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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5-00035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5-11-19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15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1019


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

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为深化我县农信社改革,加快建成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546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建立现代农村商业银行为契机,广泛运用政府、市场、农信社三个资源,大力化解历史包袱,着力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优化监管指标,全面加快农商行组建工作步伐,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为建设水清民富县强的新淅川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全面负责,县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引进各类合规的社会资本,大力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操作,彻底化解风险问题,严禁“带病挂牌”、“简单翻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改制组建工作质量。

(四)秉承宗旨。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变,进一步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完善支农服务功能,提升支农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融资主渠道作用。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县农信社2016年底达到农商行组建标准(需清收消化不良贷款116066万元,其中清收盘活20006万元,呆账核销20000万元,溢价消化76060万元),20173月份为筹建基准日,20174月份清产核资,20175月份进行现场验收,20178月份整改达到组建标准并提出筹建申请,201710月份市银监分局审核,201711月份省银监局审批,201712月份批准筹建,20182月份开业前准备并提出开业申请,20183月份批准开业。

四、重点工作

()强力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县委、县政府已经印发了《淅川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淅办〔201517号),明确了清收范围及对象、清收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承担的任务,立足职能全力配合,在全县开展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活动。确保到2016年底清收盘活不良贷款20006万元,其中,201512月底前完成清收盘活信用社内部职工不良贷款486万元,公职人员不良贷款1116万元,金融系统人员不良贷款17万元;20166月底前完成清收盘活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877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及组织不良贷款658万元,社会自然人不良贷款8951万元。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要以现金为主、慎重办理实物资产抵债,实物抵债要严格依程序进行评估,防止农信社资产流失。

1.强力清收“三类人”责任贷款。一是对公职人员借保不良贷款,由县“一改双优”办公室负责,督促债务人单位领导对债务人进行重点谈话,催促还款。对201512月底前仍不偿还的,由县“一改双优”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议,对恶意逃废债务或骗贷、诈贷等违纪违法行为由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二是对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拖欠农信社的借保不良贷款,涉贷人员所在金融机构为清收督促责任单位,人行、银监部门负责督查落实。三是对内部职工拖欠农信社的借保不良贷款,由农村信用社按照内部管理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立即停岗、停职、停薪,限201512月底前全部偿还,限期没有偿还的,是干部的直接免职,是员工的立即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追偿。

2.乡镇政府牵头清收。乡镇(街道)辖内拖欠农信社不良贷款的个人、村组和企业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清收,分管农信社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一名清收联络员,农信社协助,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强力清收。涉及乡村组三级历史债务的,由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对乡村组集体有还贷能力的,要督促其在20166月底前还清贷款,对确无能力偿还的,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力争及早化解历史包袱。

3.依法打击制裁涉嫌贷款诈骗和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违法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到快立案、严打击,依法维护农信社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同时,人行、银监部门要将涉嫌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的个人、企业分别纳入征信系统和“黑名单”管理,法院对恶意拖欠贷款不还的“老赖”进行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制裁。

4.提高农信社诉讼和移交案件办结率。县公安局、法院要派专人到县农信社现场办公,专职专责,对企业、个人拖欠农信社的不良贷款以及诉讼未执结贷款和诈骗农信社贷款案件,要本着“依法从快”的原则,提升案件执结率。

