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方式、星级评定的内容与要求以及星级评定和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辖区内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200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家宾馆

以旅游景区或生态、观光农业为依托,以田园风光和农家生活方式为特色,为旅游者提供食宿及旅游活动的接待场所。

3.2 星级

农家宾馆的设施与服务划分为四个等级。等级用星级表示,由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特色三星级。

4 农家宾馆星级符号及标志

4.1 农家宾馆星级符号用五角星表示,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三颗五角星(TS)表示特色三星级。

4.2 农家宾馆星级的标志牌、证书由河南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并核发。

5 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方式

5.1 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依据基本要求(整体环境、安全方便、绿色环保)、住宿要求、餐饮要求、综合(特色)项目要求、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六大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农家宾馆所获得的总分数来确定其相应的星级。

5.2 宾馆开业半年后可申请星级,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可以享有三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

5.3 农家宾馆星级评定的具体办法 按附录A、附录B执行。

6 星级农家宾馆的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整体环境

a)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b) 建筑物修缮完好,结构坚固,并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有一定特色;

c)庭院绿化面积比例较高,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

d)庭院干净、卫生、整洁;

e)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

f)饮用水达到国家标准GB5749-1985的规定,且上下水条件齐备通畅;

g)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0001.1-2000和GB/T10001.2-2002的要求;

h)字号牌匾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与所在地民俗、文化、风情融为一体,与所在地环境相协调。

6.1.2 安全方便

a)农家宾馆所在地无高发地方病,3年内无重大疫情;

b) 所有接待服务设施无安全隐患,并远离地质灾害或低洼河沟等危险的地方;

c)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d)经营服务场所地面进行了必要的硬化、防滑处理;

e)服务人员有安全意识,服务程序、规范有安全内容;

f)消防设施设备与消防措施安全、有效;

g)接待家庭成员无传染性疾病,服务人员有健康证;

h)宾馆内照明充足,方便客人夜间活动;

i)有安全、有效的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

j)家禽、家畜无疫情,并有圈养措施;

k)购置的各种食品、饮品、辅料、调料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

l)农家自制、当地自产的土特产品必须安全、卫生、环保;

m)有方便又可适用的贵重物品保险箱(柜)

6.1.3 绿色环保

a) 农家宾馆的生产经营符合当地规划和环保要求,能促进当地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b)有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c)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清洁用品和塑料制品;

d)废旧电池能统一收集,生活垃圾能分类收集;

e)不以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为食品原料;

f)尽量采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g)远离噪声污染源。

6.2 住宿要求

6.2.1 住宿接待设施不少于10个房间或20个床位;

6.2.2 客房的装修装饰及主要设施配备具有农家特色或地方民族风情;

6.2.3 客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6.2.4 客房内配有应急照明设备;

6.2.5 客房内有方便客人使用的电源插座;

6.2.6 客房的门、窗等有相应的防盗设施;

6.2.7 客房内有规范的紧急疏散提示(标志)及防火、防盗说明;

6.2.8 客房内配备桌、椅、床头柜等家具,并具有农家风格;

6.2.9 客房灯光照明充足,有一定的舒适度,有夜灯、阅读灯等;

6.2.10 客房均应配有彩色电视机,收看节目频道数量不少于5个;

6.2.11 客房内配有安全、有效的清凉、取暖设备或冷暖空调;

6.2.12 有单独的水冲式或其它环保型卫生间;

6.2.13 卫生间通风良好,无异味;

6.2.14 卫生间内有洗脸盆、座式或蹲式厕位、淋浴等设施设备;

6.2.15 卫生间有安全、有效的防滑设施或用品;

6.2.16 卫生间配备拖鞋、口杯、卫生纸、香皂等日用品;

6.2.17 卫生间内有24小时冷水供应服务,热水供水能满足游客要求;

6.2.18 客房和卫生间每日整理一次,保持其卫生、整洁;

6.2.19 床单、枕套、被套等卧具做到一客一换;

6.2.20 客房床铺安全、完好,棉絮、床垫等须用合格品;

6.2.21 床上用品须用合格产品,且花色一致,完好无损。

6.3 餐饮要求

6.3.1 厨房布局整体合理,并与牲畜设施隔离;

6.3.2 厨房内有换气扇等通风排烟设施;

6.3.3 厨房内有灭火器、黄沙等消防设施;

6.3.4 临近灶台的墙面应满贴瓷砖或其它宜擦洗的墙面装饰材料;

6.3.5 有冰箱,食品贮存生熟分开;

6.3.6 有专门对客服务的灶台及炊具;

6.3.7 有单独供客人使用的餐厅,餐厅内桌、椅、凳等设施保持干净、卫生、整洁;

