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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5-00033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5-11-19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综合治税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15〕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依法规范我县经济税收秩序,进一步加强税源管控,确保应征必征、应征尽征,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健康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依法治税为基础,以规范秩序为目的,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税收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以“政府领导、财税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综合治理、信息共享”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新机制,堵塞税收流失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确保各项税收依法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实现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协调增长,为淅川绿色转型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以《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遏制“关系税”、“人情税”以及税费征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行为,确保大税不放、小税不丢,实现应征必征、应征尽征。
  
  2、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财政部门主导,税务部门全力协助,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上下条块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增强乡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力度,依法交换和共享相关税源信息,严厉打击偷、逃、骗、抗、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
  
  3、坚持规范完善的原则。在依法加强税收控管的前提下,从有利于营造公平纳税环境入手,规范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健全完善各项征管制度,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从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入手,规范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从有利于提高组织收入质量出发,加大重点税源稽查力度,促进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协调增长。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各涉税部门的信息数据定期收集、交换,实现信息共享,堵塞漏征漏洞,形成涉税信息交换长效机制。涉税信息交换采取各职能部门自行填报的方法提供。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协税分管副职和一名涉税信息专报员,10月25日前认真填写报送2014年和2015年前三季度五大类涉税信息;以后按照一季度一汇集的原则,于季度终了10日内提供(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czhzs@sohu.com)。
  
  1.基础信息类
  
  ⑴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名册及变更吊销登记清册;股权变更(转让)登记情况;报送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注册信息;报送企业(纳税户)营业执照年检信息。
  
  ⑵质监局:提供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⑶民政局: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福彩销售点登记信息、福彩发行收入手续费收支信息;报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信息,报送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企业用工、变更、注销信息。
  
  ⑷国税局、地税局:提供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清册;起征点以上双定户税款核定户数清册;单位纳税申报信息;查补税款信息;评估税款信息;发票协查等信息。
  
  2.宏观管理类
  
  ⑴发改委:提供省县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发展规划等信息;投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信息(包括续建、新开工、竣工投产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立项计划、技术改造备案项目主要经济指标情况;核准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
  
  ⑵工信局:提供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信息、重点企业监测信息,报送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行业业务财务信息。
  
  ⑶财政局:提供财政资金投放情况;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应税收费项目信息,财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涉税信息。
  
  (4)商务局: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对外贸易数据信息及对外贸易运行情况分析,报送外派劳务人员信息;全县拍卖公司、典当公司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
  
  (5)县城园区办和香九厚园区办:提供园区内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建设进度和投入生产情况。
  
  (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大宗物品交易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大宗项目(100万元以上)、国有资产处置数据信息。
  
  3.发证监管类
  
  ⑴国土资源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收回、征用等信息,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信息;矿产资源开采许可权、探矿权相关信息;批准占用耕地信息。
  
  ⑵规划局:提供县城、建制镇城区规划区域说明;市政建设配套费征收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信息。
  
  ⑶房管局: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情况;房地产投资规模,现房、期房销售面积、销售额等信息;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个人房产、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等信息,房地产评估信息,办理房屋产权证件的完税信息。
  
  ⑷住建局:提供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
  
  ⑸林业局:提供林地审批事项,林权证办理情况。
  
  4.能耗类
  
  ⑴电业局:提供全县各矿山及选矿厂、加工厂等用电信息。
  
  ⑵自来水公司:提供企业工业用水情况;洗浴等服务业用水费用信息;与供水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
  
  5.其他类
  
  ⑴交通局:提供全县交通公路建设、路网改造项目的投资和改造计划信息;地方道路管理所所有工程情况、资金往来情况。
  
  ⑵公路局:提供所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详细情况、资金往来情况。
  
  ⑶水利局:提供河道、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工程进度;安全饮水项目、水库移民工程项目、小农水项目改造投资情况;采砂权出让情况。
  
  ⑷农业局、农办:提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
  
  ⑸烟草公司:提供全县烟叶种植面积和预测产量情况;提供全年烟叶收购计划、收购价格和预计产量情况。
  
  ⑹移民局:提供全县与移民有关的工程项目及投资情况。
  
  ⑺中线办:提供全县与南水北调工程有关的项目建设及投资情况。
  
  ⑻县统计局: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及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当年平均职工工资情况;当年房产指导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报送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信息及财务信息。
  