()做好优质资产置换和置换资产变现工作。资产置换是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培育地方金融主体和繁荣县域经济的有效举措。要按照“真实有效、容易变现、价值公允”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对置换的新区118.07亩土地分两期进行开发处置,第一期(约30亩)建设“三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510月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01512月份进行设计和建设招标,按照项目规划按期完工;第二期(约88亩)进行拍卖或合作开发变现,201612月底前完成。对变现后缺口部分由县财政以现金方式足额补充。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农信社要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培育合格市场主体。2016年按13增资扩股38030万元,溢价消化不良贷款76060万元。2016年第二季度制订扩股计划并报银监部门批准,第三季度开始扩股, 12月底前完成扩股消化不良贷款工作。一是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入股农信社。以吸收社会资本为主,股权流转以优质民营企业为主要受让方,优先吸收认同服务“三农”战略的民营企业参与改革,逐步形成以民营法人股东为主体,具备一定数量主业涉农、治理完善、经营稳健、具有持续增资能力的主要投资人的良好股东结构。严禁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入股。二是溢价发行股金,切实做实资本。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农信社经营情况,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科学测算股金规模;要充分考虑农信社无形资产和股权增值空间,合理确定股金溢价范围;要大力开展增资扩股工作,溢价发行股金,化解历史包袱,做实资本,形成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三是鼓励和引导合规金融机构通过参股、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改革进程。积极引进域外优秀银行进行战略投资,特别是引导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开展对口协作和帮扶,引入先进管理机制和新产品,加快县农信社实现跨越发展。四是积极宣传农信社增资扩股政策,引导有投资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优质企业参股,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发挥在促进机制转换方面的积极作用。五是严格股东遴选,避免关联企业违规参股,确保入股资金真实合法、足额到位。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的通知》(豫政〔201546号)、《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农信联社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3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研究细化各项支持政策,确保落实到位。一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落实支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财税扶持政策,在处置历史包袱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行政性收费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免收、减收,并优先办理。加强对县农信社改制支持,县财政视财力情况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消化农信社不良贷款、财务损失挂账及对农信社成功改制予以专项奖励。县财政分成县农信社上缴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奖励给县农信社,用于帮扶县农信社组建农商行。对在改制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同时,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框架内,减免农信社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确权变现过程中的税费等,农信社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税前计提折旧。二是支持农信社办理不动产登记和置换资产开发处置。改制涉及的土地和房产必须具有产权证书。对手续不全的8块土地和房产,县国土、房管、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协助完善有关手续后再办理登记,201510月份开始完善手续,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1512月底前发证。对淅川新区置换土地开发处置和8块土地及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依规按最低标准收取。三是支持核销不良资产。允许农信社按规定税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按照规定在税前申报扣除。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四是落实支持农信社发展壮大政策。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清理和废除在开户、存款、代理业务等方面针对农信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和不合理的政策规定,财政性资金优先存放在农信社,认真落实金融机构贷存挂钩政策,按农信社投放贷款比例匹配财政性存款,积极引导地方财政性资金(包括社保资金、医保资金、职工医保、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等)、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资金、房屋大修基金和部门单位资金等存入农信社,努力增强农信社支农资金实力。发挥农信社网点多、覆盖城乡的优势,和银行卡免开户费、免年费、免系统内转账费,网上银行业务免开户费、免工本费、免服务年费、免转账手续费等优势,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保IC卡、惠农资金卡等“三卡合一”工作,支持推广县农信社作为公务人员工资发放机构。五是加快运用市场手段消化不良贷款。加快与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对口协作,做好与中原资产管理公司对接,积极探索处置农信社不良贷款办法,帮助农信社消化不良贷款,尽快达到组建农商行标准。

()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县农信社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深挖自身潜力,改善业务经营,建立现代农村金融经营管理机制。要强化经营管理,大力组织资金,增强资金实力;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合理控制成本收入比,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以发展战略和价值创造为导向,加快建立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和经济增加值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及分管城市建设、工业经济和对口协作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金融办、对口协作办、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人行、银监办、农信联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部门合力推动。县政府金融办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协调、信息沟通、督导推进、跟踪问效等各项工作。县财政、国税和地税等部门具体负责落实相关财税扶持政策;县人行负责在合意贷款规划、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常备借贷便利、金融债、银行间市场准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农信社加强支持;银监办负责政策辅导、督促检查、验收把关等工作,在行政许可审批、新业务开展、股金分红等方面全程同步介入指导支持,用足、用活监管政策,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县“一改双优”办、监察局、检察院负责对公职人员拖欠不良贷款加强监督检察;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负责对县农信社改制过程中涉及恶意逃废债务、涉嫌贷款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立案、审判、执结等工作,工商、国土、房管、规划、住建等部门负责对县农信社改制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对其固定资产确权发证和新区置换土地开发处置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做好企业名称核准、股权变更等工作;对口协作办负责对县农信社与北京农商行朝阳支行对口协作、引进战略投资加强协调运作;县农信社要加快改革步伐,强化经营管理,确保实现改革发展目标。在工作推进中,县政府将按月通报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确保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强化工作督导。组建农商行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将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管理体系,成立由县委办、政府办、“一改双优”办、监察局、金融办、人行和银监办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承担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支持配合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及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因工作支持不力、落实不到位而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县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农信社要按旬统计组建农商行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每月底前报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随时报告,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介,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信社在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为农信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对涉及农信社的有关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坚决取消各项歧视性政策。严禁巧立名目向农信社收取各种赞助费、服务费;严禁违反规定对农信社强行推销产品和订阅报刊;严禁非法干预农信社业务经营,不得强迫农信社发放贷款,不得非法调用、挪用、转移农信社资产。

