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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5-00009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5-05-14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1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豫政〔2014〕58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宛政〔2014〕55号)要求,我县定于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
  
  地名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形态和载体,承载着人类文明发
  
  展的历史,是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乡土文化的历史见证与记忆,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在日常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广泛发挥着重要作用。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准确掌握地名信息的根本途径。我县是移民大县,地名数据信息量庞大,且地名历史文化厚重。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变迁迅速,地名在数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老地名不断更迭、消失,新地名大量涌现,有地无名、名实不符、一地多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地名信息陈旧等问题日渐突出,难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公共地名服务的需求,亟需进一步强化地名基础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确掌握、规范运用我县的地名信息,对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服务国防建设,方便社会交流交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传承弘扬优秀地名历史文化,进一步提高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地名普查的范围、内容
  
  普查范围:全县所辖全部行政区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尚未命名的地理
  
  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淅川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专人,共同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四、地名普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5年3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5年3月至6月,各乡镇(街道)要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各乡镇(街道)完成普查、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全部资料进行核查之后,上报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善成果阶段。2017年1月至7月全部资料核实整理;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家、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计划,报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共享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主动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普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普查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按照工作量落实普查工作人员,明确普查工作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
  
  (三)保障普查经费。各乡镇(街道)要把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落实人员、技术、培训、场地、专用设施设备等各项专门经费,保障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确保普查质量。要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充分共享包括国土、统计、住建、交通、林业等部门在内的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提高普查效率,保证其准确性。县政府成立由有关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地名普查质量监督小组,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对全县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五)加强舆论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板报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等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淅川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5年3月15日
  
  附件:
  
  淅川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培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广涛  县委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董  钊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群周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陈万胜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丹峰  县科技局副局长
  
  王  伟  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晓飞  县宗教局副局长
  
  周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光俊  县财政局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
  
  王付中  县编办副主任
  
  李  健  县国土局主任科员
  
  李丛科  县住建局副局长
  
  余学珍  县城管局副局长
  
  袁德显  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黄增亮  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凌崇祥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张玉峰  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三喜  县移民局副局级干部
  
  景  辉  县商务局副局长、外商投资管理局局长
  
  李  涛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苏玉琼  县卫生局副局长
  
  闫兴建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若旭  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杨中举  县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石桂林  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毕虎成  县史志办副主任科员
  
  付士峰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张  强  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董钊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18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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