  ⑼县环境保护局:报送环保工程施工信息。
  
  ⑽教体局:提供社会力量办学、成人教育和校办企业登记、审定情况、公办及民办教育劳务收费标准;举办各种业余教育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登记情况;提供体彩销售点登记、体彩发行收入手续费收支信息。
  
  ⑾县卫生局:提供全县营利及非营利医疗机构登记信息;报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变更登记、注销信息,报送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和年审信息。
  
  根据综合治税工作需要,涉及到其他数据信息的,涉及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予以提供。
  
  (二)建立涉税部门协作机制。县政府定期牵头召开财税征管会议,由财政部门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通报涉税信息交换情况和税源以证控税、以管控税、以款控税情况。同时,明确以证控税、以管控税、以款控税相关协作部门的职责。
  
  1.财政局:加强对财政资金拨付建设项目的税源管控,所有财政资金拨付建设项目,涉及税费由业主单位把关,建设方须持淅川县地税局代开的发票,财政局方可予以资金拨付。
  
  2.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落实“先税后证”规定,在房产、土地、矿产办证时,必须持有税务部门完税证明,方可办证。尤其是对矿产资源税,国税部门在开具矿产资源商业发票时,必须取得由纳税人提供的在淅川地税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资源税),方可开具发票。
  
  3.国税局:对增值税代开发票纳税人,实行委托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办法,加强税收管理。
  
  4.县城园区办、香九厚园区办:加强对园区企业税收政策的宣传,配合地税部门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和执法。
  
  5、审计局:要充分运用对各领域的审计成果,积极向县财税、公安机关提供涉税犯罪线索。
  
  6、公检法部门: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对税务机关移交的偷税、逃税等违法涉税案件从速从快侦办,为税收执法保驾护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围绕税收管理重点、难点环节,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阻扰执法、抗拒检查或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拒不缴纳税款的各类钉子户、难缠户,依法查办,从重惩治,形成震慑效应。
  
  7.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综合治税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协调财政所、税务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等单位,对本辖区内税费缴纳情况进行清查摸底,重点围绕临时占地耕地占用税、小产权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及门面房租赁相关税收,开展专项清理。
  
  (三)实行信息保密和奖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条例》要求,符合公开范围的信息在县政府电子政务网公开,各部门按规定使用。非公开范围信息,要按有关规定使用,严禁在县政府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发布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传播。“淅川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数据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按规定存储、交换、保存、使用。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的配合协作及信息传递进行督导、考核、通报,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综合治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督导。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综合治税日常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办公室抽调财税部门及公检法机关精兵强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责专办综合治税有关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财税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依法治税、综合治税的目的和意义,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纳税人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号召广大群众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自觉索要发票,以实际行动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税务部门要在超市、餐饮等服务行业醒目位置设置索要发票提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单位、个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税务发票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3、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对工作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年终县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和经费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机构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导致税收管理不到位、税款流失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淅川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5年10月18日
  
  附件:
  
  淅川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鹏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红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九利   县政府副县长
  
          秦振才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副县级干部
  
          杨鹏程   县公安局局长
  
          高宛梅   县检察院检察长
  
          魏建国   县法院院长
  
  成  员:徐卷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金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瑞英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  晓   县政法委副书记
  
          梁明贵   县财政局局长
  
          尹庆安   县国税局局长
  
          唐荣庆   县地税局局长
  
          侯玉杰   县审计局局长
  
          魏  立   县工商局局长
  
          梁国强   县质监局局长
  
          杨永翔   县工信局局长
  
          石成宝   县城园区办主任
  
          杨丰亭   县教体局局长
  
          张宝柱   县住建局局长
  
          张淅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明献   县房管局局长
  
          任连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  涛   县公路局局长
  
          迟高平   县水利局局长
  
          杨  旭   县人行行长
  
          秦银安   县法院副院长
  
          王明铁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兵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正科级侦查员
  
          李志军   香九厚园区副主任
  
          王晓坤   县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范金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梁明贵任办公室执行副主任,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财税、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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