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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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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6-00010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6-08-04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201615

 

 

淅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淅川县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淅川县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6628


淅 川 县

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的原则,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为重点,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时间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文件规划和2016年南阳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必须在20175月通过省政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20179月迎接国家验收。

三、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生均占地面积达到省定标准。全县各学校受地理位置的限制,校园狭小,生均占地面积不足,绝大多数学校均无标准的运动场;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14.32平方米,省定小学标准为22平方米,初中标准为26平方米,全县中小学共需征地约1683亩。各乡镇必须于201611月底前完成征地及项目建设工作。

(二)创建一流的师资队伍。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办〔2010122)要求。全县每年招录教师数量不低于教师自然减员数。重点补充紧缺教师,配齐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新进教师应优先从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中招聘录用。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的要求,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偏紧的问题。对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要给予倾斜,以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需求。

(三)实现学校基础建设达到省定标准。依据验收标准,小学生均建筑面积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3.13平方米(非寄宿生均5.2平方米),初中生均建筑面积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5.31平方米(非寄宿生均6.4平方米),中小学学校除了有基本的教育、生活设施外,小学必须有9室;中学必须有11室;学生食堂生均必须达到1.2平方米,学生宿舍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要达到一生一铺。

(四)实现学校内部设施达到省定标准。依据验收标准,落实装备配置计划,使所有成建制小学、初中均能达到省定装备标准。加大农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装备力度,切实提高体音美劳卫器材装备水平。重视中小学校各类实验室建设,更新设施设备,保证教学实验正常开展。加快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步伐,实现全县成建制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室达到“班班通”,实现宽带接入互联网,普及校园网。完善教育资源库建设,加强以应用为核心的教育技术培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各学校基本达到“班班通”,有计算机教室、达到一人一机的标准。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布局规划。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32)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区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确保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与城镇建设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整治规划相衔接。按照农村中小学设置原则,平原地区每5000人左右区域设一所完全小学,山区和边远地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地方要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农村小学1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每个乡镇都应形成初中服务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服务教学点的相互关联的农村义务教育网络结构。根据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原则上城市每1万人口区域内建设一所24班规模小学,每2万人口区域内建设一所36班规模初中。

(二)切实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要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等政策措施,支持优秀教师到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先为村小学和教学点配备班级多媒体设备和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建立初中服务中心小学,中心小学带动教学点的工作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化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知》(宛政办〔201257)要求,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地区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农村学校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等器材,改善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解决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人员配置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建设用地优先预留、优先控制。农村调增、调减土地要优先用于学校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减免中小学建设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

(四)强化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各级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经费、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政府要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经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收的15%和土地出让净收益金的10%要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要达到省定4%的标准。县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年限,逐年分解资金投入比例,确保如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

(五)加强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按照实际缴纳“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3%征收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使用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使用方案与同级财政部门会商并经政府同意后,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地税部门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财政部门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管理,纳入一般年度预算,年初下达教育行政部门,严禁抵顶、挤占、挪用正常的教育事业费拨款。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性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

(六)多渠道筹措中小学建设资金。县财政设立城镇中小学建设财政专项经费,每年要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县城区学校建设。城市新区开发或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布局规划配套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校,并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否则,规划、国土、住建等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达不到配套建设中小学校规定的建设项目,可采取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捐资不低于60元建校配套费的办法,专项用于保障城区学校建设。广泛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办学,在民办学校用地、建设、税收、师资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支持民办教育做大做强。

经初步统计测算,我县义务教育发展达到基本均衡缺口资金为1.8亿元。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学校群策群力,共同筹集资金,推动均衡发展进程,具体筹措办法是:

1、县教体局筹措50%资金。利用省市改薄、维修项目等,今明两年筹措资金9000万元。适当调整已做规划,科学安排未来规划,全力服务均衡验收。

2、另外50% 9000万元的筹措办法是:

1)县财政筹措其中的50%。县财政需筹措资金 4500万元用于均衡发展县验收的学校建设改造。

2乡镇筹措其中的50%。根据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标准,乡镇政府今年年底前共应筹措资金4500万元纳入县财政专户,统筹用于乡镇学校的均衡发展建设,由县财政局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应承担的资金按本乡镇所需资金25%的比例配套。

31.8亿元之外的不足部分由教育部门统筹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社、住建、地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验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把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作为2016-2017年度的重点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迎验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发改委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财政局要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统筹协调各渠道资金来源,建立专门账户,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验提供经费保障。编办、人社局要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政策支持。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均衡发展所需的土地,尽快划拨到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特事特办,在2016年、2017年教育项目资金到位前,一次性完成全县项目学校招投标,尽快进入建设程序。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规划、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完善我县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督导评估制度。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验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乡镇(街道)以及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为督促各乡镇按规划接受验收,县政府决定对有特别困难、重大项目乡镇进行重点督查、督导,必要时召开重点乡镇现场会,解决“中梗阻”问题,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四)设置奖励基金。县政府设立均衡发展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迎验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保障迎验工作的有力开展。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28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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