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3-0000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1年度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淅政〔2012〕5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质量立县战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根据《淅川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淅政〔2009〕36号文)和《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实施“四个带动”目标考评奖惩办法》的通知》(淅文〔2011〕123号文)的精神,经市专家组和淅川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县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淅水集团、中方阀业、金戈利镁业等3家企业为2011年度县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刘永红、赵哲、杨红举、闫虎成等4位同志为2011年度县长质量奖先进个人。对获奖企业和个人分别奖励现金10万元、1万元,奖金由县财政支付。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以质量立县战略为重心,全面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全面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为促进淅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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