()做好稳定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做好农信社改制期间各项稳定工作。要高度关注农信社原农户联络员的维稳工作,对发现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从快查处,维护县农信社的社会信誉和合法权益。县农信社要对员工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改制期间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扎实做好农信社改制期间辖区维稳工作;人行、银监办要加强风险监控,发现风险及时预警并提出处置意见,确保农信社改制期间整体经营稳定。

 

附件:淅川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淅川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领导小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红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刘九利  县政府副县长

秦振才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副县级干部

  员:李书学  县委办副主任

范金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

贾文涛  县委办副主任

王新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

温应奎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瑞英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崔改平  县发改委主任

张本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明贵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 波 县法院副院长

王明铁 县检察院副院长

  兵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聂俊毅  县移民局局长

李士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淅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 立 县工商局局长

尹庆安 县国税局局长

唐荣庆 县地税局局长

侯玉杰 县审计局局长

赵有法  县规划局局长

张保柱  县住建局局长

杨永翔  县工信局局长

张天建  县社保局局长

王达忠 县委群工部副部长、信访局局长

刘明献  县房管局局长

袁宏伟  县司法局局长

    县人行行长

张克庆  县银监办副主任

韩秀田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秦振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范金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的政策指导、协调督导、信息沟通等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县监察局负责督促人事、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全面落实农信社组建农商行的财政扶持政策,帮助农信社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风险补偿金,在财政性资金存放上优先考虑存放在县农信社。积极协助农信社清收财政供养人员拖欠农信社的不良贷款。

县国、地税部门负责在农信社处置历史包袱及资产确权、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行政性收费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免收、减收,并优先办理;允许农信社按规定税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按照规定在税前申报扣除。

县审计局负责农信社增资扩股和改制农商行的清产核资审计服务工作。

县国土、工商、规划、住建、房管等部门,负责土地评估、处置、手续办理等环节协助服务工作,减免相关费用。对农信社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比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17号)有关规定执行。

县政法部门负责帮助农信社依法清收不良贷款,依法从快办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农信社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赃、追逃力度,预防、快速侦破和依法打击“四类”案件(抢劫、盗窃、诈骗、重大治安案件),派专人驻联社现场办案,重点打击贷款诈骗和恶意欠贷不还等犯罪行为,从速查处案件,积极协助农信社打击逃废债行为。县法院对农信社贷款起诉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判决、快执行,派专人驻联社开展依法清收和执行工作。县司法局为县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提供法律服务。

县“一改双优”办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拒不偿还、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要严肃查处巧立名目向农信社收取各种赞助费、服务费等乱摊派、乱收费行为。

县发改委负责落实置换土地开发处置立项和组建农商行的相关优惠政策。

县移民局、工信局负责帮助农信社清收盘活南水北调关停并转企业和移民不良贷款。

县信访局负责组织和督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农信社改制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县对口协作办负责协调农信社与北京农商行对口协作、募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工作。

县人行、银监办负责在金融政策、监管指标等方面给予帮助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综合扶持组:具体负责组建农商行日常事务和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组长杨红忠,副组长范金强、梁明贵、杨旭、张克庆、崔改平、尹庆安、唐荣庆,成员由县政府金融办、财政局、人行、银监办、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同志组成,县农信联社韩秀田负责配合,县农信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确权处置组:具体负责农信社涉及的8宗土地、房产确权发证和新区置换土地处置变现工作。组长刘九利,副组长崔改平、梁明贵、张淅强、刘明献、赵有法、张保住,成员由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规划局、住建局负责同志组成,县农信联社张宇负责配合,县农信社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部负责具体工作。

战投清收组: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辖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自然人拖欠农信不良资产清收以及农信社募股、与北京农商银行对口协作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工作。组长秦振才,副组长李书学、范金强、温应奎、刘瑞英、李明、陈波、王明铁、张兵及各乡镇分管信用社工作的领导组成,成员由县“一改双优”办、县政府办、监察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和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组成,县农信社张宇负责配合,县农信社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部负责具体工作。

司法保障组:具体负责不良资产清收和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法律事务工作。组长顾理,副组长李明、陈波、王明铁、张兵、袁宏伟,成员由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负责同志组成,县农信社张宇负责配合,县农信社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部负责具体工作。

督查追责组:具体负责组建农商行进度督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组长杨红忠,副组长贾文涛、王新成、范金强、刘瑞英、杨旭、张克庆,成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监察局、人行、银监办负责同志组成,县农信社段士群负责配合,县农信社改革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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