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5-00032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5-11-19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5年教育教学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淅政〔2015〕16号 |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县教体局、县一高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予县教体局局长杨丰亭,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县一高校长李晓辉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予县教研室、县二高、隆兴高中,以及县教体局副局长姚银秀、县二高校长王建刚、县教研室主任全宏伟、县一高副校长杨长满、淅川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姚建忠、隆兴高中校长全明坤通令嘉奖。奖励县一高248万元、教体局30万元,奖励县二高39万元、县教研室15万元、淅川中学13万元、隆兴高中5万元。其中,46名高考功勋教师每人按1万元标准奖励所在学校,考取3名清华、北大的县一高每生按5万元标准奖励所在学校。总计款额350万元,以上所有奖金由县财政支付。
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主动站位全局,积极担当进取,为建设水清民富县强的美丽淅川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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