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新闻出版项目核准
事项名称 |
广电新闻出版项目核准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条: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专家评审,专家论证(专家评审)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不涉及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数量限制 |
无 |
四办标志 |
网上办 |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行使内容 |
广电新闻出版项目核准 |
权限划分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豫政办〔2017〕56号)第十条: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外,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投资(含与社会资本合资)建设的项目应按隶属关系报同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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