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EC01-01-2013-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1-17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政〔 2010〕 16号
淅 川 县 人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淅川县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
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淅川县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 ○ 一 ○ 年八月十日
淅川县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重建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 7· 24”特大洪灾灾后重建工作,解决各乡镇因洪灾倒塌无房户的住房问题,解决民生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重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按照“政府帮扶、群众自建、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工作思路, 突出最危困的全倒无房户重建为重点,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加快灾后无房户住房重建步伐,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属地组织、群众自建的原则 。各乡镇是倒房重建的责任主体、组织主体。群众是倒房重建的实施主体。倒房重建工作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分户自建。动员重建户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先行建房。
2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 。建房标准以满足自住为目的。适宜集中建房的,统一规划集中建房;不适宜集中建房的,乡镇把关,分散建房。
3 、坚持政策扶持、适当补助的原则 。各职能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向受灾村组倾斜。县政府整合项目资金,
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对确定的重建对象,予以适当补助,分期拨付。对灾民住房重建的各种手续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凡灾民建房涉及到的收费项目一律免收。
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澄清倒房户底子,核准倒房重建补助对象,切实帮扶到最困难、最急需的无房户。按照“农户申请,群众评议,村组审查,张榜公示,严格审批”的工作程序确定重建对象,实行“阳光操作”。
三、 倒房重建补助政策
1 、补助对象 。 因灾导致居住房屋彻底坍塌或两面以上墙壁坍塌且房顶坍塌必须重建的无房户。对无房户中涉及农村 五保户、即将外迁的南水北调移民, 不纳入此次重建补助对象范围。有其他住房的,不作为无房户统计。偏房坍塌、主房未严重受损或可加固修缮的,由乡镇、村组酌情予以适当救济解决。
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 由各乡镇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不再安排建房补助。
即将外迁的南水北调移民和丹江口水库老移民,由移民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解决。
2 、补助政策 。补助标准在无房户自筹资金的基础上,每户补助 4000-6000元。 无房户按村镇规划重建房屋,房屋基础工程完工后预拨 2000元启动资金,一层主体完工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8月底前,无建房迹象、房屋基础工程未处理完成的,视为无建房意愿,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3 、扶持政策 。 为促进无房户倒房重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县政府给予特殊政策扶持, 凡灾民恢复重建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一律免收、免费办理。灾民建房手续边建边批,随报随批。县农信社对无房户住房重建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符合补助条件、有贷款建房意愿且无不良信贷记录、有可靠担保对象的,每户可申请额度 2万元以内的贷款;年贷款利率按 7‰执行,县财政予以贴息 1年;贴息费用由县财政部门审查后按季支付。
四、工作步骤
按照 10月底前完成无房户倒房重建任务的总体目标,推进倒房重建工作大体分以下三个步骤:
1 、澄清无房户底子,核定补助对象 ( 8月 1日— 20日)
各乡镇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澄清全倒无房户底子,报县倒房重建指挥部办公室核定补助对象。对重建补助对象按照“一户一档案一照片”的要求登记造册,建立恢复重建台账。建立补助对象公示制度,对拟上报的重建户补助名单,在村务公开栏、镇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县指挥部办公室调查核定工作要在 8月 20日前完成。
2 、做好重建规划,快速推进重建 ( 8月 21日— 10月 20 日 )
倒房重建工作,必须立足实际,结合群众意愿,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适宜集中建房的,结合村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以乡镇为主,规划、建设、国土、水利部门配合,搞好选址和村庄规划,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集中建房。选址必须避开河道、行洪区和易发洪涝的低洼地,严禁在河道周边建房,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集中建房涉及一般农用地的由乡镇、村负责调整,可依法先行安排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用地,在灾害结束后 6个月内申请补办审批手续。 重建规划要坚持一次规划、逐步到位,首先解决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满足群众建房居住条件;并与今后争取整村推进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农村公路等项目投向结合起来,为今后新农村建设留有余地。集中建房选址要在 8月 25日前确定。不适宜集中建房的,由乡镇把关,与重建户签订自愿分散建房协议后,由户主分散建房。分散建房选址和建房协议也要在 8月 25日前完成。
选址确定后,由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建房户自行实施建房。
确定的补助对象,必须 8月底前开工。对集中建房的,有条件的乡镇要组织有资质施工企业规范建设,并严格质量监理,确保建房质量。涉及建房用的沙石、砖瓦、水泥、钢材等,由乡镇协调按市场价调度供应,禁止哄抬物价。涉及建房手续问题,一律免费办理,边建边批,随报随批。对自主分散建房的,乡镇要做好建房质量监管,督促施工进度。倒房重建任务要确保 10月中旬前建房任务大头落地。