6.3.8 餐(饮)具洗涤、清洗、消毒应符合GB14934的要求;

6.3.9 厨房及餐厅应有较好的防尘设施;

6.3.10 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6.3.11 能提供当地农家特色菜肴,特色农家早点及自制的地方小吃或茶点。

6.4 综合(特色)项目要求

6.4.1 综合项目

a)能提供交通、游览、购物等信息咨询服务;

b)有国内、国际长途直拨电话;

c)有方便客人洗、晾衣物的设施及场所;

d)有客人专用的洗衣机、电熨斗等设备,或为游客提供洗衣服务;

e)能应客人要求提供导游及讲解服务;

f)能为游客提供租车、停车等服务;

g)牲畜圈舍离游客居住、用餐地点20米以外;

h)农家宾馆所在的村或景区有相应的医务点(所、院),能应游客需要及时出诊;

i)向游客公布旅游、工商、公安、医疗等部门的投诉或求助电话。

6.4.2 特色项目一

游客参与性的农事活动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插秧、除草、收割、扬谷、脱粒、舂米、推磨、施肥、育苗、栽培、纺纱、织布、踏水车、垂钓、捕捞、养殖、放牧、采摘、挤奶、榨油、打井水、压水、挑水、劈柴、挖笋等。

6.4.3 特色项目二

游客参与性的民俗文化活动的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歌会、婚嫁迎娶、地方戏、民间乐器、节庆礼仪、草编、竹编、木雕、石雕、农民画、踩高跷、做豆腐、腌制小菜、野炊等。

6.4.4 特色项目三

6.4.4.1 农家宾馆的设计、装修和经营极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形成品牌,并有三家以上连锁;

6.4.4.2 以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为依托,在绿色环保方面极有特色的宾馆;

6.4.4.3 有特殊疗养、休闲功能的宾馆;

6.4.4.4 建筑物有较高的历史、文化,文物价值,宾馆经营与景观建设巧妙、完美结合;

6.4.4.5 宾馆自产的菜肴、饮料、民间小吃、工艺品等是本市、本省的著名品牌;

6.4.4.6 有境外游客入住;

6.4.4.7 服务人员能用主要客源地的母语为游客提供服务;

6.4.4.8 各种标志用的图形文字有双语对照。

6.5 服务质量要求

6.5.1 服务基本原则

a)对客人礼貌、热情、亲切、友好;

b)对所有客人,不分种族、民族、国别、贫富、亲疏,一视同仁;

c)密切关注并尽量满足客人的需求,高效率地完成对客服务;

d)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

e)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损害民族尊严。

6.5.2 服务基本要求

6.5.2.1 员工仪容仪表要求

a)员工服装干净整洁、统一服饰,仪容仪表端庄、大方、规范;

b)服务过程中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

6.5.2.2 言行举止要求

a)语言文明、简明、清晰、符合旅游礼仪规范;

b)站、坐、行姿符合各岗位的规范和要求,主动服务,有职业风范;

C)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时,应耐心解释并于事后设法解决,不推诿和应付。

6.5.2.3 业务能力和技能要求

服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应用。

6.6 管理制度要求

6.6.1 有员工手册

6.6.2 有宾馆组织结构图和部门组织结构图

6.6.3 管理制度

有宾馆管理、质量控制、市场营销、物资采购等制度。每项完整的宾馆管理制度包括制度名称、制度目的、管理职责、管理分工、管理程序与考核指标等项目。

6.6.4 部门化运作规范

包括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管理人员工作关系表、管理人员工作项目核减表、专门的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记录等内容。

6.6.5 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

对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任职条件、接受指令与协调渠道、主要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书面说明。

6.6.6 服务项目、程序与标准说明书

针对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的要求,对每一个服务项目完成的目标,为完成该目标所需要经过的程序,以及为各个程序的质量标准进行说明。

6.6.7工作技术标准说明书

对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和强制性标准所要求的特定岗位的技术工作如锅炉、强弱电、消防、食品加工与制作等,应有相应的工作技术标准书面说明。

6.6.8 其它可以证明宾馆质量管理水平的证书或文件

7 农家宾馆的评定与管理

7.1 星级评定的职责分工

7.1.1 农家宾馆星级评定工作由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统筹负责,其责任是制定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检查细则,授权并督导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下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农家宾馆的评定与复核工作,保有对各级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所评宾馆星级的否决权。

7.1.2 农家宾馆的星级评定按省、市(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三级进行。一星级、二星级由县(市)区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组织评定,报设区市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备案;三星级由设区市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组织评定,报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备案;特色三星级由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组织评定。

