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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3-00013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3-12-05 是否有效: 失效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投亲靠友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07〕59号


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设计院《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试点方案工作细则》、《河南省丹江口库区移民试点方案编制工作意见》(豫移办[2007]36号)和有关移民政策法规,《淅川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投亲靠友暂行办法》现已制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淅川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投亲靠友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南建委《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淅川县南水北调移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投亲靠友安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移民的安置意愿,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
    2、坚持以土为本,大农业安置的原则,使移民生产有出路,生活有保障,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发展;
    3、移民安置以达到或超过原有生活水平为原则,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水库建设征地移民设计大纲》,生产生活安置标准一般为:水田和水浇地、果园人均1.05亩,或旱地人均1.4亩。在城集镇周围安置,不以土地为唯一谋生手段的移民,可适当降低土地安置标准;建设用地标准为80平方米/人。
    4、投亲靠友的安置地选择允许在本县,也可出县在其他地方安置,但安置地须具备可安置移民的环境容量和一定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对象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投亲靠友包括亲友投靠、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投靠和赡养抚养投靠。属于本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搬迁对象利用亲友关系,自行联系,并征得迁出地和迁入地同意,自愿搬迁到亲友所在地安置的移民,可申请投亲靠友安置。干部职工(指在县内或县外的党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上班的正式干部职工,包括离岗、离退休人员,下同)直系亲属移民投靠是投亲靠友的一种特殊人口,根据移民意愿,可选择投亲靠友、集中统一安置或分散安置;如当地线上有环境容量,且直系亲属移民愿意在当地安置的,应优先在当地就近安置。
    三、申报程序
    首先由移民户主向淅川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安置地村、乡、县级人民政府分别出具的接收和提供土地(含耕地和宅基地标准、面积)的证明,经迁出村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移民局审核具备投亲靠友条件的,再由移民户主与淅川县人民政府、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签订安置协议,由接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安置(附淅川县南水北调移民投亲靠友安置人员申报表)。
    四、安置补偿政策
    1、投亲靠友移民安置执行国家规定的移民安置补偿和后期扶持政策。
    2、在移民户主与淅川县人民政府、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安置协议后,淅川县人民政府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偿有关费用拨付给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由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
    3、投亲靠友移民补偿补助费由三部分组成:
    ①移民个人补偿费包括:房屋、附属物、零星树木、坟墓、农副业补偿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双瓮厕所及沼气补助费和搬迁费等,由淅川县移民局负责兑付给移民个人,其中三方协议签订后拨付70%,其余30%在移民到安置地稳定安置一年后给付,主要用于移民个人建房、搬迁及其它生产生活设施恢复。
    ②移民集体补偿补助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集体附着物补偿费、水利设施补偿费、集体财产补偿费及其它补助费,应在移民搬迁前由淅川县移民局拨付给移民个人。其中:土地补偿费补助费以各移民村人均指标为基础,如人均指标低于规划调整土地费用时,应按规划人均调整土地费指标,将土地补偿费全额拨付给安置地出让土地的国有或集体经济组织;如土地补偿补助费按安置地土地安置数量和国家核定的标准计算,投资有节余时,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余额应拨付给移民个人。
    ③移民建房征地补偿补助费包括:移民建房征地及青苗补偿费、基础设施补偿费,由国家统一按集中居民点安置人均指标核算补偿,其中50%交由安置地县级移民主管部门用于移民建房的征地、赔青及点外交通、供水、电信等基础设施连接配套,其余50%支付给移民个人,用于点内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给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绿化等配套建设。
以上补偿项目和投资以国家最终批准的补偿项目和投资为准。
    五、工作要求
    1、移民投亲靠友及干部职工家属安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县、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着对移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
    2、库区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移民群众人人明白投亲靠友及干部职工家属安置对象范围、内容形式、原则要求、安置程序和安置补偿政策,自觉执行投亲靠友及干部职工家属安置的政策规定,服从国家南水北调移民安置规划。
    3 、库区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政策,严格资格审查,严格完善手续,严格执行补偿安置标准,严禁擅自扩大对象范围、简化手续、降低条件。各乡镇对各种安置形式的人口在审核汇总前,必须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虚假人口及不具备资格的人口坚决剔除。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对符合条件的移民,县乡村各级要为移民办理安置手续,尽可能提供便利和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移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向移民及亲属、亲友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主题词:南水北调   移民投亲靠友   暂行办法   通知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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