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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5-00030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5-07-10 是否有效: 失效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7-1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淅川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10日
  
  
淅川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园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为加快我县园林县城建设步伐,展示渠首崭新形象,顺利实现省级园林县城创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型城镇化为引导,以建设“生态宜居、滨水山城”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各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快我县园林绿化步伐,因地制宜,特色打造,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地搞好县城的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升县城绿化品位和人居环境,力争把我县打造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省级园林县城,着力塑造全新渠首旅游城市形象。
  
  二、总体目标
  
  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在已创建市级园林县城的基础上,加大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配套等,力争建成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功能健全、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化体系,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三、具体目标
  
  1、完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设计。按照县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主次干道没有明显黄土裸露的要求逐年分步实施。
  
  2、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95%和75%以上;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25%,并形成林荫路系统;城市水体沿岸绿化良好。
  
  3、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垃圾处理率100%。按计划完成年度义务植树任务。
  
  4、城区公园绿地布局合理,维护良好,特色鲜明。公园建设突出植物景观,设置透景围墙,环境优美洁净,卫生设施齐全,绿化种植和卫生设施维护管理正常,满足人民群众的休息、观赏及文化活动的需要。
  
  5、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25%。绿化种植管护良好,措施得力,人民满意。
  
  6、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区古树名木要有“身份牌”,有重点保护标志;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规格、质量达到城市绿化栽植工程要求。
  
  7、在县城区全面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体等绿化美化活动,创建一批省、市、县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
  
  8、在城区空地新建一批街头游园,宜绿则绿,应绿则绿。
  
  9、所有绿化树木修剪成型,绿地干净卫生,加强日常维护,无旱涝病枯等。
  
  四、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修编
  
  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接,完成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张宝柱
  
  (二)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建设
  
  1、公园:配套及完善范蠡公园基础设施,增加新的植物和园林小品;禁止非法建设项目,清理非法山庄。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张宝柱
  
  2、游园:
  
  (1)在县城建成区内的街道办(镇)、社区建设小型广场游园,根据风情地貌,适地适树,种植形态各异、乔灌木搭配、色彩和谐的花卉草坪,形成绿化小品,突出群体效应,形成大色块,确保四季有花,为群众创造优雅的休憩、娱乐场所。
  
  ①位置:永乐路北头(东侧)
  
  责任单位:商圣街道办事处
  
  ②位置:人民路东头(北侧)及二高斜对面小三角地
  
  责任单位:龙城街道办事处
  
  ③位置:东环路石化加油站东边原谢岭小学旧址
  
  责任单位:上集镇
  
  ④位置:荆楚路西段
  
  责任单位:上集镇
  
  ⑤位置:三小学校南边
  
  责任单位:龙城街道办事处
  
  ⑥位置:金河大道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责任单位:金河镇
  
  ⑦位置:家常山庄南边
  
  责任单位:上集镇
  
  ⑧位置:昌盛酒业大门外沿荆淅路
  
  责任单位:上集镇
  
  (2)在广场游园搭建主体绿化的艺术造型,摆放形态各异、色彩和谐的花卉草坪,形成绿化小品。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张宝柱
  
  (3)街景布置。城区各临街门店、单位大门两侧摆放花卉盆景。
  
  责任单位:工商局、龙城街道、商圣街道、上集镇、金河镇
  
  (三)园林单位、园林乡镇、园林小区创建
  
  1、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和小区
  
  县纪委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二中、福森丹阳迎宾馆、污水处理厂4个单位及丰水花园、御水豪庭、金蓝湾、山水宜城4个小区。
  
  具体任务:庭院绿化覆盖率占庭院总面积的35%以上;单位楼梯、走廊、办公室等场所均有花卉、盆景布置,人均不低于3盆;小区有相对较好的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庭院绿化植物配置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明显,四季有花,形成一定的园林景观,并做好拆墙透绿工作。
  
  责任单位:各创建目标单位 责任人: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
  
  2、创建市级园林乡镇
  
  上集镇、金河镇、荆紫关镇、仓房镇4个乡镇,严格对照《南阳市园林乡(镇)评选标准》落实各项主要指标,争创市级园林乡镇。
  
  3、创建省级园林单位:
  
  人大、政协、财政局、淅川六小
  
  具体任务:绿化率占庭院总面积的35%以上,绿地覆盖率达45%以上,单位楼梯、走廊和办公场所均有花卉和盆景布置,小区绿化有较好的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庭院道路、办公楼、生产区等点、线、面联成系统,具有一定的景观效果,还具备游憩功能,具有较高的园林艺术特色,并做好拆墙透绿工作。
  