7.1.3 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每年度对在本级评定和备案的宾馆进行复核。

7.2 星级的申请

7.2.1 农家宾馆的星级评定采取业主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办法。由业主向辖区内县(市)区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申请,经初审后按星级评定权限,由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组织,会同质监、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评审。

7.2.2 农家宾馆申请星级需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农家宾馆星级申请报告书、自查自评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消防及其它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7.3 星级的评定规程

7.3.1 受理申请或接到推荐报告后,有相应评定权限的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应在一个月内安排评定检查。对检查未予通过的宾馆,相应星评机构应加强指导,待接到宾馆整改完成并要求重新检查的报告后,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

7.3.2 星级的评定按照本标准及附录A、附录B进行。星级评定和复核的检查工作由星级检查员承担。

7.3.3 对于评审通过的宾馆,旅游星级评定机构应给予评定星级的批复,并授予相应星级的标志牌及证书。

7.4 星级的复核及处理

7.4.1 星级复核是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补充部分,其目的是督促已经取得星级的宾馆持续达标,其责任划分完全依照星级评定的责任分工。

7.4.2 对已经评定星级的宾馆,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应按照本标准及附录A、附录B,每年复核一次。

7.4.3 复核工作应在宾馆对照星级标准自查自纠、并在将自查结果报告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的基础上,由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以明察或暗访的形式进行复核。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应于本地区复核工作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并逐级上报复核结果。

7.4.4 对严重降低或复核认定达不到本标准相应星级的宾馆,按以下办法处理:

a)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

b)凡在一年内接到警告通知书三次以上或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宾馆,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应降低或取消其星级,并向社会公布。

c)被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宾馆,自降低或取消星级之日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星级;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

d)已取得星级的宾馆如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其所在地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应立即反映情况或在权限范围内作出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

7.4.5 宾馆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星级的通知后,必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处理机构。

7.4.6 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对星级宾馆进行处理的责任分工依照星级评定的责任分工处理。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保留对各星级宾馆的直接处理权。

7.4.7 凡经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决定提升或降低、取消星级的宾馆,应立即将原星级标志牌和证书交还授予机构,由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作出更换或收回处理。

7.5 星级的标志牌和证书

7.5.1 旅游宾馆星级的标志牌和证书由河南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统一制作、核发。

7.5.2 旅游星级农家宾馆的标志牌应置于农家宾馆明显位置。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农家宾馆星级评定的必备条件

A. 农家宾馆申请星级评定必须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A.1 认同《河南省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各条款,接受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家宾馆星级评定机构的管理。

A.2 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部门准予开业、经营的相关证明。

A.3 依法经营,明码标价,诚实守信。

A.4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A.5 农家宾馆所在地无高发地方病,3年内无重大疫情。

A.6 房屋建筑结构坚固,无安全隐患。

A.7 饮用水达到国家标准GB 5749-1985的规定。

A.8 庭院干净、卫生、整洁。

A.9 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

A.10 室内光线充足,有基本照明设备。

A.11 有安全、有效的防虫灭鼠措施。

A.12 有安全、有效的消防措施。

A.13 家禽、家畜无疫情,并有圈养设施。

A.14 住宿接待设施至少不得少于10个房间或20个床位。

A.15 客房应有相应的防盗措施。

A.16 有单独的水冲式或其它环保型卫生间。

A.17 有冷、热水供应。

A.18 客房床铺安全、完好,棉絮须用合格品。

A.19 客房和卫生间每日清理一次,保持其卫生、整洁。

A.20 床单、枕套、被套等卧具做到一客一换。

A.21 厨房、餐厅及餐具有较好的防尘措施,并保持干净、卫生、整洁。

A.22 配有专用的碗、筷等餐具消毒设备。

A.23 能提供当地农家特色菜肴。

A.24 不以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为食品原料。

A.25 购置的各种食品、饮品、调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

A.26 接待家庭成员无传染性疾病,服务人员有健康证。

A.27 服务人员能用普通话与游客交流和服务。

A.28 向游客提供旅游、工商、公安、医疗等部门的投诉或求助电话。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农家宾馆星级划分评分表

(一)基本内容与要求(55分)

项目

总分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1.1

整体环境(20分)

1.1.1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

3

1.1.2

建筑物修缮完好,结构坚固,并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有一定特色

2

1.1.3

庭院绿化面积比例较高,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

2

1.1.4

庭院干净、卫生、整洁

3

1.1.5

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

2

1.1.6

饮用水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

2

1.1.7

水体清澈透明,水质优良,且上下水条件齐备通畅

1

1.1.8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

1.1.9

字号牌匾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与所在地民俗、文化、风情融为一体,与所在地环境相协调