3 、实施竣工验收,灾民搬进新居 ( 10月 21日— 31日)
无房户建房完成后,个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以村为单位乡镇初验把关后,报请县倒房重建指挥部办公室验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民政、建设等单位技术人员,逐户检查验收,完善档案资料,出具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灾民搬进新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力推进倒房重建工作,县政府成立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加强对倒房重建工作的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协调和组织倒房重建各项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克服一切困难,强力组织推进;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优惠扶持政策向群众公开,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等不靠,互帮互助,积极建设新家园;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方案,周密安排,快速推进重建工作。
(二)强力推进重建 。 对重灾乡镇,按照“政府领导、乡镇组织、部门协作”的帮扶工作机制,县领导挂钩乡镇、县直单位挂钩受灾村组,统筹协调和推进倒房重建工作。其他乡镇,实行 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包,督导和帮助乡镇做好倒房重建工作。 要按照 10月底前完成倒房重建、灾民搬进新居的目标,科学安排建设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服从大局,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在资金、政策上尽可能给予支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划局负责结合乡镇搞好集中重建安置点新村规划和重建户户型设计。国土局搞好重建安置点规划指导,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和水毁耕地整治项目,恢复群众生产条件。建设局负责按照农村危房改造途径,组织危倒房户规范建房。民政局负责按照民政倒房重建途径,组织倒房户规范重建。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促进倒房重建工作扎实展开。对去年以来争取到的各类生态移民、易地搬迁扶贫等戴帽下达项目,已经实施的按原定地点加快推进,尚未实施的要积极向上协调变更规划,优先向受灾水毁重建村庄倾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倒房重建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倒房重建台帐,定期督导建房进度,跟踪问效帮扶政策落实情况,促进重建工作快速推进。县公安机关要加强治安管理,打击因灾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县工商、质监、物价部门要加强建材市场监管,打击哄抬价格不法分子,保证群众建房质量。
(四)加强资金监管 。 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搞好无房户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所有建房补助资金一律由县倒房重建指挥部办公室与财政、民政、建设等部门会商后,提出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无房户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必须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和一户一卡(无房户救助卡)、一乡一册(无房户救助花名册)、一乡镇一本专账的制度。要严格实行“阳光作业”,补助资金的分配原则、发放程序、发放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以及领取数额、领取办法等,都要由乡镇、村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无房户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解决;对贪污、私分、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确保无房户倒房重建工作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附: 1 、淅川县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 、淅川县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重建启动资金分配计划
主题词 :民政 倒房重建 工作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 8月 10日印发
(共印 100份)
附件 1:
淅川县因灾倒塌无房户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 :赵 鹏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 :李廷伟 县政府正县级干部
杜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彦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红军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梁明贵 县民政局局长
赵有法 县建设局局长
彭 硕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保柱 县规划局党支部书记
党秀奇 县财政局局长
郑建纲 县发改委主任
刘双伟 县扶贫办主任
王定乾 县交通局局长
严君国 县电业局局长
郭建国 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侯玉杰 县水利局局长
张士文 县公安局政委
许伟东 县工商局局长
周志伟 县物价局局长
周格平 县质监局局长
李富中 县审计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王彦超任办公室主任,梁明贵、赵有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倒房重建各项工作。
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包乡镇,负责督导和协调乡镇倒房重建工作。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荆紫关镇 扶贫办 寺湾镇 民政局
西簧乡 财政局 毛堂乡 国土资源局
上集镇 规划局 龙城街道 工商局
商圣街道 物价局 金河镇 纪检委
老城镇 水利局 大石桥乡 建设局
滔河乡 发改委 盛湾镇 审计局
仓房镇 信用联社 马蹬镇 公安局
香花镇 电业局 九重镇 交通局
厚坡镇 质监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