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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3-00067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搬迁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及乡镇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文〔2008〕16号香花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搬迁扶贫工作是从根本上解决深山散居贫困农民脱贫问题行之有效的措施,国家、省、市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确保搬迁扶贫工作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现将项目区仓房镇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目标责任明确如下:
  一、项目区香花镇政府责任
  香花镇要立即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有关副镇长为副指挥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搬迁扶贫项目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搬迁扶贫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扶贫项目管理验收制”的运作程序开展工作,同时依据镇域实际,采取镇领导、镇直干部分包的办法,对四个搬迁扶贫安置区目标责任进行具体落实。其中:1、柴沟安置区:安置该村涉迁村4个组80户304人。2、白龙沟村安置区:安置涉迁组4个85户323人。3、雷庄安置区:安置该村涉迁组5个56户212人。4、乔庄安置区:安置该村3个村民小组65户304人。四个安置区共计安置286户1143人。同时保证安置区水、电、路、通讯、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搬迁扶贫规划如期完成任务。
  二、扶贫部门责任
  扶贫办负责搬迁扶贫项目按规划实施,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协调、管理和验收。责任人:刘双伟。
  三、其他部门责任
  财政部门:负责按政策管理、落实好搬迁扶贫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到位,工程正常施工。责任人:党秀奇
  公安部门:负责搬迁扶贫项目安置区的施工环境,防止任何不安定因素的发生,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责任人:张士文
  国土部门:负责按政策搞好搬迁扶贫安置区的土地征用手续报批及管理。责任人:彭硕
  电力部门:负责搬迁安置区供电线路的架设、确保正常用电。责任人:严君国
  电信部门:负责搬迁安置区通讯线路架设,保证通讯正常。责任人:温立
  工商部门:为搬迁安置区农户经商提供相优惠政策,及时输工商执照。责任人:胡国庆
  同时,搬迁扶贫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制度和不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的办法,随时研究问题,寻找对策,及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搬迁扶贫任务。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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