2

1.2

安全方便(20分)

1.2.1

农家宾馆所在地无高发地方病,3年内无重大疫情

1

1.2.2

房屋建筑结构坚固,无安全隐患

1

1.2.3

所有接待服务设施无安全隐患,并远离地质灾害或低洼河沟等危险的地方

1

1.2.4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2.5

经营服务场所地面进行了必要的硬化、防滑处理

1

1.2.6

服务人员有安全意识,服务程序、规范有安全内容

1

1.2.7

消防设施设备与消防措施安全、有效

3

1.2.8

接待家庭成员无传染性疾病,服务人员有健康证

2

1.2.9

宾馆内照明充足,方便客人夜间活动

1

1.2.10

有安全、有效的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

2

1.2.11

家禽、家畜无疫情,并有圈养措施

1

1.2.12

购置的各种食品、饮品、辅料、调料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

2

1.2.13

农家自制、当地自产的土特产品必须安全、卫生、环保

2

1.2.14

有方便游客使用的贵重物品保险箱(柜)

2

1.3

绿色环保(15分)

1.3.1

农家宾馆的生产经营符合当地规划和环保要求,能促进当地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3

1.3.2

有相应的污水处理措施,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2

1.3.3

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清洁用品和塑料制品

2

1.3.4

废旧电池能统一收集,生活垃圾能分类收集

2

1.3.5

不以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为食品原料

2

1.3.6

采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2

1.3.7

远离噪声污染源

2

(二)住宿要求(60分)

项目总分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2.1

客房总数不少于10个房间或20个床位

2

2.2

客房的装修装饰及主要设施配备具有农家特色或地方民族风情

2

2.3

客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

2

2.4

客房内配有应急照明设备

2

2.5

客房内有方便客人使用的电源插座

2

2.6

客房的门、窗等有相应的防盗设施

2

2.7

客房内应有规范的紧急疏散提示(标志)及防火防盗说明

2

2.8

客房内应配备桌、椅、床头柜等家具,并具有农家风格

4

2.9

客房有基本照明设施,灯光照明充足。

4

2.10

客房灯光有一定的舒适度,有夜灯、阅读灯等

3

2.11

客房应配有彩色电视机,收看节目频道数量不少于5个

3

2.12

客房内配有安全有效的清凉、取暖设备或冷暖空调

5

2.13

有单独的水冲式或其它环保型卫生间

2

2.14

卫生间通风良好、无异味

2

2.15

卫生间内有洗脸盆、座式或蹲式厕位、淋浴设备

4

2.16

卫生间内有安全、有效的防滑设施或用品

2

2.17

卫生间配备拖鞋、、口杯、卫生纸、香皂等日用品

5

2.18

卫生间24小时冷水供应,热水供应能满足游客要求

4

2.19

客房和卫生间每日整理一次,保持其卫生、整洁

2

2.20

床单、枕套、被套等卧具做到一客一换

2

2.21

客房床铺安全、完好,棉絮、床垫等须用合格品

2

2.22

床上用品须用合格产品,且花色一致,完好无损

2

(三)餐饮要求(25分)

项目总分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3.1

厨房布局整体合理,并与牲畜设施隔离

2

3.2

厨房内有换气扇等通风排烟设施

2

3.3

厨房内有灭火器、黄沙等消防设施

2

3.4

临近灶台的墙面应满贴瓷砖或其它易擦洗的墙面装饰材料

2

3.5

有冰箱,食品贮存生熟分开

2

3.6

有专门对客服务的灶台及炊具

2

3.7

有专门的碗、筷等餐具消毒设备

2

3.8

厨房及餐厅应有较好的防尘设施

2

3.9

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2

3.10

不向游客推荐标识不清的食品

1

3.11

能提供当地农家特色菜肴

2

3.12

能提供特色农家早点

2

3.13

能提供自制的地方小吃或茶点

2

(四)综合及特色项目要求(35分)

项目总分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4.1

综合项目(15分)

4.1.1

能提供交通、游览、购物等信息咨询服务

2

4.1.2

有国内、国际长途直拨电话

1

4.1.3

有方便客人洗、晾衣物的设施及场所

1

4.1.4

有客人专用的洗衣机、电熨斗等设备,或为游客提供洗衣服务

2

4.1.5

能应客人要求提供导游及讲解服务

2

4.1.6

能为游客提供租车、停车等服务

1

4.1.7

牲畜圈舍离游客居住、用餐地点20米以外

2

4.1.8

农家宾馆所在地的村或景区有相应的医务点(所、院),能应游客需要及时出诊

2

4.1.9

向游客公布旅游、工商、公安、医疗等部门的投诉或求助电话

2

4.2

特色项目一(农事体验)8分

游客参与性的农事活动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插秧、除草、收割、扬谷、脱粒、舂米、推磨、施肥、育苗、栽培、纺纱、织布、踏水车、垂钓、捕捞、养殖、放牧、采摘、挤奶、榨油、打井水、压水、挑水、劈柴、挖笋等。评分时每项为2分,直到8分为止。

