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3-00009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域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的决定
淅政〔2011〕8号 |
近年来,全县各金融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增加信贷投入,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调动各金融单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县政府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淅川支行、南阳银监分局淅川办事处和贷款超亿元的金融机构进行表彰奖励。奖金总额70万元,其中:50%奖励给各金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50%奖励给领导班子成员。
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金融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挥自身功能和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其他各金融机构要向受奖励的单位学习,积极开展信贷服务,加大信贷力度,努力为淅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淅川县金融机构奖励金额一览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
金融单位奖励金额一览表 |
金 融 机 构 |
金 额(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淅川支行 |
20 |
南阳银监分局淅川办事处 |
10 |
淅川县农村信用联社 |
20 |
中国工商银行淅川支行 |
10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淅川支行 |
10 |
合 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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