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4-00004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3-11-01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淅政【2000】10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国务院第281号令颁布了《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望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自觉遵守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法规,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努力提高我县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水平。
二OOO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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