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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3-00076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08〕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宛政〔2008〕67号)文件精神,结合淅川实际,现就做好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和开展好此次普查,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否通过此次普查摸
  清现状、把握态势,对政府科学决策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对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市的各项要求上来,切实抓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普查准备工作
  (一)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在普查的准备阶段,要重点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普查对象及其应该履行的义务等;在普查登记阶段,要重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要求等;在资料开发应用阶段,要重点发布普查数据和有关成果等。要把舆论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帮助普查对象消除顾虑和误解,让广大干部群众和普查对象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经济普查。
  (二)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为做好这次经济普查,全县要选调一批普查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各乡镇、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选聘标准,选调业务熟练、作风扎实的工作人员充实各级普查办公室,选调懂经济、懂财务、懂统计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扎实做好培训工作,县普查办负责对全县所有普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受训人员全面把握和熟练操作普查业务。
    (三)开展好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摸底工作。为确保此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效果,县政府将选择二、三产业发达、区域情
  况复杂、行业结构相对全的乡、村进行试点。在试点工作过程
  中,要规范操作流程,认真查摆问题,注意积累经验,为最终
  形成科学合理的普查方案及实施办法奠定基础。具有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全部单位进行清查核实,对个体经营单位的基本资料进行登记,形成本次普查的点名册和个体经营单位基本资料。
  (四)搞好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原始资料整理是经济普查的基础性工作。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基层单位做好统计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规范财务会计资料。
  (五)严格控制数据质量。按照全国统一的入户调查登记要求,切实做到三个“百分之百”:调查单位无遗漏,入户率100%;调查表种齐全,表内项目无遗漏,填报率100%;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率100%。要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好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力量做好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和质量评估与抽查工作,确保普查结果在总量和结构上与地方经济状况相吻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开展经济普查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由政府统一组
  织,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一)组建普查机构。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淅川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普查工作的实施。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组织协调
  工作。普查范围内的法人单位、有填报任务的产业活动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普查员负责本单位普查表的填写、审核和上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经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发〔2007〕35号、豫政〔2008〕33号、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统计部门周围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等文件要求,把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拔付。各级普查经费预算标准,遵照省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豫经普办字〔2008〕2号)中规定的四项最低标准执行。要认真落实办公条件,积极
  配备经济普查所必须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和数据处理设备等,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三)加强分工协作。经济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人员抽调、方案完善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业务指导、数据处理等具体工作。县工商、税务部门要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清查的协助工作;县编办负责协助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单登录方面的事项;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登录工作;县质监部门要及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县监察部门负责处理各级部门普查人员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县教育、卫生、建设、房管、交通等部门负责提供和处理相关领域的单位名录及有关事项,县国土局要帮助解决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所需的电子地图等方面的事项。县政府其他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和支持经济普查工作。
  (四)严肃普查纪律。我县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经营单位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普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实施好普查工作。凡在我县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淅川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6-
  附  件
  淅川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洪潮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士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
  任连华   县统计局局长
  赵云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建淅   县发改委副主任
  陈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杜士培   县纪委常委
  王富中   县编办副主任
  闫兴建   县工商局副局长
  梁国强   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静武   县国税局副局长
  曹建平   县地税局副局长
  王顺义   县工业局副主任科员
  全新芳   县农办副主任
  戚桂华   县广电局副局长
  邓宏智   县建设局主任科员
  周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奇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7-
  王国钦   县卫生局副局长
  周沛江   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陈万胜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国涛   县交通局副主任科员
  田云柱   县邮政局副局长
  彭  艾   县人行副行长
  李文高   县银监办主任
  屈智利   县商务局副局长、外商投资管理局局长
  张金成   县司法局副局长
  闫康乐   县供销社副主任
  刘建朝   县粮食局副局长
  杨  戈   县房管局纪检组长
  罗明纪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若旭   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罗明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计划   统计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通知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印发
  (共印20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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