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3-00062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08年十件实事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的通知
淅政〔2008〕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为确保2008年度民生工作十件实事圆满完成,现将十件实事具体任务分解到各有关承办单位。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抓紧制订工作计划,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并分别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本季度十件实事进展情况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县政府要将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列入年底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县政府办公室要跟踪问效,每季度通报一次进度。
为确保2008年度民生工作十件实事圆满完成,现将十件实事具体任务分解到各有关承办单位。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抓紧制订工作计划,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并分别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本季度十件实事进展情况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县政府要将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列入年底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县政府办公室要跟踪问效,每季度通报一次进度。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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