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02-2017-00003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17-03-22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淅政〔2016〕23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4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宛政〔2016〕29号)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促进体育消费,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建设水清民富县强新淅川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原则
坚持国家战略与地方特色相结合原则。根据国家、省、市发展体育产业的相关战略部署,结合我县体育产业现有基础及发展、调整、提升的阶段性要求,合理选择重点产业领域,形成符合时代特征、区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模式。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原则。明确政府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引导地位,统筹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调动社会资本发展体育产业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入与市场化运作机制。
坚持长远谋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原则。根据我县现有的体育产业规模、国民收入水平及体育消费习惯,将增长潜力大、发展速度快、关联程度高的产业领域放在优先发展地位,使其成为带动体育产业整体发展的中坚力量。依托体育产业覆盖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特点,发挥其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形成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良性互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竞争力强的体育产业体系和体育消费市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显著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0万人,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县;建成一批具有集聚效应和产业特色的重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项目,将体育产业建成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塑造淅川城市品牌与形象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体制机制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面向社会开放。公开赛事活动举办目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承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和商业性体育比赛。建立健全赛事和大型活动安保、交通、供电、卫生、通信、宣传等方面的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打造政府支持社会力量承办赛事活动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平台。推行体育领域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2.推进职业体育改革。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立足优势传统项目,畅通人才输送渠道,完善激励机制,推进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向社会化和品牌化发展。支持教练员、运动员专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或创办职业俱乐部,大力发展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3.拓展产业发展模式。加强体育产业交流合作,鼓励建立区域体育产业联盟合作机制,通过联合举办会展、赛事活动等形式,共同推介区域内体育产品,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区域体育产业联动发展。积极推动与省内外其他县区间的体育产业、赛事活动等全方位合作和交流。推动全县体育协会改革,实现体育协会与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财务等要素上的分离,加强专业化、市场化、实体化、社会化建设。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围绕赛事开发、健身休闲、中介培训、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等业态,加快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
(二)优化产业布局
1.构建体育产业布局。全面对接全县产业总体布局,以县城为核心区,以仓房镇、荆紫关镇为两极,县内其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为基点,城乡联动,辐射带动,构建科学、合理、协调的的体育产业布局。依托县体育公园等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赛事表演、健身休闲、康体教育、体质测定、运动康复、中介培训、文化传媒、商务流通等体育服务业;依托城区各休闲广场、乡镇文化健身广场等公共空间,引导发展广场健身操舞、武术、太极拳剑等大众健身项目;结合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环库资源,开发体育健身功能,发展徒步、自行车等户外健身运动;依托范蠡公园、龙山、驻马山、丹江大观园以及县内古镇、古街、渡口等旅游资源和星级农家乐等自然资源,培育野营露宿、骑游、跑步(健步走)、野营拉练、徒步穿越、定向越野、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突出全县中心集镇和周边乡镇地域优势和传统特色,“一乡一品”打造休闲健身、民俗旅游等健身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船艇码头、体育农家乐等服务设施,打造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景区。
2.完善体育场地设施。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布局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现县城区完成建设“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实现乡镇(街道)文体中心全覆盖,乡镇、行政村和新建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户外广场、公共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三)健全产业体系
1.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业。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打造城乡协调、多轮驱动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山水生态自然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创建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运动休闲基地和精品项目。结合群众日常休闲健身实际,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体育项目。结合观光、休闲、娱乐、度假、运动体验等为主要形式的休闲产业,引导发展新兴户外运动项目;挖掘地方体育资源,推广龙舟、舞龙、舞狮、健身秧歌、踢毽子、陀螺等地方民俗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运动项目。
2.积极发展竞赛表演业。立足我县优势,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积极申办国家、省、市综合性和单项赛事,积极培育1-2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端体育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扩大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联赛等本土赛事品牌影响力,推动体育赛事大众化发展。开展各类业余体育赛事,打造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和地域特色、行业特色的群众性赛事活动。鼓励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举办区域性竞赛表演项目,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提升各类体育赛事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推动体育衍生产品和赛事无形资产开发,带动体育周边产业和消费发展。
3.创新发展场馆服务业。按照以体为本、多元经营的要求,突出体育功能,强化公共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体育场馆运营效能。鼓励体育场馆发展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积极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引进省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4.积极抓好潜力产业。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为切入点,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训练基地、种子学校建设。建立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校园、社会、专业“立体式”竞赛体系。加快普及推广棋牌、电子竞技等智力体育运动,为体育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支持体育中介组织发展,广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赛事推广等中介服务。规范体育培训主体行为,支持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开展各类体育培训活动。
5.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大力开拓体育彩票专营和主营网络,健全销售网点布局,提升网点运营水平,实现乡镇、街道和新建小区全覆盖。以市场为导向调整营销策略,丰富产品形态,扩宽销售渠道,稳步扩大体育彩票发行量。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正确引导彩票购买社会预期,加强发行销售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彩票,确保体育彩票业健康发展。
(四)促进融合发展
1.加强体旅融合。顺应体育消费发展趋势,落实体育惠民利民政策,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的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等相关业态发展。充分利用县内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点,增设自行车道、健身设施等,发展休闲体育旅游、健身体育旅游、体育观赏旅游,丰富旅游产品中的体育运动内涵。
2.促进康体结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康复,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康复科。支持有条件的体育训练、医疗、保健等各类机构开展群众日常体质测定,提供健康咨询、运动康复等服务。加强县国民体质监测站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
3.丰富新兴业态。研究推进体育产业领域“互联网+”,鼓励体育产业利用互联网整合开发资源,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体育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依托互联网探索建立我县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科学健身服务平台以及线上线下体育消费平台。丰富体育产业内容,鼓励科技、金融、地产、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事业单位开发相关产品和服务。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财政投入政策
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社会资本参与建成或运营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按协定享受收益的比例分成。要持续加大支持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体育产业发展投入比重,创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二)完善吸引社会投资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适时开展社保卡支付健身费用的试点工作。
(三)完善税费价格政策
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设计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传统学校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居民使用价格执行,其他体育服务企业及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按不高于一般工业使用价格执行。鼓励企业和个人向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和组织捐赠财物,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等,并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四)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应列入县重点项目库,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增加或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并按照规划重新选址建设,先建后拆,不得小于原有规模。
(五)完善人才培养政策
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对执行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科学合理配置工作力量,满足开放后的工作需求。鼓励街道、社区设立公益性岗位,吸纳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开展群众健身活动。
(六)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和创新驱动政策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建设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体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法打击各类侵害体育领域的侵权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和促进体育消费的目标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发改、教体、财政、人社、住建、国土、规划、文化、卫计、国资、税务、工商、统计、旅游、金融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优化体育产业布局,编制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体育产业体系建设。
(二)加强行业管理
体育部门要完善体育产业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服务认证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体育市场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加强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加强赛风赛纪建设。体育、统计部门要牵头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开展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并发布信息,确保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三)营造健身氛围
鼓励日常健身活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应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体育部门要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教育部门要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教育部门要牵头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有序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附件:淅川县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2016年11月5日
附件1
淅川县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方建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邵书燕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刘 娜 县政府目标办主任
崔改平 县发改委主任
张若愚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何景奇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刘新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周建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党明庆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志一 县文广新局主任科员
李庚尹 县科技局副局长
陈万胜 县教体局副局长
罗明纪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 宛 县电业局副局长
靳英杰 县国税局副局长
陈东阳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杜俊会 县规划局副局长
王 勇 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全增彦 县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张若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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