  责任单位:各创建目标单位   责任人: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道路绿化
  
  1、完善城区道路绿化设施,对需要改建的路段实施改建,渠首大道、范蠡大道争创省级绿化达标道路。
  
  具体任务:道路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25%,绿化设计美观大方,无明显黄土裸露,并且形成林荫路系统。
  
  2、对城区主干道进行补植补造。
  
  3、改造升级鹳河路、丹江大道(原南阳路)的绿化建设。
  
  4、南环路绿化配套建设。
  
  5、东环路绿化改造升级。
  
  6、东滨河路景观大道绿化配套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人:张宝柱
  
  (五)河岸两侧绿化
  
  主要是铁庙河、娃鱼河、肖沟、古墓沟等城区河道治理及东风渠、鹳河两岸绿化。
  
  具体任务:水利局负责河道清淤及两岸脏、乱、差治理;住建局负责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住建局 责任人:迟高平  张宝柱
  
  (六)环城绿化
  
  做好东环路、南环路和西滨河路两侧山体绿化。
  
  具体任务:组织植树造林,补充观赏花木成片种植;增加石凳、石椅、石桌、景石、雕塑等园林小品,提升城市外围生态景观。
  
  责任单位:林业局  龙城街道  商圣街道  上集镇
  
  责任人:武建宏  唐云芝  屈智利  李建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3月5日—2015年4月20日)
  
  成立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对任务进一步量化,明确专人负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日—2015年6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建任务快速有序推进。
  
  (三)自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8月31日)
  
  责任单位写出自查报告,县创建省园林县城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于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限期整改到位。
  
  (四)申报考核阶段(2015年3月28日—2015年10月31日)
  
  县政府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省级园林县城的验收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做好准备,迎接考核。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创建园林县城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和城区两镇两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明办,以加强对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实施。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县政府将此项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和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为确保创建工作抓铁有痕,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⑴宣传组:由宣传部、文广新局、广电中心、住建局等单位组成。宣传部为组长单位,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的组织实施,做好专题片制作、解说词拟定、解说员培训、宣传标语内容拟定及制作悬挂、创建文本制定等。
  
  ⑵创建组:由文明办、住建局、“两镇两办”、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城管局、教体局、工商局、环保局、规划局、电业局等单位组成。文明办为组长单位,具体负责建绿、护绿、城市秩序管理,园林单位、乡镇及小区创建,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督查责任单位落实创建责任目标情况及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上报等。
  
  ⑶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局负责,拨付创建专项资金,确保创建需要。
  
  2、加强宣传。各创建单位要广泛宣传创建园林县城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居民的城市生态意识和绿化意识,激发全民参与植树和种草养花的积极性。宣传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等一切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并对绿化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反映绿化工作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文明办和教体局要在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开展以“爱我家园、建设绿城”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小手拉大手”行动计划,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3、合力推进。一是加大投入。县财政加大对创建资金的支持力度,确保省级园林县城建设重点项目投资。对承担创建任务的单位,县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按照投资额的70%奖励),由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按期完成。同时林业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并向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倾斜。二是采取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三是全民参与。扎实组织单位庭院和小区的绿化美化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县城的绿化美化,义务投工投劳,完成年度义务植树任务。
  
  4、强化管理。城市绿化美化,必须坚持建管并重原则。一是健全制度。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绿化项目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和施工验收制度,依法加强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二是依法建绿。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要与绿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做到 “四同步”。三是严格执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积极引导相关部门切实加大对县城园林绿化监管力度,对擅自改变绿化用地、破坏园林绿化设施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有效维护绿化成果,为创建省园林县城提供保证。
  
  附件:淅川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
  
  附件:
  
  淅川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  鹏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红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太良   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李建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瑞英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本贵   宣传部副部长
  
  魏春华   文明办主任
  
  张宝柱   住建局局长
  
  武建宏   林业局局长
  
  刘建农   文化局局长
  
  刘定洲   广电中心主任
  
  梁明贵   财政局局长
  
  凌建伟   城管局局长
  
  许伟东   工商局局长
  
  杨红举   电业局局长
  
  迟高平   水利局局长
  
  任连华   交通局局长
  
  赵有法   规划局局长
  
  丁秀峰   环保局局长
  
  杨丰亭   教体局局长
  
  穆建波   公安局交警队队长
  
  唐云芝   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建兵   上集镇党委书记
  
  裴建军   金河镇党委书记
  
  屈智利   商圣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魏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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