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简章
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10人,望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按照岗位招聘政府专职队员10人。
岗位:战斗员10人。
战斗员工作性质: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以及日常消防业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分配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信用良好,热爱消防工作;
(2)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男性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 - 100)*0.9。
(4)战斗员岗位标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26岁以下,退伍军人及有B证、田径、游泳、医护、篮球、乒羽等方面特长优先录用,并可以放宽至28岁。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人员基本工资1700元,高危补助800元,考勤300元、队员绩效500元,岗位工资队员100-800元/月,另有学历、工龄、等级工资及其他补贴等;试用期工资(两个月)按照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录用入职后即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水平随每年定档定级后逐年上涨。退役消防员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按照相应的职级进行套改,并发放相应级别工资,表现优秀者可优先安排到管理岗位。
(二)生活待遇。1、统一发放被装;2、每年统一安排体检1次,政府专职队员享受44元/人·天的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每月轮休假天数为8天;工作满一年后,队员每年可以享受15天带薪休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不良个人信用记录,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者参与、组织网络赌博、网络借贷、网络诈骗的;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或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队员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治审查→培训→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 (仅限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1、时间:3月12日至3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指挥中心,联系人0377-69261324,175******5119。
3、所需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2张(蓝底彩照)、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需携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其他技能证书或者证明材料的请一并携带。
(二)体能测试专职队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跑(12分30秒以内合格)、单杠引体向上(8个以上合格)、5X40壶铃折返跑(50秒以内合格),体能测试中有两项不得分的人员,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能测试通过的队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由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体检通过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参考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由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予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政治审查 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录取后大队将查询所招聘人员的无犯罪违法记录,如不符合条件将予以辞退。
(八)岗前培训 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强化培训。成绩合格者,继续使用;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前,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岗前培训协议并草签劳动合同。培训期间免费食宿,按照培训期工资标准发放(扣除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培训未满1个月退出的不发工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培训资格。
(九)聘用 1、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考核合格的,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培训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试用期2个月(含强化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七、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由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此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淅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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