4.3

特色项目二(民俗活动)6分

游客参与性的民俗文化活动的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歌会、婚嫁迎娶、地方戏、民间乐器、节庆礼仪、草编、竹编、木雕、石雕、农民画、踩高跷、做豆腐、腌制小菜、野炊等。评分时每项为2分,直到满6分为止

4.4

特色项目三(6分)

本项目仅限于对“特色三星级”的评定,下列10个选择项目中,特色三星级必须达到3项以上,评分时每项给2分,直到得满6分为止。

4.4.1

农家宾馆的设计、装修和经营极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形成品牌,并有三家以上连锁。

4.4.2

以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为依托,在绿色环保方面极有特色的宾馆。

4.4.3

有特殊疗养、休闲功能的宾馆。

4.4.4

建筑物有较高的历史、文化、文物价值、宾馆经营与景观建设巧妙、完美结合。

4.4.5

宾馆自产的菜肴、饮料、民间小吃、工艺品等是本市、本省的著名品牌。

4.4.6

有境外游客入住。

4.4.7

服务人员能用主要客源地的母语为游客提供服务。

4.4.8

各种标志用的图形文字有双语对照。

(五)服务质量要求(15分)

项目总分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5.1

服务基本原则(5分)

5.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

2

5.1.2

尊重客人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

1

5.1.3

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一视同仁

1

5.1.4

以人为本,高效率地完成对客服务

1

5.2

服务基本要求(10分)

5.2.1

员工服装干净整洁、统一服饰,仪容仪表端庄、大方、规范。

2

5.2.2

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

1

5.2.3

遵守旅游的仪容仪表规范

1

5.2.4

站、坐、行姿要规范,主动服务,不扎堆闲谈

2

5.2.5

语言文明、简洁、清晰,讲普通话

1

5.2.6

对客人提出的要求暂时无法解决时应耐心解释,并事后解决,不推诿和应付

1

5.2.7

服务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运用自如

2

(六)管理制度要求(10分)

项目总分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6.1

员工手册(内容包括总经理致词、服务理念、行为通则,以及员工福利、奖惩、安全基本管理制度等)

2

6.2

组织结构图(包括宾馆不同的部门设置、管理层级设置、管理人员设置及各个岗位员工人数等)

1

6.3

主导性管理制度(包括客房、财务、工程、安全、人力资源以及设施维修保养和清洁卫生等各个前后台运转系统)及其修订记录

2

6.4

部门化运营规范:包括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任职要求等项内容进行说明)、管理人员工作关系表等

1

6.5

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包括对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要求、任职条件、班次、接收指令和协调渠道、主要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书面说明)

1

6.6

服务项目、程序与标准说明书(包括针对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的要求,对每一个服务项目完成的目标、为完成该目标所需要经过的程序,以及为各个程序的质量标准进行书面说明

1

6.7

工作技术标准说明书(包括对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和强制性标准所要求的特定岗位的技术工作如锅炉、强弱电、消防、食品加工与制作等,必须有相应的工作技术标准书面说明)

1

6.8

其他可以证明宾馆质量管理水平的证书或文件

1

总 计

注:计分说明

1. 满分为200分,其中:基本内容与要求55分(整体环境20分 、安全方便20分、绿色环保15分)、住宿要求60分、餐饮要求25分、综合(特色)项目要求35分、服务质量要求15分、管理制度要求10分。

2. 各星级应得的最低分数:一星级90分;二星级120分;三星级150分;特色三星级150加6分。

3. 特色三星级的确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检查的最低分值不少于150分;二是特色项目(三)的10个选择项目中不得少于3项。

4. 如果项目只有一档分数时,如不完全具备该项目要求,则酌情给分。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农家宾馆星级评定总表

申请星级

项 目

项目达标情况

项目

评分情况

分 项

项目分数

实得分数

一、基本要求

55

1、整体环境

20

2、 安全方便

20

3、绿色环保

15

二、住宿要求

60

三、餐饮要求

25

四、综合及特色项目要求

35

五、服务质量要求

15

六、管理制度要求

10

分数合计

200

县(市、区)农家宾馆星级评定委员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农家宾馆星级评定委员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省农家宾馆星级评定委员会

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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